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历1644年,岁在甲申。三月十九日,李自成进入紫禁城,崇祯皇帝煤山殉国,大明王朝灭亡。大约一百天后的七月初八日,入关的满清政权发布诏令,指责明王朝行“弊政”、“疵政”,加派“三饷”害民:“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因为打自己?),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过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此外,官方“召买粮料”只给百姓市场价格的五分之一,交纳衙门之时“又有奸人包揽,猾胥抑勒,是三饷以外重增一倍,催科巧取鱼死殃民,尤为疵政”。在“弊政”、“疵政”之下,“百姓困穷”,没有活路了。既然明朝让百姓活不下去,那么,它就不配享有上苍的眷顾,灭亡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