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包拯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志盖长123 厘米,宽122 厘米,厚13 厘米。四周盖顶斜坡,中部平整,阴刻4 行篆书:“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16 字。志石近正方形,长126 厘米,宽125 厘米,厚14 厘米,刻文51 行,每行59 至63 字不等,志文楷书,全文约3200 字。较《宋史·包拯传》为详。包拯,字希仁(999~1062年)合肥人,为官清正,公正兼明,世称“包青天”。墓志除叙述包拯生平事迹外,还记录了他的世系、病丧以及葬于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即今合肥大兴集)及其子嗣们的有关情况。为我们研究北宋名臣包拯及其家族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该墓志1973 年出土于合肥东郊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北宋包氏家族墓群。出土时碎为5 块,并有明显的打击伤痕,部分文字漫漶磨灭,已经辨认不清。1979年7 月被定为三级藏品,1994 年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2。
该墓志1973 年出土于合肥东郊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北宋包氏家族墓群。出土时碎为5 块,并有明显的打击伤痕,部分文字漫漶磨灭,已经辨认不清。1979年7 月被定为三级藏品,1994 年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