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德报》(总第396期)·作者:田晓庭 神父
11月份有幸参加了信德社举h办第六h届信德之友分享交流h会,蒋剑秋神父讲的一个故事至今记忆犹新,我觉得故事虽然简单,但意义深远,特写下来在此分享。(图为蒋神父)
有中国某处有两个年轻人相爱了。女方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另一位没有宗教信仰。按天主教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结婚,不信教的一方必须许诺两个条件:其一,结婚之后不要干涉天主教一方的信仰生活;其二,应许子女接受天主教的信仰教育。
当然,如果双方不经过教会同意也可以结婚,教会并没有强制性的方法干涉双方的自由。这种规定只是为了保护信仰,也是为了保障婚姻的幸福。要知道不同的信仰意味着不同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是很容易引起家庭矛盾的。所以在天主教的信徒在结婚之前,正规情况下会接受婚前培育,了解天主教的信仰与婚姻观。教会一直认为婚姻是天作之合,是很神圣的。婚姻一旦成立,就不可再拆散。
在本堂神父面前承诺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不过故事还在后面呢。
结婚几天之后,婆婆说话了:“看,你婆婆身体不好,需要有人照顾。以后别再上班了,在家侍候我吧。”儿媳很孝顺,毕竟是基督徒嘛,为家里做点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婆婆还有要求:“以后星期天也别到教堂去了,我在家里没有人照顾,很不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