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罪行其实环环相扣,所以各种各样的动机也被假设成是与各种罪行相连。例如骄傲(过度迷恋自己)其实暗示了贪食(过份消耗或浪费食物),其余各种罪行亦有相同的连系。每种罪行其实在表现出自视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爱神。学者和神学家们也利用了属性(attribute)和原因(substance)设立图解(schema)来解释这些罪行。
七宗罪在拉丁语中为: “superbia”,“invidia”,“ira”,“accidia”,“avaritia”,“gula” and “luxuria”。在重新排列后,它们的第一个字母可以形成中世纪拉丁语“saligia”,然后衍生出其动词“saligiare”(去实行一条罪名,to commit a deadly sin)。
Various mnemonic devices exist for remembering the sins in English,e.g. PEG'S LAW (pride,envy,gluttony,sloth,lust,avarice,wrath).
至于在天主教教义里,在2865个有编号并在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92年的命令下出版的章节里有一段关于七宗罪的描述。违反道德行为的主要编纂法典(The Principal Codification of Moral Transgression for Christians)仍然是《十诫》和至福,正面道德的基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