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麻醉师的冷漠及不通融的描写,并不真实。实际上,任何情况下,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如能气管插管,将大大提高CPR的效率,增加复苏的几率,是不用等什么签字的,那是来不及的。气管插管是急救措施,不是治疗的手段。试想,如果在路上,野外,及各种事故现场,上哪找家属签字? 例如,本人值班时,患者车祸后,送到急诊室,半个颅骨都没了,脑部呈开放状态,脑组织外露,部分大脑皮层缺失,患者已深昏迷,血液顺着脑部伤口不停涌出。上哪找家属、不立即插管,送手术室手术,必死无疑。插管时,麻醉师的手应该托住患者的头部,使头部轻微后仰,这样易暴露咽喉部,利于插管。可是,这个伤员的头部,都没有地方可放手。拿块布盖住那呼呼冒血的“豆腐”,用平时练就的过硬技能,插管一次成功。输氧,输血,立即送手术室手术。切除损伤破碎的 豆腐,止血,缝合,头已不是圆的。没有人认为伤员还能活着出院,但最后的奇迹是,他活了,还是走出去的。试想,如果等什么签字,一个生命就结束了。
麻醉师与外科医生之间,就医疗意外及事故的判定及责任的担当,历来是互相推诿,指责对方,有时很难断案。心术里不也有吗?王教授手术造成的失明,不也要追究麻醉吗?麻醉师在很多医疗纠纷发生时,往往是首当其冲的被调查,追究的对象,这也是很不公平的。所以,在现在的这种大环境下,也只有人人自卫,明哲保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