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十八岁。
那年,她十七岁。
他总是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和帆布鞋,破碎的刘海,忧郁的侧脸美丽得让人心碎。
她总是穿着一袭粉色的长裙,海藻般长发,随风舞动,像极了骄傲的公主。
两个人在那年夏天相识了。
咖啡厅里,男孩还是干净的白衬衫,手中搅拌着一杯卡布其诺。
男孩说:当我女朋友吧!
女孩说:可是我不漂亮。
男孩说:你可以不漂亮,但是这些你必须懂,我喜欢你。
女孩说:我屁股上有痣。
男孩说:我不在乎,要珍惜屁股有痣的女孩。
女孩拿下自己的假发:可我是个秃子!
男孩很淡定:传说秃头的女孩上辈子都是头疼的天使。
女孩拿起湿纸巾卸下脸上的妆,一脸麻子:这样你还要我吗?
男孩转过忧郁的侧脸:他们说,这样的女孩比较真。
女孩说:那你肯为我做一百件事吗?
男孩点点头:做完这一百件事,我们永远不分手。
女孩微笑:男孩,你敢不敢这样对你女朋友?等下由你来买单。
男孩笑了笑:这么温暖而霸道的话,我敢说么?当然是吃霸王餐。
说着拿出一个小本子递给女孩:上面是我总结的吃霸王餐的方法,读起来微微心疼的句子,读到哪条你哭了?
女孩惊讶的看着那个小本子,读第一句的时候心已下沉,读到第三句泪已夺眶……
男孩平静的说:看过这个本子的人,100个有99个都哭了。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
终于男孩先开口了:我不说话,只怕一说出口就泪流满面。
女孩:你可以仰望45°的天空,这样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男孩说:我想上个卫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