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祖父:麦克阿瑟一世
麦克阿瑟的祖父亚瑟•麦克阿瑟1817年1月26日生于格拉斯哥,他称自己是“双料的麦克阿瑟族人”,因为他的父母都姓麦克阿瑟
亚瑟从未见过他的父亲,他父亲在他出生前10天就去世了。虽然出生和生长在苏格兰低地,但这位“双料的麦克阿瑟族人”深信,麦克阿瑟家族曾是一个独立的家族,并且是苏格兰高地家族。
亚瑟•麦克阿瑟7岁时,他母亲改嫁了。1828年,11岁的亚瑟随母亲和继父移居美国。他们在纽约上岸,不久搬到了马萨诸塞州的阿克斯布里奇。年轻的亚瑟野心勃勃,天资聪颖,对政治很感兴趣。他随后来到纽约,成了一名狂热的民主党人,并且“几乎全靠自学”完成了大学的基础课程,然后接着学习法律”。
1841年他获得纽约的律师资格。
在纽约学习期间,他遇到一位来自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的黑发年轻女子奥里莉亚•贝尔切尔,与之共坠爱河并结了婚。她劝他搬到斯普林菲尔德,并于1845年6月在那儿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小亚瑟•麦克阿瑟。
4年后,亚瑟又搬到密尔沃基居住,奥里莉亚在那里为他生下了第二个儿子弗兰克。
加人民主党后,亚瑟的事业开始腾飞。他当上了市检察官,1855年11月又当选为威斯康星州副州长。次年,州最高法院调查州长操纵选举一案,身为民主党人的州长被暂停职务。在法庭合议的4天期间,亚瑟•麦克阿瑟代理州长职务。
最后,州长复职(但这位州长复职后时常收受贿赂),亚瑟又回到副州长的位置上。
1857年,亚瑟•麦克阿瑟被选为巡回法官,并且一干就是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