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1日,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小米(化名)在上厕所时,因反抗同校大四男生敖翔对其实施猥亵而被杀害。5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敖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最终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还称,“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
受害者家属对于判决不满意。由于宣判时并无受害者家属在场,以及被告究竟是否主动自首等存在争议,小米的父亲在宣判当日即提出抗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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