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云三都白竹胡公案

在现缙云县与磐安县交界一带,有一个庙会叫“三都案”。 “三都”是明清时期对缙云县的27、28、29三个都的统称(1939年为建立磐安县,将缙云县原第29都的全部,28都的大部划归其管辖。53年再次将27都的半部划给。)三个都联合迎的案就叫“三都案”,此案是由永康方岩胡公案系统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因庙会总堂设在白竹,所以又称白竹案,白竹案按传统规定在每年的九月初四上方岩,并在胡公神像前进行案事交接。三都案下又设八个分堂,分堂以好溪流域为区块。这九个堂分别是:白竹、庄头、黄圩田、大皿、潘潭、冷水、大溪、西应、白岩。每年案事九个堂轮流主持,轮到哪个堂,胡公神像和万岁牌就巡狩到那个堂。设分堂的地方为村中最宽敞的中堂,为期一年。一年中有好几个佛期。如农历八月十三是胡公生日,堂内所属的村民都得去朝拜。清朝咸丰七年(1857)七月十七日,发生了一件大事,白岩曹姓主持庙会时,突遇特大洪灾,供奉在分堂的万岁牌被洪水冲走了,还好,过了不久在下游被潜明坑人在泥沙中发现。从此以后,白岩村的设分堂权利即被潜明坑村代替。太平天国时期,由于战乱,各案堂之间来往不便,游案活动中断,胡公神像为避兵火,在大皿堂的方山后塘村“连枕”十八年,后又重新举行游案。1949因政权更替,胡公神像再次在白竹总堂下的西丘村“连枕”,直至毁损,1981年后白竹分堂下的新屋、旸村、西丘等村的信众募集资金恢复五云白竹三都案胡公神像,新造二座龙庭,重开每年游案活动。2008年磐安县将三都案上报,省里把他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11月14日九个案堂相关负责人在白竹总堂议定,将总堂改设在大皿分堂中。同时大皿案堂经磐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成立磐安县五云三都胡公传统文化研究会,对游案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这是从陈吧 那里借过来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