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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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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迪斯尼电影制片厂改编中国“木兰代父从军”的传说推出了动画片《木
兰》,在海外华人社区掀起了一股木兰热。笔者近日为本地中国文学读书会讲解
《木兰诗》,为此翻查了近十几年来国内一些研究《木兰诗》的论文,发现有几
个问题在学界仍悬而未决。在此试图在众说纷纭中理一头绪,一孔之见,就教于
高明。

                  一、《木兰诗》的创作年代

    现在可以确知的《木兰诗》的最早版本录于唐人吴兢的《古乐府》,此书已
失传,但南宋曾〔忄造〕所著的《类说》辑有佚文三十一条,包括《木兰诗》的
全文,题目作《木兰促织》。其后此诗录入北宋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归入
“梁横角鼓吹曲”;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官修的《文苑英华》,题为唐人韦元甫作
(韦元甫曾续作《木兰诗》,题为《木兰歌》,见《全唐诗》);差不多同时流
行的《古文苑》则把此诗归入汉魏乐府,南宋章樵编注《古文苑》时,改题唐人
作。
    前人大多以此诗为唐人作品。现在的文选、文学史著作则普遍认为是北朝民
歌,除了因为此诗风格有北朝民歌特点外,最重要的依据是此诗篇目曾收入南朝
陈代僧人智匠所纂的《古今乐录》。但在八十年代,齐天举〔1、2、3〕、唐
长孺〔4〕、黄震云〔5〕诸先生则根据此诗的风格、用语重新提出该属唐诗,
齐先生更力证此诗并未录入《古今乐录》。笔者只见过赵从仁先生反驳齐先生的
说法〔6、7〕,但着眼于考据《木兰诗》版本的源流,多猜测之词,难以服人
。经过这场争论,目前学界似乎认为唐诗说也可并存。《辞海》“木兰诗”条在
1980年版时还说“北朝民歌……后人或疑为唐人作,不确,因篇目曾收入南
朝陈光大二年僧智匠所编之《古今乐录》中。”但在1989年版则改口说:“
北朝民歌。后人亦有疑为唐人作者。”不再提《古今乐录》,承认疑得有理了。
    风格、用语见人见智,难有定论。即使《木兰诗》有唐人用语,也可说是经
过唐人改动,并不能断定即为唐人作品。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木兰诗》是否曾
录入《古今乐录》,如果未录入,固然并不能就定为唐人作品;但如果曾录入,
则可断为南北朝的作品。可惜《古今乐录》早已失传,认为《木兰诗》曾录入《
古今乐录》的依据是郭茂倩的《乐府诗集》在“木兰诗”题下有如此注解:“《
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
乐府诗集》共收《木兰诗》二首,后面的五言“木兰抱杼嗟”大家都认为是韦元
甫拟作的)这句注解,历来被标点为:“《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
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中华书局所出的标点本《乐府诗集》
即是如此标点。但后来发现《古今乐府》乃是南朝作品,而韦元甫乃中唐时候人
,《古今乐录》不能未卜先知,所以大多认为只有“木兰不知名”一语才引自《
古今乐府》,后面那句话乃是郭氏所加的按语,即应该标点为:“《古今乐录》
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齐先生很正
确地指出这种标点法乃是主张《古今乐录》录有《木兰诗》的人的一厢情愿,并
不符合古文习惯。古汉语因无标点,为避免混淆了引文、按语,习惯在按语前加
一“按”字,《乐府诗集》的其它地方凡是郭氏按语即都有“按”字。而且,后
世称前人官号,若不冠朝代,应用简称(如“韦中丞”),若用全称,必冠朝代
,“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乃是唐人口吻,不可能是郭氏按
语,而只能是引文;既是引文,就不可能出自南朝《古今乐录》,因此齐先生认
为郭氏在此错引。这是齐先生认为郭注不可靠的一个主要理由。另一个理由是:
《古今乐录》一书至少在南宋还存在,两宋都有人讨论过《木兰诗》的写作年代
,却除了郭氏,无第二人提及《古今乐录》,大都认为《木兰诗》是唐诗,若《



1楼2007-01-09 20:23回复
        就诗论诗,《木兰诗》用语通俗晓畅,少有争议,只有最后一段是例外:“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扑朔、迷离究竟是什么意思,历来有不同说法。汉语这类叠韵形容词,往往
    语义模糊,并不奇怪。幸好诗中用了“脚”“眼”字样,使我们知道,不管扑朔
    、迷离具体是什么意思,都是分别形容脚和眼的。撇开了扑朔、迷离的具体意思
    不谈,这一段诗的意思,本来也不难理解,不过是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因为雄
    兔的脚和雌兔的眼各有特征(是否真的如此,是另一码事),容易分别,但如果
    雄兔雌兔在一块儿跑,脚、眼不易看清,雌雄也就无法分辨了。用来比喻在一般
    情况下男女有别,在战争的时候就难以分清,可谓巧妙。杂剧《女状元》第四折
    换一种说法,把这个意思表达得更清楚:“双兔傍地,难迷离扑朔之分。”
        但余冠英先生在《乐府诗选》中注解此诗时,却认为“雄兔脚扑朔,雌兔眼
    迷离”乃是互文,也就是说,雄兔既脚扑朔又眼迷离,雌兔既眼迷离又脚扑朔,
    所以才雌雄难辨。以后的注家,也大都采用余先生的说法。按这种说法,扑朔、
    迷离不是分辨雄雌的特征,反倒是雄雌一致的标志。人们一般并不通过脚、眼来
    分辨雌雄,如果雄兔、雌兔的脚、眼无别,又何必特地提出,作为雄雌难辨的证
    据?而且,按这种说法,兔子在任何情况下都雌雄难辨,以此为喻,岂不是说男
    女在任何情况下也难以分清呢?这样的注说,真是“扑朔迷离”,越注越让人糊
    涂。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于加州圣地亚哥沙漏园

    〔1〕齐天举《关于〈木兰诗〉的著录及其时代问题》,《文学遗产增刊》第1
    4期
    〔2〕齐天举《〈木兰诗〉的著录及时代问题续证》,《文学遗产》1984年
    第1期
    〔3〕齐天举《结论应来自可靠的材料--就〈木兰诗〉的著录及时代问题再答
    赵从仁先生》,《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1期
    〔4〕唐长孺《〈木兰诗〉补证》,《江汉论坛》1986年第9期
    〔5〕黄震云《〈木兰诗〉作者考》,《徐州教育学院学报(哲社版)》198
    8年第4期
    〔6〕赵从仁《〈木兰诗〉的著作及其时代问题》,《中州学刊》1985年第
    5期
    〔7〕赵从仁《〈木兰诗〉题注源流辨》,《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
    986年第1期
    〔8〕王大良《关于〈木兰辞〉及木兰的几个问题》,《中原丛刊》杂志199
    1年第1期
    〔9〕米文平《大兴安岭鲜卑石室是怎样发现的?》,《黑龙江文物丛刊》创刊

    


    4楼2007-01-0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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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201.32.*
      谢谢楼主~~~~~~~


      5楼2009-06-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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