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建、刘某勇父子系湖南省蓝山县人,与刘某勇的女朋友小李共同租住于番禺区大龙街某出租屋内。平日,38岁的刘某建睡在一张双层床的上铺,而17岁的刘某勇及女友小李则睡在下铺。据刘某勇交待,自2011年4月份失业后,他就常常与女友争吵甚至打架。5月10日晚上11时许,刘某勇因与小李发生争吵后怀恨在心,产生了让父亲强奸小李为自己出气的荒唐念头。经与刘某建合谋后,刘某勇先是假装欲与小李发生性关系将小李的衣服脱去,而后躲到阳台上,由父亲刘某建进屋不顾小李的反抗对其实施奸淫。
事发后,年少无知的小李并没有选择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在刘某建父子半是威逼半是哄骗的劝说下放弃了向**机关报案。然而,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的小李并没有想到,她的恶梦没有结束。同年5月12日中午,刘某勇和小李又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争吵,刘某勇遂再次挑唆刘某建对小李进行侵犯。于是,不幸又一次降临到小李的身上,直到此时,小李才如梦初醒,报警将这对禽兽不如的父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