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根本不需要物业服务。
攒了半辈子抑或是一辈子的钱买了一套房子,
除了房子已经接近一无所有了,
怎么还会奢侈到请一个“爹”来为自己管理所谓的“物业”!
来强迫服务呢?
自从有物业公司以来业主和物业的矛盾不断,
这些早已不是新鲜事。
各种媒体不知说过多少遍物业公司是怪胎,
可这怪胎在当今却依旧发展的悠然、滋润、没人管!
职能部门相反却在默默地支持其任由发展,
各级领导在想着办法不让这个怪胎死亡。
反正他们又不愁那区区的物业费,而且又不担责任。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出台就是一个例证,
不仅不帮百姓说话,
还出台如此《规则》和物业公司一起要挟百姓,
这个保护伞——当得真是周到!
在没有物业公司时,
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有各区和街道的清扫队,
维修有相应的维修部门,
百姓的钱交得清楚、明白。
为什么现在越改越让大家糊涂?
非得让物业公司拿着老百姓的钱再去雇保洁呢?
我们拿着钱交给物业公司,让他们再雇人维修?
好像百姓都是傻瓜,有钱不知道怎么花似的。
望今后百姓自由的生活空间不是一个憧憬!
谁需要这种强迫式的服务?
哪个人又想当这种像孙子似的主人?
今天是D区,
明天或许就会是C区、B区……
乃至带数字的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