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好姐说到我心里去了!!!!!!

我一直觉得选择活着比死去更难,心存愧疚赎罪一般的活着是比死亡更痛苦而且更有魄力的选的择,Finch叔一向是喜怒不外露的人,揣测会困难一些,就看Reese叔好了。他把Jessica变态老公扔到墨西哥以后,其实如同行尸走肉,他会衣衫褴褛地在地铁里揍那些小流氓有一部分出于正义感,但更大的部分是他想死,所以把自己置于危险中一次又一次,唯一能估计是阻止他自杀的理由他心里的英雄情结,他不想再活下去但又不甘心像冻死路边的流浪汉毫无意义毫无声息的死去。直到Finch叔出现,两个人惺惺相惜,在我看来Reese叔与其说找到了purpose of life,不如说找到了一个更崇高的purpose of death,很多集里面Reese叔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和一群恶棍周旋(比如Finch叔甘心当活靶的那一次,比如和HR的枪战,还有被困在电梯里被HR以及FBi围剿),他只想到战斗到底,从来没有想过怎样全身而退。
所以越看到后面越觉得Finch叔才是更可怜的那个,Finch叔是很封闭的,只需要一两个知己就可以阳光普照的人,Nathan和Grace的存在让他感到了安全,但是他却两个都失去了,知道他找到了和他同病相怜的Reese。第一次把Reese叔救回来之后,Finch叔送了那么多不实用的书和一个马桶圈似的垫子,但是看得出来Finch叔兴高采烈的样子,之后对Reese叔越来越体贴也就可以理解,冷静理性如同Finch叔,就算他的决策思考能力如同机器,他自己应该知道他再也经不起失去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就算用最客观最不YY的角度来看好了,Finch叔没办法再忍受一个人的世界,没有Reese叔,没有Nathan他只能看着一个个人死去自己力不从心,背负着愧疚一天天地等痛苦耗掉所有的生命。Finch叔的出发点竭尽所能要让自己关心的人活下去,而Reese叔的出发点是为了自己关心的人可以安然拥抱死亡。
其实想到底最虐的地方不过与此,Finch叔希望Reese叔活着,但Reese叔为了两个人的信念却随时准备好死亡。我觉得真正的happyending未必是俩叔全身而退远走天涯,而是Reese叔在冲锋陷阵的时候不忘记对安守图书馆的Finch叔说“I will get back for you”不是我YY,只是觉得就算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哥们,理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