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筱生吧 关注:2,175贴子:138,520

来扒一扒你们心目中的那些韩国美男子们的整容史。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广东1楼2012-04-09 11:47回复
    首先,是楼主最熟悉的,也是在网上被讨论最多的,原东方神起,现JYJ的金在中。

    右下角为小时候,左上已经进了SM公司了。


    IP属地:广东2楼2012-04-09 11:52
    回复

      这是他参加选秀时的照片。


      IP属地:广东3楼2012-04-09 11:55
      回复

        看样子这张应该比选秀早一点,是初中毕业照吧。


        IP属地:广东4楼2012-04-09 11:56
        回复

          不要说什么小时候的照片了,这个是已经在SM整完第一轮的照片,华丽丽的眼睛大了一倍啊!


          IP属地:广东5楼2012-04-09 11:58
          收起回复

            虽然上面的照片差别是挺大的,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在第一轮里,金在中除了眼睛外,脸型和鼻子都没有动,其后他一直以中长发形象出现,很好的掩盖了长相的缺陷,加上皮肤比较白,容易给人产生肤白貌美的感觉,个人认为金在中在05年下半年的造型和长相是他整容后的巅峰。
            


            IP属地:广东6楼2012-04-09 12:08
            回复

              为什么说是中长发掩盖缺点呢,给一张真相图吧。


              IP属地:广东7楼2012-04-09 12:09
              回复

                接着就是不断整不断自毁的不归路了。06年11月,不仅带了美瞳,而且眼睛又大了一轮,两侧鼻翼变小,但是是可以理解的追求美的境界。
                


                IP属地:广东8楼2012-04-09 12:12
                回复

                  07年2月的演唱会,明显可以感受到他的鼻子啊!太华丽丽了。找了张明显的,是07年7月的,你们自己体会吧。


                  IP属地:广东9楼2012-04-09 12:13
                  回复

                    这是07年8月的。


                    IP属地:广东10楼2012-04-09 12:17
                    回复
                      ...东方神起 一个我都认不到


                      11楼2012-04-09 12:20
                      回复

                        08年的时候,私以为他的整张脸已经僵到一定程度,不能看了,众粉丝还是直呼美,理解不能啊!


                        IP属地:广东12楼2012-04-09 12:21
                        回复

                          到2011年,有人惊呼,剧组造型师太黑了,故意弄丑我们在中的时候,楼主无力啊!找他这种整法,残得快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啊!
                          


                          IP属地:广东13楼2012-04-09 12:25
                          回复

                            看不出化妆师哪里丑化他了,明明就是整容后遗症啊。我可以接受你说你是因为他唱歌好,跳舞好,演戏好,人品好,但请别说,你爱的是他在你们的心中的天然美貌。。。。。。
                            


                            IP属地:广东14楼2012-04-09 12:28
                            回复
                              接着是郑允浩,原东方神起队长,新东方2.0成员,贴一下小时候的照片,他的长相可谓非常的符合泡菜国传统,尤其是眼睛,非常典型啊。

                              


                              IP属地:广东15楼2012-04-09 12: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