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成长与历练,有时会很从众,很事故,被社会同化了。例如某些令人感动的情感,有人说它感动,只是因为觉得这事大多数人也会感动,“它召唤的,是靠深深印在人们头脑中的关键形象”。如那句“第二滴眼泪说:看到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跟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真美啊!”不是因为事物本身被感动,而是因为一种趋同感。
因为趋同感,创造美学,去回避某些很平常却不够美的字眼(即2楼说的去否定生命之丑),去抹杀不和谐,做事是为了去博取社会的认同感。
想到周国平的那句“何必温馨!”,不必刻意去营造一种在人看来很温馨的情境。
昆德拉所写的媚俗很宽泛。
因为趋同感,创造美学,去回避某些很平常却不够美的字眼(即2楼说的去否定生命之丑),去抹杀不和谐,做事是为了去博取社会的认同感。
想到周国平的那句“何必温馨!”,不必刻意去营造一种在人看来很温馨的情境。
昆德拉所写的媚俗很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