仙坛股份仙坛股份:独立运行
仙坛股份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
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各方面与公司股东分
开,仙坛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
生产和销售体系。
1、仙坛股份资产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系由仙坛集团整体变更而来,相关资产由发行人承继。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主要股东不存在共用资产的情况。自发行人成立以来,不存在以资产或信誉为
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将发行人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借给各
股东的情况。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
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仙坛股份业务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主要从事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
屠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业务,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发行人具有独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在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上不依赖股
东和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仙坛股份人员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是发行人的专职人员,且在发行人处
领薪,未在股东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发行人业务
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发行人人员任职均按照《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发行人不存在控股
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4、仙坛股份财务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
部控制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窑分理处开设了独立基本存款账户,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办理了鲁税烟字
号税务登记证,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混合纳税的情况。
5、仙坛股份机构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依
法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已建立了能够高效运行的组织机构,所有的组织机构均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没有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也
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发行人董事会职权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仙坛股份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活动依法独立进行。
仙坛股份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
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各方面与公司股东分
开,仙坛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
生产和销售体系。
1、仙坛股份资产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系由仙坛集团整体变更而来,相关资产由发行人承继。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主要股东不存在共用资产的情况。自发行人成立以来,不存在以资产或信誉为
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将发行人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借给各
股东的情况。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
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仙坛股份业务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主要从事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
屠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业务,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发行人具有独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在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上不依赖股
东和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仙坛股份人员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是发行人的专职人员,且在发行人处
领薪,未在股东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发行人业务
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发行人人员任职均按照《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发行人不存在控股
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4、仙坛股份财务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
部控制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窑分理处开设了独立基本存款账户,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办理了鲁税烟字
号税务登记证,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混合纳税的情况。
5、仙坛股份机构独立情况
仙坛股份发行人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依
法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已建立了能够高效运行的组织机构,所有的组织机构均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没有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也
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发行人董事会职权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仙坛股份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活动依法独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