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他结婚,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彩礼什么都没要,连婚礼都没有,可以说他一分钱都没花就娶到我了,而且我父母怕他有压力,还买了电器。婚后他脾气不好,动不动就骂我,让我滚蛋,甚至大晚上哄我出门,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提出离婚,结果他不同意,想和好,并给我写了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双方签了字,按了手印,约定内容是把他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归到夫妻共有财产,当时他说给我公证,我出于相信他,最后就没有公证,而且这套房子是新房,至今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现在他脾气变本加厉,还提出离婚,并反悔这份约定,以现在的情况,他肯定不会在房产证下来以后加我名字,我该怎么办啊?我在网上查询了很多资料,以房产证未更名为由,判决结果出入很大,我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只能看个大概,麻烦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下,法院判决更倾向于哪种,我现在太伤心了,也咽不下这口气,希望专业人士帮忙,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好,我今年才二十多岁,实在什么都不明白,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