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学院
江科发〔2012〕49号
关于2012年招生工作的统一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招收到有共同理想、共同目标的学子,招收到优秀生源。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精神,避免浪费我校招生指标,以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2年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如下:
1、凡是考后在我校提前交纳5000元(伍仟元)学费报名的学生可以享受比不提前交费学生降分录取的资格。
2、提前交费的学生可以预定名额,同等分数下,校方会优先点录;同时还可以预定专业、预定床位及免费参加我校暑期“梦想夏令营”活动。
3、我校严重声明,提前预交的5000元(伍仟元)是部分学费,不是另外收的其他费用,不会比高分录取进去的学生多收一分钱,我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
4、提前交费的学生在交费后会有江西省统一发票的票据,此票据是学费凭证,开学时须带发票并将剩余学费缴清。如果提前缴费而不在本校就读,可凭发票并带相关身份证件来我校办理退费手续(确保全额退款)。
联系人 招生办 梅俊锋 联系电话13755629268 QQ48932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