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再被人恶意中伤,但邓丽君一直很乐观,她说:「只要自己作得正,不怕别人的蜚短流长。」她说:「我不是活著好好的吗?」她且幽默地说:「这倒好,我本来名气不大,现在倒是出了名,成了引人注目的人物了。」
问:「这种不利的谣言对你有什麼影响?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应付?」
邓丽君表示,谣言对她没有影响,她无意将事情扩大,也不打算采取什麼法律行动。
当年的二十岁的邓丽君,算歌龄也不算短了,由於她每次唱歌都以轻松活泼的姿态出现,颇受一般海外观众的欣赏,因此,她一到香港,立刻被邀请到汉宫、金宝、国际等酒楼夜总会唱歌,酬劳也是一流的。
为了女儿被恶言所困,邓丽君的父亲,也由台北赶去和邓丽君母女相会,邓父表示,他希望丽君早早回国,出来了那麼久,该回国了,以后有机会可以再出来,邓父说:「丽君年纪还小,日子还长著,不必一天到晚的到处演唱。」
因此,邓丽君当时就决定了不管香港的夜总会以何种高价挽留,她一定在七月底以前返国,她说,一年多没有回国了,应该早些回去。而邓丽君因为已与台视签了基本歌星的合同,回国后,原则上她只在电视上表演,其它如歌厅、夜总会她暂时不唱。
邓丽君自六月十二日回到香港后,稍休息一天,随即於六月十四日登场香港大舞台及国际夜总会献歌,以慰歌迷相思之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