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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论】文体意识与想像定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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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意识与想像定势  

■ 李咏吟  

一 
   
  文体即文学之体式,是文学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的精神与形式相统一的语言文本的一种显现形态,文体的内质与文学语言的韵律、节奏、意象生成及意义生成方式有关,正是由于文学语言形象的生成规律和文本构成形式以及接受者的语言情感形象加工等因素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文学创造自身的独特性必然导致文学间的内在差异,从而使文体呈现出多样化形态。在实际的文学创作中可以发现,每一个文学作品皆具备独立的文体形态,但文学作品与作品之间在文体上具有一种"精神与形式的相似性",尽管其内在的思想价值取向与情感意象或形象根本不同,这种相似性的发现与总结有利于文学创作一般特性的解释并有利于创作自身的自由探索,因而,"文体归类"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好在对文体共同特性的探讨与文体的个人化写作并不矛盾,因为在对文学文体的本质特性的探讨中更易见出作家自身的创造性。但是,"文体的分类"一直是一个十分困难的诗学问题,因为文体的界定不仅要照顾文体的形式构造,而且要把握文体的内在特质。西方诗学倾向于把文体分成叙事类、抒情类和戏剧类三种,这种三分法有较大的优势,它往往通过交叉原则,从文体的内在本性入手从而统一了文体的外部分歧。相对而言,中国诗学的文体分类过于重视文体的外在变化或内质的细微差异,对"文体的同一性特质"强调不够,由于从文体的不确定性出发去寻求-种"自然归纳法"来界定文体,因而,中国文体的分类显得特别繁杂。不过,中西两种不同的文体分类方式大致可以称为"逻辑归类法"与"自然归类法",其解释学作用各有不同,它有利于从不同角度去研究和解释文体自身。 
  文体的不确定性主要是与形式的变幻有关,因为具体的文学文本的形式千变万化,要想寻求一种不变的尺度予以规范显然是困难的。事实上,任何一种分类只能从相对主义诗学原则出发去寻求文体的内在的模糊性统一。从接受意义上而言,文体是一种感性具体的语言文本形式,但从创作意义上说,文体则是一种独立的审美创造意识的具体体现。这里所要研究的问题是:文学文体的接受性特征或文本化特征如何界定?文体意识对作家的创作具有怎样的内在制约力,即文体如何决定作家想像的方式、想像的内容和想像的话语生成方式以及想像的审美价值内涵?应该说,在具体的文学创作中,作家的"文体意识"大都服从一种感性的自然惯例,较少遵循严格意义上科学性文体规范,因此,在文体的诗学阐释中可以运用许多概念对文体予以界定,而在实际创作和批评活动中则只需要遵循一种简单的分类,因为思想表达、情感表达和形象创造总是优先于文体自身的技术化处理。 
  创作者对某种文体的亲近与创作者的内在生命气质和审美追求有着直接关系,也与创作者的想像力和想像方式有关,所以,有人擅长诗性想像或意象思维或意境思维,而有的人则擅长情节想像或典型思维或细节思维,可以说,作家的"想像方式"一旦与其创作的文体形成一种内在契合便能创作出优秀的作品,反之,即使创作出某种文学作品但未必具有充分的审美价值。应该说,创作者经过长期艺术实验之后往往可以发现"个人才性"与"文学文体"自身之间所具有的"命定的相容性或不相容性"。在文学创作和批评中,为人习惯使用的诗、散文、小说、戏剧等文体范畴往往就是遵循一种自然归类原则,这种自然化称谓虽不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划界,但是,人们在自然使用中却有内在的文体意识,这种文体意识出自一种创作的自觉,表现为一种"想像定势"。事实上,根据创作的规律,在历史文化语境中成长的作家往往先接受某种文体的训练和陶冶然后才去创作一种文学文体,这说明,文体总是具有一种"历史确定性",它对创作者是一种引导同时又是一种束缚,要想冲破这种文体束缚,作家们通常要有一种文体革命的探索勇气,因为"文体革命"往往是作家在文学创作活动中对文体的先验结构与经验结构所作的一种调解。 
  可以进一步说,文体即文学的语言本体存在,俗话说,人有人"体",物有物"体",由此也可以说,"体"是一种存在形式,"体"是客体性存在与精神性存在的统一。实际上,"体"一方面体现了人或事物的外在的风貌,另一方面则寄寓着生命艺术的灵魂。从大的意义上说,自然万物的生成与自然万物之体乃是本源的生命现象,经历了从胚胎、成熟和死亡的生命过程,而文体或文学则是一种符号化精神性存在。它是人的智慧性产物,是心灵的一种创造,是由语言构建起来的形式存在,一旦人的精神、理念、情感、认识转化成一种语言的书面存在形式,语言流或话语流就获得了一种载体,语言就具有一种生命,这种语言的"生命构造"成了人的一种"精神表达"和"内心生活证明"。 
  事实上,文学的历史遗产构造了文学文体的"存在外观",人们正是通过文学语言的存在形式来认识文之"体"并学会了给这种文体命名,每一种文体,一旦获得了名称,它就具有某种独立性,能够显示某种不同于其他文体的特殊性东西。作家和文学史家根据文学语言的存在形式,将这些文之"体"粗略地遵循自然习惯法则区分为:诗、散文、小说、戏剧。戏剧这一文体比较复杂,它不是单纯的文学文体,实际上,从文体而言,只能讨论"剧本",而不能讨论"戏剧"。当然,借助这种四分法可以把握文体的内在本性,因为无论是作家,还是批评家,面对文体的自然界定和历史界定的矛盾,往往大都遵循"家族相似"原则来消解文体自身的这种形式冲突。我在这里强调文体类别的统一性,以便容纳相似的文体,例如,"诗"的家族成员可以包括词、曲、小令、抒情诗、史诗、叙事诗、剧诗等等诸多形式和本质相似的文体样式。由于从一个基点出发来谈论文体,因而,同一文体的不同变异,其内在想像特性还是能够把握的并能上升到一种普遍意义上予以把握,从而使文体形式与想像方式获得一种和谐统一。文体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即是文学的历史。 



IP属地:广东1楼2006-12-02 21:29回复
    二 
       
      在文学创作与解释中,"诗与散文"都是一种本原性的文学文体,现在很难判断到底是"诗先于文生成"或"文先于诗生成",因为歌唱即是诗,说话即是文,唱与说是人类最初的两种基本语言方式。当然,由于诗所具有的美感效果,不同的民族最初保留的文学大都是诗,因为"诗"比"文"最初具有更大的创造性,而且它比"文"本身更能给予人以美感或快感,而且,唱比说更具创造性,更具仪式化的音乐歌诗效果,所以,诗更值得保留。"诗"这种文体的发展很有意思,应该说,诗从歌来。闻一多在《歌与诗》中谈到:想像原始人最初因情感的激荡而发出的"啊"、"唉"或"呜呼"、"噫嘻"一类的声音,那便是音乐的萌芽,也是孕而未化的语言。"这种界乎音乐和语言之间的一声'啊……'便是歌的起源"。闻一多以为"诗"在古人的观念中有着不同于现代的意义,从诗言志可以看出,"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三个意义正代表诗的发展途径上三个主要阶段。"诗与歌合流真是一件大事,它的结果乃是《三百篇》的诞生。""《三百篇》有两个源头,一是歌,一是诗,而当时所谓诗在本质上乃是史。"①事实上,《尚书》中就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间接可以说明:在周代礼乐文明中,诗与歌联系得很紧密。对此,王昆吾也专门谈到:"六诗"之诗,其本质是歌,他以贾公彦《周礼·大司乐疏》所说为例证明这一原则,"歌乐即诗也,以配乐而歌,故云歌。"这意味着,"六诗之教"和《大司乐》所谓"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育、言、语",都是以歌唱文学为素材的教育。 
      正是在这种历史考察的基础上,王昆吾指出:中国文学史上每一个新的诗歌品种,大抵都是一定音乐形式的产物。风、雅、颂、楚辞、乐府等等诗性文体,它们的本来意义,就是指一定时代的音乐现象。作为音乐文学,它们有两重性:音乐性和文学性。它们的特征,可从音乐和文学两方面表现出来,但它们作为一种"歌辞体"的本质,却是由音乐所规定的。只是在文人染指以后,音乐中包含的文学因素才成长起来,取得独立的发展。风、雅、颂之外,遂有了拟古诗;楚辞之外,遂有了不合乐的骚体;"吴声"、"西曲"、"相和歌"之外,遂有了层出不穷的拟乐府和新乐府。从曲子到词,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即由民间流行的活歌曲而蜕变为文人所用的一种格律诗的过程。②在另一个地方,他说,"六诗"是西周乐教的六个项目,服务于礼教仪式上的史诗唱诵和乐舞,其中风与赋是用言语传达诗的两种方式,分别指方言诵与雅言诵;比与兴是用歌唱传述诗的两种方式,分别指赓歌与和歌;雅与颂则是加入器乐因素来传述诗的方式,分别指乐歌和舞歌,③由于王昆吾的有关考察建立在具体的文学史基础之上,所以,他的看法应该说颇有说服力。 
      从另一种思想立场入手也可以深刻地说明这一问题,实际上,闻一多的"歌先于诗"的考察遵循的就是马克思的文学观,即强调文学起源于劳动,所以,原始人在劳动中发出的"邪乎邪乎"的叫声也可称之为一种最本原的歌,这种本原的歌发端于生命的呐喊与情感的抒发。可以说,在文字语言发明之前总是"歌先于诗",而在文字形成之后,文字的诗与声音的歌几乎获得了同等的发展水平。"诗即歌"这一观念在古代文学中有其悠久的传统,因为诗可以吟,可以唱,所以它的记诵和传播通常异为广远。即便在今天,"歌"比"纯诗"的影响大也足以说明"歌乃诗之本原"。在一种深刻的意义上可以说,歌是心灵的最自由的一种抒发形式,歌是生命节律的依托和生命情绪与生命强力的消解,也因此可以看出;古人那么强调"诗要合乐"和"诗要合律"决不是毫无道理的。正是从歌和节律出发,诗学解释者才把古代诗歌分成四言、五言、七言、杂言等文体种类。古代诗并未真正否定和抛弃歌的特质,尽管古诗中有许多篇什是不可歌唱的,因为歌是诗歌文体的一种审美本性。事实上,诗是一种"形式的歌",而歌则是"生命的诗",从诗歌的历史发展来看,诗与歌的"文体分离",导致诗与歌具有不同之命运。唐代之前,诗与歌的谐和很美妙,唐诗实质上是诗与歌的谐和统一,气化自然的高峰。宋代诗与歌的分离现象开始出现,因为词是专为自由地歌唱而创作的,而诗则往往成为一种理性体验的审美表达,这从宋明理学家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的诗歌创作可以看出。诗与歌的分离这一历史事实表明,诗歌既要借助于歌而发展,同时诗又不满足于歌的"意义设定",即诗为了表达丰富之思想时就不可避免地要"超越歌",这样,诗与歌的复杂关系就始终处于一种矛盾之中,难以分离又难以和谐,因为情感的自由和意义的丰富难于取得内在的一致。 
    


    IP属地:广东2楼2006-12-0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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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诗的译介和传入打破了中国古典诗歌创制的沉闷局面,因为诗找到了一种新的表现途径,诗的形式自由或者说与歌的疏离,不受歌吟的约束,使诗达到了一种繁盛,并显示了诗体的一种独有特质。对此,王力曾指出:简括地说,凡不依照诗的传统的格律的,就是自由诗。在西洋,虽然有人认为自由诗发生得很古,但是,"韵的谐和"与"音的整齐"毕竟被认为诗的正轨,所以"自由诗"常被人訾议,而诗人们也没有写过极端自由的诗,直到美国的惠特曼才真正地提倡诗的极端自由,一时蔚为风气。应该说,王力对西方诗歌与音乐之关系的考察或对诗歌韵律自身的考察符合西方歌诗的实际发展情形。实际上,西方诗歌也很重视"合乐"之传统,且不说希腊游吟诗人的长篇韵唱,单说近代诗人歌德与海涅的大量诗歌被谱成乐曲传唱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音乐与诗歌自古有着极亲密的联系。事实上,"韵脚 (foot),是由希腊诗开始的。希腊语里有长短音的分别:一个长音和一个或两个短音相结合,成为一个节奏上的单位,叫做音步。拉丁语里也有长短音的分别,所以拉丁诗里也有音步的研究。法语里没有长短音的分别,现在法国人把诗中的一个音认为一步,完全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了。英语诗也没有长短音的分别,然而它有轻重音的分别,于是英国诗论家把重音和希腊的长音相当,把轻音和希腊的短音相当,就承受了希腊关于音步的各种术语。"④强调诗歌与音乐之间的关系非常必要,因为这种文体的本质属性正是在诗歌传唱过程中确立的。 
        诗歌创作一方面源于诗人感悟自然历史和人生引发的悠长情思,另一方面则源于诗人必须以诗性话语来表达生命之情思。由于语言对生命情思的诗性表达本身具有一种语言和文本的建构性特征,因而,诗性语言在具体的创作中总是从诗人心中流出,凝聚于笔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最后组成一个复杂的"思想情感单元",终成一个"诗性文本"。"诗性文本"就是诗歌文体的实际形态,"诗歌文体"则是对诗性文本的一种本质把握或形式抽象。在实际的创作活动中,诗体对诗歌创作者形成一种规范,对其诗性想像力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相反,歌词则适宜于歌唱,纯粹从"文本视读"入手,往往发现歌词的审美价值和审美韵味并不突出,因而,就文体而言,诗的外在形式涉及到语句和字数的控制,而其内在本性则受到歌唱、抒情的限制。如果说"诗"不能表达出歌唱的本性和抒情的本性,那么,"诗"就不是诗,这种诗的本性呈示,使人感到诗的抒情和启示性功能通常是由语言的音乐特质和思想启示性以及感情的歌唱性而构成的。既然是歌,它自然受到特殊的限制,所以,史诗、叙事诗、剧诗因而被看作是诗体的变异。


      IP属地:广东3楼2006-12-0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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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这种文体是由公文体和史传体演变而来,因而,它具有较大的实用性,散文文体并不忠实于"歌",而是忠实于讲说,忠实于记叙。戏剧这种文体则主要服务于表演,一切从表演出发,剧本是对表演内容的一种规范和界定,又是对表演情景和情节的总体设计,因为"剧本是一剧之本"。对于古典戏剧,文学批评者往往过于重视剧本,而无法理解剧本与表演之间的自由美学关系,因而,对戏剧本性的理解往往误解为"与诗和小说类似"。事实上,"戏剧体"确实带有诗体与小说体的综合性质,可以说,"诗体"构成戏剧的歌唱本质,而"小说体"则构造了戏剧的情节本质,它之所以带有一种综合性质正出于它的表演性本性。 
          在文学文体中,"小说体"可能是最具包容性、最具复杂性的一种文体,按照中国历史学家的说法:小说家出于稗官者之流,这实质上把小说看作野史而与正史分隔开来。由于中国古代小说到宋明时期才发展成熟,所以,小说不仅与野史、民间传说相关,也与正史有很大关系,因而小说的创作本性在于面对历史事实的复杂性,小说家试图将历史人物和生活事件叙述出来。叙述是小说的根本方式,而情节和人物是小说发展的内在动力,事件之间的情节转折是小说的本体构成。"小说的本性"在于"说",之所以是"小"说,而不是"大"说,实质上是对正史叙述方式的否定性努力,"小说"不能像"史传"那样讲究求真求实的叙述,那种历史真实的可证性不是小说的目标。《汉书·艺文志》中谈到:"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匿以诏避忌,而职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其衣物是也。"这种小说观念极具中国特色,因为中国古代小说文体观念之定性受到这种思想的支配,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小说家从中国文化中发现的一条民间与文人共同创造的道路。 
          小说文体是一种最具民族化精神和语言形态的文学艺术,即民族的生活历史直接决定了小说的叙事内容,民族的语言方式直接决定了小说的话语方式,有什么样的历史人物就有什么样的小说。由于中国古典小说是在民间说书艺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具有鲜明的口语化特征和情节特征,因而,中国古典小说的听觉思维特征特别发达,即通过动作叙述推进情节,相对而言,这类小说的视觉思维力量就显得不足。中国小说叙事的现代转换就在于引入了欧洲小说的叙事特点,即通过叙述性认知或心理呈现来拓展情节,这样,中国小说在保留其民族性形式的同时又引入了西方式叙事观念。 
          从现代文学的意义上说,中国现代小说的叙事方法与叙事题旨发生了一场深刻的文体革命,这与中国现代作家接受西方叙事学观念分不开。应该说,西方叙事学观念与中国古代小说叙事学观念有比较大的区别,例如,卡勒站在索勒斯的立场上曾指出:"小说比任何一种文学样式,甚至比任何一种文学,都更能胜任愉快地充当起社会用以自我构想的样板,通过小说这种话语,世界得以清晰的再现。"⑤可以看到:现代小说叙事文体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结构模式和精神模式,这种结构模式、叙事模式和精神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并限制了作家的创作活动,同时,在这种规范和限制中,文体自身又给予了作家以创造性地表现小说文体的潜质和潜能的最大可能性。 
          应该看到,文体制约着作家,作家只能在自己选择的文体领域内进行"自由舞蹈",从生活的复杂性观照的意义上说,小说的目标在于洞悉复杂的生活历史,洞悉人的心灵史,这种对人的生活叙述不再区分为"大人物"和"小人物",而是指生活中的不同阶层人物可以还原到人性、人心的角度予以描述,他们的历史生活本身构成叙述的价值,构造出叙述的意义。叙事策略只是一个手段问题,叙事中的形象创造以及通过形象本身所要说明的生命问题才是文学的根本。小说体虽也有些杂言体性质,例如小说体中穿插着诗,穿插着散文,甚至穿插对话式的小戏,但小说体最根本的性质还在于写出生活中的各色人物。诗不以写人为中心,而以写意为中心;散文也不以写人为中心,而以写事为主;戏剧虽然也写人,但这人不是"写"出来的,而是要"演出来";写人叙事成了小说的总体特性,所以,它与通讯报道、传记、历史有较多的关联。小说的本性不断地被强化突出,近代以来,小说是最有影响力的一种文体,这不仅出于小说的写人叙事本性,而且也出于小说的综合性包容性本质,由此可见,"小说体"文学的现代意义及其影响力。


        IP属地:广东4楼2006-12-0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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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不同文体有其不同的审美属性,每一文体都有其内在的功能和价值,这种内在功能和价值又是其他文体所无法取代的。因而,文体的复杂性类同于人生的复杂性,文体的不同价值也正在于表现了人生的不同经验,反映了生命的不同需要。"文体本性"是在历史接受中确立的,同时又是在创作体验中确立的,文体之内在本性是需要不断地去体验和开发的,因为心灵有多么复杂,文体也应该取得相应的形式,当然,首先必须理解文体自身的本性,理解文体本身是进入文学的一条通道。既然每一文体都有其内在本性,那么作家就应该千方百计地去探究这种文体的本性,因为作家的气质往往与文体之间有一种内在契合,可以说,一方面,文体为作家的创作找到了某种自由的突破口,另一方面,文体又给作家的创作设置了障碍。适应文体的本性,有可能创造出佳品,而违背文体的本性,则有可能尝到失败的苦果。文体正是这种自由与必然的统一,因而,作家的文体创造是有限度的,作家的创作自由是有限度的,作家的文体想像也是有其内在定势的。这种内在本性的探究,正是"文学创作之道",即只有"合道"、"得道",才有可能达到创作的自由,那么,文体的本性是如何规范作家的想像,作家又是如何突破文体的束缚的呢? 
            相对而言,文体构成了作家的"想像定势",这是被许多人所忽视的一种创作现象。作家的创作离不开文体,因为一旦选定了文体,也就等于选择了一种独有的语言方式去表达个人的思想与情感。文体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作家所要表达的内容,不同的文体适宜表现不同的精神内容。叙事性内容只能适合叙事性文体,抒情性内容只能适合抒情性文体,即一个人的意象思维特别发达就不适宜创作小说而适宜创作诗歌,相反,一个人的情节思维能力特别发达就应该选择小说创作而不能选择诗歌文体去创造。如果试图形成一种错位,效果则不理想,诗这种文体不宜过度的情节叙述,小说这种文体亦不宜过度的诗性抒情。文体带有一定的先验结构特性,它规范和制约着个体的语言表现方式,作家必须通过个体的创造来展示文体的独有本性。这是文体的一种"arete",这种"arete"就是事物固有的本性或德性。因此,主体情思总是要容纳到一定的文学结构之中,文学结构决定了主体情思的话语方式。想像本来是极自由的,它可以是诗的,也可以是小说的,但是,在文学创作过程中,文体决定了想像的范围。在诗体创作中,意象性情感性想像极度活跃,情节性想像就受到抑制,所以,文体常常导致一种"想像的定势"。 
            通常可以看到:一个小说大师可能把诗写得很平凡,缺乏诗歌创作所应具有的真正诗性特质和独创性,同样,一个诗人有可能把小说写得很平凡或失去小说的情节思维力量,当然,也有人可能把诗和小说都写得很好,即创造出所谓的"诗体小说"或"叙述体诗"。为什么小说家可以写出最好的小说,诗人可以写出最好的诗,而不能二者同时得兼呢?我觉得这与作家的气质相关,也与作家对"文学文体"之内在本性和话语方式以及话语结构的内在把握相关。因为每一文体的内在本性都要求作家有其独特的本质探索,如果作家的气质与文体的本性相合,就能做到"天人合一",那么作家在这种文体创造中自然能最大限度地表现出自我的才能。如果硬要强制试验,那就难免不"出乖露丑",因为文体犹如"疯狂的情人",爱憎是很分明的。同时,每一种文体,还需要一种探索性试验工夫,因为作家并不是天生地适应某种文体的,而是有一试验探索过程。若想不费功夫就轻而易举地试验成功,那只是一种天才的神话,稀少得很。应该说,创作气质最为根本,若缺乏文体的本源性创作内质,无论你如何试验都无法臻于极境。从文体而言,小说与诗歌毕竟是两码事,如果过于强调这种创作内质就可能陷入天才论的歧途,还是应从文体本性出发去探究文体想像的定势。 
            文体想像确实存在着特殊定势,撇开散文和戏剧不谈,我想从"虚构"和"假定性"等角度入手专门分析诗和小说的"想像定势"。诗和小说是文学想像中的两大基本类型,通常,人惯于从"两性同体"的角度来谈想像问题,即将文学想像视作一回事,有意忽视其文体特征,结果,"关于想像的分析"就既带有诗的内在规定性又带有小说的内在规定性,并且常把两种类型的想像混淆在一起,取消差异性而强调统一性。从文学的基本理论出发,这种想像的不完善性是合法的,因为无论是文体想像还是创作取向,都可以获得-种总体规定,但毕竟混淆差别不利于新问题的发现,如果还是从一般意义上谈论"想像心理",那么就无助于推进问题的深入理解。实际上,"诗的想像定势"和"小说的想像定势"有很大不同,虽然在想像的心理过程上有其共同之处。 
          


          IP属地:广东5楼2006-12-0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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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从想像活动的语言表达形式上看,"诗体"与"小说体"总是分道扬镳,因为诗体是分行布白的,在中国古典诗歌中虽不分行布白,但那种内在的节律和句法规则也充分体现着分行的间断性和韵律的节奏性。"句诗"(stanza)既是整个诗章的整体的一分子,同时,它又可孤立出来被反复吟咏。通常这种被孤立出来而又能独有深意的诗句多,整部诗章就显得比较深邃复杂,同样,如果诗句不能从诗章中孤立出来,那说明诗的语言还不够精粹,因为这种诗句是由意象所构成的。当前,有些人反对把意象作为诗的基本构造单位,但我以为这种说法似乎并不易被接受,因为"意象"乃诗歌组织的关键,它是诗的血液和细胞,离开了意象,诗歌可能走向抽象和死亡。刘若愚指出:英语中的"image"一词有着不同的意义,其含义并不总是那么清楚。首先,它有图像的意义,如某一事物的形状,再就是用作比喻,如人所说的真理的形象,这两种含意都十分清楚。但是,这个词还有另外两种含义:一方面,作为形象用语,能够在人们心中引起一幅映像,或于肉体上激起某种序觉,但都不一定是有形的,另一方面这个词可以用以指喻和明喻。这种对意象的多义性分析是有意思的,因为意象在诗歌中往往就有一种多义性效果。例如,中国古诗中的意象自由组合法则充分为英美"意象诗派"所重视,他们以"误读"的方式接近了中国古诗的内在本性,中国古典诗歌高度重视意象的作用。⑥简单意象是一种形象用语,它不涉及其他任何事物就能引导"内心的映像"及激起"肉体上的感觉",而"复合意象"则包含两个并列或相互参照的物体,或者一种事物为另一种事物所代替,也可能是一种体验转化成另一种体验。中国诗歌中可以发现无数的简单意象,因为诗的特性是具体的,这种意象思维方式不仅体现了诗的内在的本性,而且切合主体体验的本源形态和诗性功能。 
              意象思维使诗歌的句法由意象来主导,这样,诗人的情感和思想便可以通过"意象迭加"和意象的自由组合获得一种神秘的意趣,显示出深邃的象征内容和无限的情感内涵。意象乃语言的一种本质,索绪尔把语言分成能指和所指两方面,正是看到了语词的意象性功能。具像的事物图像和抽象的语言意义获得了一种"亲和力",进一步说,意象思维与诗人的情绪体验相关,因为诗人一般不欢喜杂多的人物在想像中出现,而更愿意贴近自然情景和抒情之趣。诗人总是以"我"为主,把"我"的情感和意绪投射于自然物像和人性生命之上,于是,意象传达了诗人的自然体验、情感体验和欲望体验,因而,"意象"成了诗人生命的一种情感性和象征性符号。事实上,意象思维与诗人追求生命的感悟有关,对于诗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再现自然物像和风俗场景,而是要表达出内心的感悟和生命的意识。诗人的想像完全被意象或情感所主导,诗人的想像内容被自然物像和内心体验所充实,因而,它充满强烈的美感精神和诗思风范,所以,施塔格尔说:"情调即是一个瞬间,一次单独的鸣响,紧随其后的是清醒,或者又是一次新的鸣响。""抒情诗的诗行本身的价值在于话语的意义及其音乐的一"。⑦"一"构成了抒情诗的奇迹,因而,对于诗人来说,强烈的情感体验和新颖意象的自由创造比什么都重要。


            IP属地:广东6楼2006-12-0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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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从想像的内容来看,"诗歌的内容"大都是诗人主观情感的集合,"小说的内容"则可以与人的历史生活事件密切关联起来。小说叙事是把个人心中的事件用一种独特的话语形式表达出来,接受者则是从文本话语出发去"组构"情节。按照诗学解释者的分析,读者在综合情节时心中所期待的目标,实际上就是主题结构的设想。如果说,核心成分的排列是由读者的愿望所控制的,即读者想达到满意地把握整个情节的结构和内容,那么,至少就得到了一条总原则,即"读者必须把情节从一种状态组织成另一种状态的文学段落,而这段文学或这样一种运动必须成为整个主题的再现。小说的结局必须由开场演化而来,读者通过对其中异同的比较即可抽出意义,而这一点又对如何命名起始与终结施加了限制。读者可以设法确定一串首尾连贯的因果关系链,互不相干的事件可以读作通过一个既定目标的各个阶段,或者,读者也可以确定一种辩证的运动,在这一运动中,各事件呈现相互对立的关系,这种对立维系着必须得到解决的问题。"⑧也就是说,对于诗人来说,必须强化内心的主体性体验,而对于小说家来说,必须强化生活历史景象的记忆。 
                小说家如果没有深刻而又深邃广博的记忆",那么,小说的自由想像几乎不可能,因为"记忆"构成了小说家的一种内在本性,有丰富的记忆才谈得上还原。亲历的东西要记忆,倾听的东西要记忆,梦想的东西要记忆,幻想的东西也要记忆,只有如此,想像的鸟儿才能自由地飞翔。从小说想像的方式来说,"记忆"当然最重要。如果说诗人建构了一个关于自然和人生的"图像仓库",那么小说家则应建构一个历史故事和生活故事的"事件仓库",因为有事可写,则有话可说,而事件必然关联着各色人物。对于小说家来说,自然意象无关紧要,虽然它可以强化小说的诗性特质,但它毕竟代替不了小说的形象创造,因而,小说家特别需要多体察人与事。 
                小说家在生活历史世界的洪流中往往能"入乎其内,又出乎其外",或全知全能,或隐身其间,或独白,或旁白,小说家在"创作镜像的虚构"中表演着奇异复杂的人生。惟其如此,福楼拜写到主人公服毒时嘴上的有砒霜滋味,曹雪芹仿佛变成了贾宝玉,施耐庵仿佛在梁山好汉中获得新生。正因为如此,读者在读小说时有一个追寻叙述者的精神过程。在卡勒看来,"识别叙述者是归化虚构文学的基本方法之一。文本中的叙述者总要对它的读者说话,这一约定俗成的程式,对那些离奇的或表面毫无意义的作品进行阐释,是个有力的支持。""在第一人称的叙述中,读者若实在找不到其他的解释,就可以认为这是叙述者表现个性或执拗过分的行为。甚至在有些场合根本就找不到自报山门的叙述者,那也可以按照文本语言成分所反映或揭示的特点,假设出一位叙述者,这样,文本的任何一个侧面几乎仍旧能得到解释。"⑨小说家无论是写自我意识还是写历史生活故事,必须永远面对人,即便是在后现代主义小说中,人物形象的创造仍是小说无法逃避的"铁律"。 
                有鉴于此,必须重视文体之间的不同想像方式和想像内容,从普遍意义上说,不难体会"寂然疑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的神思之美,但从文体来看,人的想像范围被局限在制定的境域中,这种特定的境域决定了人的审美选择和情感表达。


              IP属地:广东7楼2006-12-02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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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闻一多 《神话与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97-209页。 
                  ②王昆吾《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中华书局,1996年,第16-17页。 
                  ③王昆吾《中国早期艺术与宗教》,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第213页。 
                  ④王力《汉语诗律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352页。 
                  ⑤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84页。 
                  ⑥刘若愚把中国古诗的意象区分为简单意象和复合意象,刘若愚《中国诗学》,赵帆声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21页。 
                  ⑦施塔格尔《诗学的基本概念》,胡其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页。 
                  ⑧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328-329页。 
                  ⑨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99页。 
                  ⑩王昆吾《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中华书局,1996年,第4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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