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枪杀。理论上,枪杀最直接,因为伤口难处理。大部分都是因为伤口流血而死。在1945年美国在日本的占领军走进东条元帅府去逮捕他时(东条英机元帅是日本的战时首相),他当时让夫人在胸前划了一个园圈,标出心脏的位置,当军队走进前门时,他便用 0.32口径的枪开枪。他严重受伤,但未打中心脏所以没有死。并活下来作为战犯进行审判。三年后被处以绞刑。医学文献上报导过有一个人他自杀。他用了 0.32的枪对着胸口没死,再一个0.2枪对着另一个太阳穴同时开枪而最后死亡。理论上,枪越大就越有效,用空尖头子弹可以造成更大伤口。口径为0.22 的枪需要往往开火二次。无疑会使身体遭受很大痛苦,流很多的血。没死的话,还有一个缺点,伤口往往会留下很大的疤痕。。。(这部分资料参考了1986年美国医学周刊,不是完全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