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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朝花夕拾--by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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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故事,穿越时空隧道,美丽的一个爱情故事  

   
 
  
 作者: 蜡烛娃娃  2007-1-17 17:48   回复此发言    


1楼2007-01-20 08:41回复
    一 

    已经是公元二零三五年了,世情仍然没有变化,人类仍然落后,女人的生活,仍然乏善足陈,母亲们仍然唠叨,孩子们仍然反叛,生命的意义犹待发掘。 
     今日,跟一切日子一样,奇闷无比。 
     与配偶在一起已有十年,他不是不好,亦不是好,并不见得很爱我,也不见得完全不关心,据说亘古以来,男女只要在一起生活超过一段日子,大家便会面目模糊起来,看来科学的进步,并不足以改良男女关系。 
     昨日我们又大吵一场。 
     孩子们各自躲在房内,反正有电脑作伴,不出来也罢。 
     我胡乱吃些东西,捱至今日,待他出去了,才起床,原以为可以清静一下子,谁知母亲来了。 
     我跟母亲的关系并不密切,很多重要的话都不跟她说,免她担惊受怕,她有点神经衰弱,又缺乏安全感,因是个孤儿,自幼缺乏精神寄托。 
     我很爱她,有时觉得她比我天真纯朴。 
     她是绝无仅有的古典派:不肯剪短头发、不肯吃牙膏餐、不肯用机械手臂做家务、反对胚胎在母体外孕育……什么都看不顺眼,跟自己过不去。 
     她穿着又贵又麻烦的天然衣料,胸上惯性地别着一只钻石扣针。 
     钻石,不过是碳的同素异位体,早数十年,当狄卑尔斯厂尚未放弃其专利权的时候,是妇女眼中最名贵的饰物,因其闪烁漂亮。 
     现在早已不流行了。 
     此刻钻石经大量开采,一毛钱一打,只充作工业用途,不再受女人青睐。 
    但是母亲仍然佩戴着这只别针,她对它有特殊感情,它的来历颇为神秘,母亲曾经解说过,但我听不明白。 
     她说那时她只有五岁。外设母刚因病去世。幸亏有一位女眷把她带在身边,安顿她的主活,把她交托给可靠的世伯…… 
     临别之前,那位好心的女士留下这只胸针给她。 
     母亲一有空便说这个故事,在她心中,那位女士简直如仙女一般。 
     这件事的疑点甚多,根本说不通。第一,当年她只有五岁,记忆模糊,第二,无端喘咱们家哪来这位亲眷,必祖母并无姊妹。第三,陌生女士为何要这么关怀一个小女孩子? 
     只有钻石扣针是实物,镶工仔细考究别致,我曾笑说,幸亏现在不作兴这种玩意儿了,太浪费时间金钱。 
     母亲一坐下便问我要饮料。 
     我笑说:“有一种新茶晶味道不错,我给你试试。” 
     她把双手乱晃,叹口气,“你们这些人做主妇,不知道是怎么做的,一粒丸子,半枝牙膏,就当一餐。” 
     省时间呀,孩子们还不是白白胖胖的。 
     我没敢顶撞她,只得陪着笑。 
     那边,小弟同机械臂七号在做角力游戏。 
     母亲喷喷地烦恼,“多危险,唉,机器没有人性,一用力骨头都扭断。” 
     我笑说:“妈,你老了。” 
     母亲问我:“你同他还是不停的吵?” 
     我无奈的摊摊手。 
     “会吵离的。” 
     “分开不是更干净。” 
     “这是什么话,是你自己挑的人。” 
     她的口气似一百五十岁。 
     “我告诉你照老法的好,婚姻大事怎么可以交给电脑,” 
     她抱怨,“你太新派。” 
     
     
     作者: 蜡烛娃娃 2007-1-17 17:49   回复此发言


    2楼2007-01-2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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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正在做图书编撰计划,国家需要我,有什么时间去进行老式求偶仪式?弄得不好,要好几年的时间,真是天底下最大的浪费。 
       母亲皱着眉头喝茶晶,“只有颜色没有味道。”她说,其实也够麻烦的了,我还要替她找出杯子,事后还得做洗涤功夫。 
       她一早来教训我,弄得我闷上加闷。 
       女儿在房中弄出巨响,母亲吓得跳起来。 
       我大声叫:“弟弟,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母亲奇问:“何必去看,闭路电视呢?” 
       我无奈的说:“她要保留私隐权利,不准我在电视上观察她。” 
       “花样真多。”母亲觉得没味道,“现在连书也不要读了,学校也取消了,人人泡在家里,胡作胡为。” 
       我说:“书还是要读的,只不过不用长途跋涉去课室,这可是德政。” 
       母亲咕哝,“天天对着电脑,有什么好处?” 
       “他们还是要考试的。” 
       弟弟出来说:“姊姊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一套古老化学实验品,也许是她男朋友奉献的,在地上炸出一个洞。” 
       我说:“叫三号去收拾。” 
       “得令。”他去了。 
       母亲又说:“孩子说话都没有文法。” 
       “妈妈,你要是什么都看不顺眼,生活没有快乐可言,二0三五年就是这个样子,喜欢不喜欢,还是得每天起来。” 
       
       “我想吃香喷喷的白脱油蛋糕。”她抱怨。 
       “我替你去订。” 
       “还有巧克力。” 
       “那就没办法了,可可树早已绝迹。” 
       “是呀,核爆核爆,弄得连巧克力都没得吃,你们这一代还不知损失了什么?” 
       一代不如一代,每个年纪大的人都爱这么说,等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也会说,一代不如一代。 
       “政府现在又玩什么?”老大太问。 
       “我怎么知道?你应该去问国防部的公共关系组。” 
       “我到现在还没有报名学习国际语言。”她有点紧张。 
       “并不太难,放心好不好。” 
       她又叹气。 

      弟弟奔进来说:“妈妈,新闻报告说第四空间实验又出了毛病。” 
       我并不在意。 
       妈妈说:“仗不打了,固然是好事,但怎么会把空间弄出一个洞来?” 
       我拍拍她的手背,“别担心别担心,地球不会沉沦,弟弟,替婆婆捶两下背。” 
       弟弟滑头的说:“我叫五号来。” 
       他外婆生气,站起来说:“我走了。” 
       她声音里有无限寂寞。 
       传说中的正宗巧克力或许可以使她振奋,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注定她要失落。 
       我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母亲还要拒绝,每次见面,我都不能满足她,她明明有求而来,想我安慰她一颗寂寞的心,但每次我都不知从何着手。 
       这就是那永恒存在的代沟。 
       我不明白她为何牢骚连篇,也不知她为何怀旧至几乎有病态,自然,我爱她,但是我不了解她。 
       
       
       作者: 蜡烛娃娃 2007-1-17 17:50   回复此发言


      3楼2007-01-2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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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出车子,她一直说:“不要那么快,心都抖出来了。” 
         到她门口,她说:“每次来,都想与你好好说话,不知恁地,你那里永远乱糟糟,开不了口。” 
         我微笑,“我知道,你想告诉我,在你小的时候,有一位神秘的女士,曾经照顾过你。” 
         母亲知道我打趣她,“走走走。”她说。 
         我掉头回家。 
         我喜欢开快车,这是我唯一的消遣及嗜好,尤其爱在弯角表演技术。载着两个孩子的时候,他们会欢呼,丈夫会面色铁青,他对我的驾驶术没有太大的信心,并且认为开快车是不成熟的表现。 
         回到家,看到他已经返来,正在教孩子们做功课,一边灌输他们不良知识。 
         “……在研究人类如何能够脱离躯壳以独立脑电波生存,多刺激!”他口沫横飞。 
         两个孩子听得入神。 
         我厌憎这项研究,听都不愿意听,各国政府进行该项实验已经良久,报章杂志每每有最新的报导,原则每个人都懂,想深一层却毛骨悚然,这比在空间钻洞更可怕,人没了身体怎么个搞法? 
         一切概念根本往移动,既然只剩下一束电波,还要房子车子来作啥?更不用说是黄金股票了,再进一步说:能源食物医药也都作废,连地球是否存在都无关紧要,成何体统? 
         我不接受这个想法。 
         塑胶心脏、金属骨骼,什么都可以,但要我变成一束电波,我还真的不干。 
         有时候觉得母亲说得对,世风日下。 
         我厌恶的看他们一跟,对弟弟说:“还不做功课。” 
         丈夫冷冷说:“早就做好了。” 
         “那么如果你有空,请把五号送到厂里去修理一下,打扫少了它还真不行。” 
         “你为什么不去?”他瞪我一眼。 
         孩子们一看苗头不对,都纷纷避开。 
         真悲哀,从什么时候开始,两夫妻一开口就得吵架,根本无法好好说话。 
         我挥挥手,“要是我一去不回头,那才是最好的事。” 
         “真的,你会吗?别哄我白欢喜。”他冷冷的说。 
         我听了这句话,真的光火了。他太过份,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停止,这是我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我“霍”地站起来,取过车匙。 
         “你又到什么地方去?” 
         “NEVERNEVERLAND。” 
         “你在说什么!”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悲愤的说:“你从不关心。” 
         “你并没有告诉过我。” 
         “你没有留神。” 
         。“去吧。”他放弃,“别站在这里一直控诉我,去得越远越好。”“好,你照顾孩子。还有,希望你可以成功地将脑细胞自躯体内分裂出来。” 
         “何劳你担心。” 
         我按钮,大门刷的一声旋开,我头也不回的走出家门,开动车子,冲出去。 
         真悲哀,我们早应该分手,两人根本没有理由可以再生活在一起,分开至少可以静一静,让我好好开始工作。 
         到母亲家去住几日?又踌躇下来。不行,她会不停地晓我以人生大义,还是一个人躲起来。 
         我自然没有期望他会急着敲锣找我,他绝不会这样做。 
         我将车开上生命大道。太阳已将近下山,金光万道映在红霞之后,电脑课程时常要孩子以这种题材作描写文,孩子们老翻出父母幼时的功课磁带来抄袭,年年拿丙等。 
         也许我会怀念孩子们。 
         我重重太息一声。 
         生命大道上有十三个著名的死亡弯角,技术高超的驾驶者可在十分钟内走毕全程,甚至可以抽出时间观赏大道一边的海景。 
         速度。劲风,都使人心旷神怡。 
         在丈夫眼中,我是多么的任性不羁不切实际,成日沉湎在自我中心世界……在他眼中,我一无是处。 
         我一手把着驾驶盘,一手拨开飞入眼角的碎发。 
         怎么一回事?路障,这条路上怎么会有路障? 
         我的车无法即时停止,自动路障受到电子感应后伸出巨型手臂来阻挡来车,在这刹那我童心大发,反而加速,在半秒钟之空档钻过两只机械臂。 
         我哈哈大笑,怎么,难不倒吧,心中不快似乎散去,车子继续往前开。 
         第二道路障还配了音响效果,距离一近,立刻开始广播:“注意,前面危险,注意,危险,请即回头。” 
         回头,回到什么地方去? 
         不过心中也纳罕,怎么一路上看不到有其他车辆,这一段路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我重施故技,趁铁臂闸下之前加速前往,再一次顺利过关,不过心已经有点怯。 
         说时迟那时快,两边支路忽然闪出巡逻车拦截,车上深蓝色的顶灯汪汪作响,逼我停车。 
         完了我想,这下子恐怕要停牌一年半载,我唯一的人生乐趣也报销了,我开始发慌。 
         我扭转方向盘,想要找个空档好好停下来受制裁,但是两架巡逻车实在贴得太近,我一时失策,看位看得不够准,车子横着飞出去,直冲向海边悬崖。 
         巡逻车号角大响,我的心陡然静下来,我不能命毕此地,我不过是出来散散心,一下子就要回家的,不不,我不甘心。 
         车子性能奇佳,我硬生生再把它转向山边,情愿撞山好过堕崖。 
         车子擦向岩石,我先觉得震荡,身体似要迸跳出来,随即听见轰隆一声巨响。 
         我已进入半昏迷状态,心头倒还清楚,并没有太大的恐惧,只见眼前点点金星飞舞,越来越多,越来越乱,终于一阵黑,失去知觉…… 
         
         
         作者: 蜡烛娃娃 2007-1-17 17:55   回复此发言


        4楼2007-01-2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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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我带到一个华美的地方,门口停满汽车,自落地的大扇玻璃门进去,整个大厅用琉璃灯照明,这个地方的耗电量是惊人的,而发电要用石油,石油价格一向昂贵,没想到他们生活如此奢靡。 
           而这不过是一个公众吃饭的地方,要填饱肚子最多花两分钟就够了,何需这样劳师动众。 
           这里每一个人都认得他,很客气的上来同他打招呼,安排座位给他。侍役取出无数器皿,莱单有一本书那么长,他问我要吃什么,我说:“随便,越简单越好,啊对了,我不吃荤。” 
           我们之中也有些人嗜吃动物的肉,已经被视为不文明的举止。、看样子这一顿饭要吃一两个小时,菜蔬都照原状取上来,嚼起来芬芳脆口,但太浪费时间了,人的生命有限,一天只得二十四小时,一顿饭吃掉两个钟头,还能做什么大事,难怪科技落后,难怪。 
           他叫一块牛肉,用工具切开,还有鲜红色汁液滴出,我摇摇头,忍不住说:“似你这般斯文的人,却染上这种恶习。” 
           他也以同样的注意力观察我,说道:吃那么一点点,你不会有气力。” 
           我不明白他要那么多气力来干什么,大概要努力工作赚取酬劳来吃这种豪华的食物,然后吃饱之后再去努力工作,继续恶性循环。 
           不可想象。 
           才五十年已经那么落后,我应该庆幸我没有回到一百年前。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设法回去。 
           据我所知,人类对空间的研究不遗余力,远在一九四0年,已经有第一个实验,我一定要回去。 
           
           
           作者: 蜡烛娃娃 2007-1-18 13:04   回复此发言


          7楼2007-01-2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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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浪漫,他们还有这种闲情逸致替糖果取这种名字。
             我取一颗放进嘴里,没有取错名字,真如婴儿之吻那么芬芳甜蜜,带有一丝橙香。
             如果我能回去,一定要带一些给两个孩子尝一尝,还有母亲,她是那么怀念巧克力。
             “好过得多了吧。”方中信问我。
             我点点头,答谢他的关怀。
             他按铃,女侍取来两杯饮料,用银杯盛着。
             “喝下你会更舒服。”
             我知道这是可可粉冲的饮品,忙不迭的喝一口,烫了嘴,但还是值得的,真不愧是诸神之美食,我舔舔嘴唇,无限满足。
             “还可以吧。”
             “这样的美食,是否只有你可以供给?”
             “通街都有,两角半一杯。”
             “孩子们也喝得起?”
             “自然。”
             “太好了。”
             “过奖过奖,所以,只要钻研一下,你会发觉我们也有些好处。”
             我向他微笑。
             他在他的世界里,恐怕是个吃香的王老五。
             他当着我面签署了不少文件,没把我看作外人,我只觉自己身份暧昧,这算得是什么?我算是他的什么人?
             在急难中,我与他认识才两天,已成为莫逆。
             在这里,我只有他一个熟人。
             “现在,让我们谈比较严肃的事。”
             “是的,”我说:“我怎么回去?”
             他狡猾的说:“这个不算重要,刚才你说,可可要绝种,而我方氏的事业会得崩溃?”
             “我没说过。”
             “陆宜,你对我要老实。”
             “你是聪明人,我怎么教你。”
             “这间厂有三代历史,职员共三百零七人,要结束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或者你可以安然步人廿一世纪,用化学品代替巧克力。”
             “化学品?我不喜化学品,对我来说,不香的花不是花。”
             “那你活该头痛。”
             他点点头,“能知未来,不一定能够防范,并非好事,简直是不幸。”
             他说得对。
             方中信开始有心事,是我不好,我不该告诉他那么多。
             我问道:“该说说我的事了。”
             “我只是个糖果商,陆宜。”方中信说。
             “你太蹩脚了,我知道许多故事,有很多地球人肯拼死命把天外来客送回家乡去。”我抱怨。
             “哼。你指那位先生,是的,他肯。”
             “谁,你说谁?”
             “这件事很复杂,要从长计议。”
             他在推搪我。不过他也说得对,这件事不能草率,这象是古代乡间受了怨辱的女子,要去到京师告御状,谈何容易。
             要一步一步来。
             他把桌子上的文件一推,象是一天的工作就此完毕,好大的派头。
             我们,我们要做到发昏才能拿到一点点薪水,,老板连写字楼也不设,发一套工具,人人坐在家中做,每分钟动脑筋,根本没有下班的时候。我羡慕方中信的生活方式。
             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也不见得日日这么舒服,有时十点钟还在厂里。”
             “你的父母呢?”
             “他们在外国。”
             年少力壮的当权派,不用说。日子是过得逍遥他。
             “来,我们可以走了。”
             “我想看看我的车子。”
             他有点不好意思。
             我马上不悦,“你把它拆烂了是不是?破坏,你只会破坏。”
             “你且别忙着骂我,我只不过开着它去兜了一次风。”
             “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咦,你还懂得用这一句成语?”
             “一路流传下来,怎么不懂?”我瞪他一眼,“我告诉过你我是地球人。”
             我逼着他把我带到车房去。看到车子无恙,才放下一块大石头。
             我说:“不准你的至亲友好再来玩我的车。”
             “咄,要同样做一部出来,也不是难事,只是我们还未找到大量生产的办法,你稀奇什么?”
             奇怪,这大概是我的错,在二0三五年,丈夫一开口便与我吵,在一九八五年,方中信也同我吵。
             我从前一向没有检讨自己,看样子是我的不是。
             “算了,回去吧。”他说。
             在回程上他把车子开得飞快,象是炫耀。
             我仍然想回家。
             将来,当科学进步到可以在空间自由来往的时候,或许我们可以参加五天十天旅行团,随便挑选一个年代去做客人。但来了不能回去,滋味可大大不同。
             到了方宅,甫推开大门,便有一只花瓶摔过来,差点落在我的头上。谁?人没有出来声音已经先夺人。我已经够烦恼,不要再叫我应付多余的人、多余的事了。
            


            12楼2007-01-2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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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约会的地点是那位先生的家。 
               地方非常宽大,布置朴素而雅致,他的夫人高贵、大方、美丽、温柔。 
               她没有说什么,但眼光、神情,都安抚我,她象是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关心。 
               那位先生走入书房,淡淡与我们打招呼,方中信将那瓶酒似献宝似呈上,但是那位先生看也不看。 
               方中信受了委屈,斜斜看我一眼,象是说:瞧,都是你,都是为了你。 
               我没好气。 
               他们之间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谈着。 
               那位先生个子很小,样子顶普通,不知恁地,神态有说不出的疲倦,一直用手撑着头,另一只手则握着酒杯,缓缓地喝完一口又一口,心不在焉的“嗯、嗯”,敷衍着老方。 
               我有点发急。 
               那位先生对我的故事,象是没有太大的兴趣,根本没用多大的心思听。 
               渐渐我失去信心,要不是他夫人那温婉的眼色,我早已离去。 
               坏。 
               坏与落后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要是能哭的话早就哭出来。 
               终于那位先生的眼光落在我身上。 
               “怎么,”他问:“陆小姐有家归不得?我连忙恭敬的答:“是。”他似是司空见惯, 
              “是二0三五年?” 
               “是。” 
               他的语气略为同情:“蛮尴尬的。” 
               我点点头。 
               “在我年轻的时候,也见过许多异乡客。” 
               “我想回去。” 
               那位先生笑,“或者可以找小纳尔逊谈谈。” 
               那又是谁?这群人好神秘。 
               那位先生说:“其实情形并不算大坏,陆小姐贵庚?” 
               “二十六。” 
               “过五十年也可以返家乡了,届时你七十六。”他说。 
               我霍地站起来,要同他拼命,在这种时候还戏疟我? 
               方中信把我按住。 
               那位先生抬起头来,“为什么那么计较时间上的得失?” 
               他双眼透出苦涩,不象是轻薄,“甚至是一切得失?” 
               原来他是哲学家,我为他的跟神感动。 
               我呆呆的看着他。 
               或者他有无限的能力,但在这一刹那,我非常的同情他。 
               那位先生指着我额头说:“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种植,与脑部相连。” 
               “不,”我说:“这是学习仪,儿童在入学时期才植人皮下,与电脑相互感应,我们的电脑没有荧幕,靠电波通消息。” 
               那位先生摇摇头,“不,这是一具追踪仪器。”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应当比你更清楚才是,怎么倒与我争辩起来了? 
               我婉转的说:“不会的,我们自小运用它吸收知识,是以早就废除课堂学习制度。” 
               那位先生还是摇头。 
               他说:“你们的政府欺骗了你。” 
               一边厢方中信听得入神。 
               我完全没听懂,这位先生比我更象未来世界的人,想象力似宝石蓝似的深海。 
               他跟方中信说道:“我累了。” 
               我与老方只得站起来告辞,不敢再留。 
               他的夫人送我们到门口。她轻轻请老方“代为问候令尊令堂。” 
               老方唯唯诺诺。我们结束是次访问。 
               我与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 
               我说:“那位先生名不虚传。” 
               “唔。”他说。 
               “还有巧克力吗?” 
               “你会喉咙痛,”他把糖递给我。 
               “已经在痛苦。”我拆开纸包吃:“无论他是否能够帮到我,我都说他是个难得的人物。” 
               “近几年他有点懒洋洋,好奇心也减退。” 
               我问,“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样?”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们的学习仪?我以为会有莱泽光束射出来。”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发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万个缺点,方中信仍是一个热情天真的人。他是一个快乐人:世袭的事业,又投他所好,无忧无虑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点头。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问得很自然。 
               我顾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时候。该把巧克力藏在哪里?” 
               “在你们那头,走私可算犯法?”他反问。 
               他送我回家。 
               这是第二夜。 
               之后我决定不再切切计数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说:等五十年好了,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届时我还不是会回到家乡,我七十六岁,母亲五十五岁。 
               要不就反过来想:我二十六岁,母亲才五岁。 
               唉,最爱同我们开玩笑的,一向是时间。


              15楼2007-01-2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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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贴的,幸福再看吗


                18楼2007-01-25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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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一抬眼,看到我,忽然也呆住,目光直钩钩落在我身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略略收敛自己,作状取起杯子喝水。 
                   她失声,“这是谁?” 
                   方中信沉默。 
                   我想说我是姑姑,但没开口,她不会相信,她比莉莉老练一百倍。 
                   “怪不得。”她又说。 
                   方中信开口,“你明白就好。” 
                   他们两人说话似打哑谜。 
                   但是她眼中晶光渐渐消散,一手按熄香烟。 
                   “我明白了。” 
                   “这对大家都好。”方中信说。 
                   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光是这一声叹息,就能叫人销魂。 
                   她站起来,“好好好,罢罢罢,败在她手中,也不算不明不白。” 
                   我觉得不对,“嗳,你说什么,你别弄错,我不是他的什么人,我有丈夫有孩子,你听我说。” 
                   她呆呆的看着我,仍然是那调调:“方中信,你真有办法。” 
                   我气激。 
                   她忽然很怜爱的对我说:“小妹妹,珍惜你的本钱,好好抓紧机会,别便宜他。”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飘然而去。 
                   他妈的这方中信,如此利用我,实在不要脸之至,乘人之危,但谁叫我住他吃他穿他,谁叫我没有独立的本事。 
                   方某得意洋洋,安然脱难。 
                   他说:“谢谢你。” 
                   我也一句回去,“不客气。” 
                   这次他端详我良久,说道:“你好像不知道自己长得好看。” 
                   “我不知道你说些什么。”我没好气。 
                   他吁出一口气,“不知道更好。” 
                   “你打不打算帮我寻找家人?” 
                   “你连他们名字也不知道。” 
                   “我母亲叫邓爱梅。” 
                   “你叫我怎样办,在报上登则广告:‘五岁的邓爱梅小妹妹,请注意,你二十六岁的女儿急欲与你会晤’?” 
                   “诸如此类。” 
                   “嘿,你真是天才。” 
                   “今天你亦不用上班?” 
                   “我去了谁陪你?” 
                   “不用你,我想自己出去溜达。” 
                   “当心当心当心,迷路怎么办?” 
                   “我已经尝到最可怕的迷路,还伯什么。” 
                   “我们再谈谈巧克力的制作。” 
                   “今天不想说这个。” 
                   “好好好,我陪你出去。” 
                   “不要你。” 
                   “我远远跟在你身旁好不好,绝不打扰你。” 
                   他对我倒是千依百顺。 
                   我出门缓缓散步,天刚下过雨,仍然闷腻,最好马上洗澡,但是洗完之后不到一会儿又打回原形,好不讨厌。 
                   方中信遵守诺言,远远在后面,并没有跟上来。 
                   前面斜路上有一大群孩子迎上来,他们穿着一式的制顺,活泼泼的笑着,年纪自十岁至十多岁不等。 
                   一定是学生,他们每天集中在一个地方受教育,不辞劳苦,为求学习。 
                   但他们看上去居然还这么愉快。 
                   一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 
                   年轻真是好,太阳特别高,风特别劲,爱情特别浓,糖特别香,空气特别甜,世界特别妙,一点点小事,都能引起惊喜。慨叹、欢乐。 
                   年轻人没有一天不笑上十次八次,烦忧那么远,生活是享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跌倒若无其事可以再爬起。伤口痊愈得特别快,错误即刻改,做对了拍掌称快,可就是那么简单。 
                   五十年前的年轻人与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看到他们明亮的眼睛,光滑的皮肤,真不相借自己也年轻过。 
                   我叹口气。 
                   母亲曾说过,她幼时穿的校服,是一件浅蓝色的裙子。 
                   她念的学校,叫华英小学。 
                   我住脚,大声欢呼。 
                   “华英小学——”我挥舞双手,找到了,就找到了。 
                   途人纷纷向我看来。 
                   “干嘛,干嘛。”方中信气呼呼追上来。 
                   “往华英小学去找邓爱梅,快。” 
                   中学的教务主任为我们查毕业生名单。 
                   邓爱梅……一直翻查都没找到。 
                   方中信问:“小学要七岁才入学是不是?” 
                   校方称是。 
                   我立刻知道因由,要两年后邓爱梅才能够资格做小学生。要找的话,两年后才来差木多,唉。 
                   “慢着,”方中信忽然聪明起来,“贵校好像附设幼稚园班。” 
                   “不错,”主任问:“但你们查五六岁的小孩干什么?”发生怀疑了。 
                   我连忙说:“这是我失散了的亲戚,我奉家长命来寻找。” 
                   “他进去好一会儿,大概是去请示上司。我与方中信焦急的等。他出来了,“校长说未得家长同意,不得随意把学生地址公开。”


                  20楼2007-02-0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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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倦了,来,陪你回家休息。” 
                     我的体力大不如前,这样下去,就快要与他们同化。 
                     老方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地照顾,他要回工厂一行,临走时千叮万嘱。我躺在床上假寐,渐渐心静人梦。 
                     爱绿,爱绿,又听见有人叫我。 
                     我的名字不叫爱绿。 
                     爱绿玲,爱绿玲。 
                     我睁大眼睛。这是谁,谁在叫谁? 
                     室内一片寂静,除却我,没有人,我突然跳起来,我,是叫我:a60、a600333,被我听作爱绿玲,来到他们的世界才数日,已循他们的习惯,险些儿忘记自己的号码。 
                     但谁在叫我? 
                     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号码,这里的人还不流行用号码,我捧起头。 
                     声音象自我脑中发出,怎么会这样,我弄不懂。 
                     再欲仔细听,声音已经消失。我苦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想得太多,心神已乱。 
                     他们的食物我吃不惯,只有拼命喝水。屋内所有设施,只有淋浴一项颇为有趣,不妨多做。 
                     居然盼望老方回来。 
                     他没有令我久等,匆匆赶回,我高兴的迎出。 
                     他说我显著的瘦了。又带回许多食物让我挑选品尝。 
                     有一种叫金宝的罐装糊状食物,很配胃口,吃下颇多,老方看着我,很是欢欣。 
                     可以相信他对我好是真的。 
                     已经没那么提心吊胆,不再怕他会害我。 
                     明天,明天还是得去找母亲。 
                     是夜我坐在方宅的露台上乘凉,天空中月如钩,鼻端嗅到盐花香,海浪打上来,又退回去,沙沙响,他们的世界是喧哗的、肉欲的,充满神秘,风吹得我昏昏欲睡,各种白色的花张牙舞爪的盛开,各有各的香,香,香进心脾,钻进体内,融合在一起。要快点走,再不走逃不及,永生永世困身在此。 
                     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一样有我母亲,还有,还有我的外婆,而老方又对我这么体贴。在他们这个年代,女人尚可倚赖男性为生,不必辛劳工作,真如天方夜谭:坐在家中,有人供养。 
                     一不高兴,还可以闹意气,还可以哭,当然,也只限于幸运的女性,外婆一早为丈夫遗弃,是另外一个故事…… 
                     老方在我身后出现:“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想。”我说。 
                     “你看上去这么伤感,有时真不敢注视你,怕忍不住会同你一样悲哀。”他蹲在我身边。 
                     老方真会说话,很平常的一件事,经他绘述,就活转来,听得人舒服熨贴,明明心有重压,也似获得超脱,可以喘气。 
                     “去睡吧,明日又是另外一天。” 
                     在这里,不但睡得多,而且睡得死,整夜不必转身,天亮醒来,往往膀子压得酸软,面孔上一道道红印,把被褥的皱摺全印上,好些时候不散。 
                     不但是床上,房中累累赘赘全是杂物,都是尘埃好去处,方宅雇着一个人,每日做好几个钟头,把所有的东西逐样拭拂,这样的浪费人力物力还有时间,与情理不合。 
                     但是我喜欢看这个工人悠闲地从一个角落摸至另一个角落,熟捻地爱惜地取起每个镜架或盒子,小心翼翼地侍候,又轻轻放下,这项工作似乎给她带来快感,她口边哼着小曲,调子扭扭捏捏,出其不意会转高降低、非常狐惑,但也有特殊风味,我看得呆掉。 
                     他们生活无聊,毫无疑问,不过充满情趣,随心所欲,不经意、奢侈。 
                     第二日,老方接我到华英小学门口。 
                     幼儿班的孩子们在十一点半下课,别问我这些刚学会走路、勉强能表达语言的幼童们每日学些什么,我不会知道。 
                     我逐个找。 
                     低声地问:“邓爱梅,邓爱梅在吗,请问谁是邓爱梅?” 
                     他们一个个走过,我心抽紧,握牢拳头。 
                     “请问邓爱梅……”我楔而不舍。 
                     一个小女孩子站在我面前,一只手指搁嘴旁,疑惑的用大眼睛看着我。 
                     邓爱梅! 
                     不用审了,这便是邓爱梅,不要说我知道,连方中信都毫无疑问的趋向前来:“是她了,是这个孩子。”为什么?因为她长得与我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碰巧她也是短头发,也皱眉头,也不相信陌生人。 
                     我的心剧跳,唉,能够维持清醒真不是容易的事,换了别人,看到自己的母亲才五岁大,说不定就昏死在地。 
                     我吞一口涎沫,蹲下来,“你……妈妈……” 
                     “小朋友,”方中信救我,“她是小朋友。”


                    23楼2007-02-0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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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啊,母亲童年时所遇见的神秘女客,她的身份已经明朗,她是我,她是我,她是母亲的女儿,她是我。 
                       当然,除了至亲骨肉,还有谁会尽心尽意爱护她,原来一切已经在五十年前发生过了,我此刻不过照着轨迹再做一遍,重复所有细节,这是唯一的一条路,身不由己,这是我母女俩的命运。 
                       方中信在我耳边轻轻的间:“又在魂游太虚?” 
                       我悲哀的说:“我已经在太虚了,老方,我在大虚幻境。” 
                       小妹叹口气,“我告辞了,恋爱中男女的对白没有人听得懂。我们改天见。” 
                       “不送不送。”老方替她开门。 
                       小妹转头凝视我,“你的气质真独特,完全不象我们这些俗人。” 
                       她翩然而去。 
                       老方将别针替我扣好,“很适合你。”他说。 
                       现在即使有机会我也暂时不能回去,为着母亲的缘故;第二天我依着住址找到外婆家。 
                       摇摇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这是一首历史悠久的儿歌,描写祖孙温情,没想到今日我来到外婆家,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外婆与我年龄相仿,只有二十余岁。 
                       外婆依时在家等我。 
                       居住环境颇为恶劣,只租用一间古老大屋的头房,有窗,但对牢马路,嘈吵得很,灰尘亦大,幸亏天花板高,装一只螺旋桨,用电发动,带动空气;略见清凉。 
                       这样小小地方,便是她们的家。社会贫富悬殊,我此刻才发觉方中信是巨富,他所住所吃所用,至为奢侈。 
                       我这次来访,怕外婆怪我花费,只买了方中信推荐的蛋糕。 
                       小小的爱梅在做功课,毕恭毕敬地抄写英文。 
                       见到我,她站起来,到我跟前叫我阿姨。 
                       外婆笑说:“你们才似两母女,长得那么象,左颊都有酒涡。” 
                       我搂着母亲,“谁说我们不是,嗯。” 
                       穷是穷,外婆没有自卑,极有气节。 
                       她在一间小型工厂做会计,忙的时候可以很忙,孩子小时候,只得放在育婴院中,稍大,托好心的邻居照顾,略付茶资。 
                       生活竟这般狼狈,幸好他们懂得守望相助。 
                       我们这一代的女人幸福多了,国家负起养育下一代的大部分责任,不过孩子们太过刚愎自用,永远不会象依人小鸟般可爱。 
                       我不住抚摸小爱梅的头发,她十分喜欢我,一直依偎在我身边,说许多学校中的趣事给我听,她告诉我,陆君毅是多么的顽劣,他怎么把小猫丢上半空,任由它们摔下,她说: 
                      “可怜的猫咪立刻急急摆动尾巴,一边哗哗叫,才能平安降落。” 
                       外婆说:“小梅,阿姨对这些没有兴趣。” 
                       “我有兴趣极了。”真的有。 
                       没想到已经是两子之母的我,第一次在母亲身上享受到弄儿之乐。 
                       小梅的观察力非常细致,她所说的,我都爱听。 
                       我从来没有好好听过母亲说话,我也许回不去了,现在不听,什么时候听? 
                       “小梅,陆君毅这个人,他将来,呃,你可以对他好一点。” 
                       外婆说:“陆家环境不错,把唯一的孩子宠坏。” 
                       我点点头,爱梅会嫁他,她不知道,我知道。 
                       时间过得真快,我不得不告辞,已经黄昏。 
                       为了想更加名正言顺,我提出计划第三步,方中信说的,我可要求做爱梅的教母。 
                       但外婆是一个高洁的人,她婉拒,“慢慢再说吧。” 
                       我低下头。 
                       “看得出你对小梅是真的好。”她说。 
                       “星期六可以再来吗?”我恳求。 
                       她点点头,也已对我产生了不能解释、浓郁的感情。 
                       爱梅同我说:“阿姨,你给我的巧克力真好吃,我永永远远不会忘记的好滋味。” 
                       我相信,她直到五十五岁还念念不忘巧克力,那时已没有巧克力了。我鼻子发酸,忍泪告辞。 
                       方中信亲自驾车来接我,我一脸油腻,衣服都为汗所湿,外婆家气温与湿度两高,不到一会儿就蓬头垢面,踏进老方的车子,如进入另外一个清凉世界般。 
                       不公平,我心底嚷:太不公平,这人凭什么可以有这么大的享受,我迁怒于他,瞪他一眼。 
                       “有没有劝区女士进医院检查?” 
                       “我真不知怎么开口。” 
                       “这么重要的事,”他发急,“你还扭扭捏捏?唏,女人!” 
                       我嚷:“她是一个非常固执廉洁高贵的人,很难接近,你不会明白。”


                      27楼2007-02-1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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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老方将来会与小爱梅亲密相处,她一定对他有印象,可恨我一向没有留意母亲的申诉。唉,瞎忙,老方骂得对,成日对牢一具电脑做事业,老板升我一级,给一点甜头便兴奋得似拣到骨头的小狗般吠叫起来,乐得团团转,把身边最宝贵的东西全忽略了。 
                         让我看。 
                         老方今年约三十岁,五十年后他也不过八十岁,在我出生那年,他应是五十四岁。 
                         但为何我从来没见过他。 
                         我跳起来,心都凉了。 
                         只有一个可能,,他在我出生之前已经去世。 
                         那意思再简单没有。 
                         他没活过五十四岁。 
                         我呆住,多么可惜,这么活泼爽朗能干的一个人才,如果能够长命百岁,一定对社会有贡献。 
                         即使在五十年后,我们仍然可以成为好朋友,他这种性格的人,越老越可爱,越老越风趣,不但与我能玩在一起,甚至与我的孩子们也能相处。 
                         我为老方难过起来。 
                         “陆宜。” 
                         我转头,老方没睡着。 
                         我强笑,“不是说明天要开会?” 
                         “陆宜。”他走过来,蹲在我身边。 
                         老方的面色不甚美观,一额的汗,我一惊,他不是笨人,难道他也想到了? 
                         他伏在我膝上,“陆宜,我不会有机会看到你出世。” 
                         我很震动,紧紧握住他的手。 
                         我勉强的说:“也许你同我母亲闹翻了,也许你没有良心,在我母亲成年后就与她失去联络。” 
                         “不。” 
                         “别太肯定。” 
                         “以我这种脾气,即使失散,寻到天脚底,也要把你找出来。” 
                         “可是或许你忙着谈恋爱呢,没有空去找一个旧朋友。” 
                         他微笑。 
                         “是不是?” 
                         他握着我的手,“陆宜,或许四十岁也够了,甚至三十五岁也可以,生命只要好,不要长。” 
                         我却深深伤怀,故意找借口来分散他的注意力,“我知道,后来你娶了个恶妻,不准你同任何女性交往,她如传说中的晚娘一般,把我母亲驱逐出家门……” 
                         “我是那么愚昧的男人吗?”老方说。 
                         “男人要为一个女人倾倒起来,是一点都没有办法的事。” 
                         我说。 
                         他凝视我:“你说得太正确。” 
                         我郁郁不乐,“象你这样的人,应当活到一百岁。” 
                         “谢谢你陆宜。” 
                         “或许你应当注意心脏,人造心脏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成本只需三十五元美金。”我说。 
                         “不是现在。”老方说得很平静,“现在靠人造心活着的病人非常痛苦。” 
                         “如果把发展武器的精力拿来——”“——发展医学,”他接下去,“人类早已长生不老。” 
                         他笑起来。 
                         方中信真是一个豁达的人,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他随遇而安,珍惜他所拥有的,不去妄想虚无缥缈的东西。 
                         死亡是他所俱,但决不影响他活着的乐趣。 
                         我深为感动。 
                         将来同他一起生活的女子,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女子。 
                         “不要为我担心。”他说。 
                         我假装不经意,“才不会,我自顾不暇。”但声音已经出卖了我。 
                         “你看我的生活多么丰足,”他说:“行乐及时,别去想他。” 
                         说罢他回房去。 
                         隔很久很久,我推开他的房门去看他。 
                         一点也不是假装,他鼻鼾如雷,睡得好不香甜。 
                         天生乐观。 
                         我轻轻叫他:“老方,老方。” 
                         他自然没有听见。 
                         我放下一颗心。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去上班。 
                         我一个人坐在方宅,有点六神无主,看到他的司机在门口等,便上车去。 
                         司机转头问我:“是去看画展吧。” 
                         我点点头。 
                         一路上骄阳如火,行人挥着汗。 
                         我闭上眼睛,害怕会再度听到那神秘的声音。 
                         但是没有,我过虑了。 
                         这是我第一次单独来到公众场所,展览会中众人彬彬有礼,递饮料给我。 
                         我指指那种绿色瓶子有天然碳酸气的矿泉水。 
                         气氛那么平和,我安闲地坐在安乐椅上看牢一幅山水。 
                         我不甚懂艺术,但一切艺术的至大目的都是要叫观者赏心悦目,只要看得开心就行。 
                         我的眼光触到一个熟悉的背影,苗条优雅。 
                         这正是我要找的人,我跳起来,这是那位先生的伴侣。 
                         “夫人,”我惊喜的叫她,“你自南极洲回来了。” 
                        


                        29楼2007-02-1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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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老方的一番好意,我连忙道谢,装出好奇的样子来。 
                           唉,怎么办呢。 
                           这使我想起古老的传说来:一个渔夫,在海洋中捕捉到人鱼,为了使她在陌生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在家中建造水池……这是没有用的,一缸水怎么跟大海相比。 
                           科技日新月异,在我们那一代,电脑整个概念已变,根本不需通电,亦毋须利用荧光屏,不可能,对两百年前的祖先来说,手电筒亦是不可能的。 
                           我没有兴趣,如人鱼一样,我渴望回到大海去。 
                           我口中问老方:“很名贵吧,别浪费金钱。” 
                           他矜持的答:“还好,只要你高兴。” 
                           “我高不高兴有那么重要吗?” 
                           “有,很重要,你不快活,我亦不快活,为求自己快乐,先要使你快乐。” 
                           他又来了。 
                           “明天去看你外婆?”他问。 
                           “已经约好。” 
                           “叫她到医院去,我替她找最好的心脏科医生。” 
                           “历史证明她的生命只有这么一点。” 
                           “你既然来了,就得尽人事,况且她热爱生命。” 
                           “她确实很坚强,换了是我,早垮下来。” 
                           老方凝视我,“不见得。” 
                           我不语。 
                           “要不要试试这具新远具?我不妨碍你。”他识趣的退出。 
                           事情拆穿后,他对我更好,努力想我适应新环境,最好留下来。 
                           母亲说什么来着?我坐在古董电脑的表板前思索。她说,在她年幼丧母的困难时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尽心尽意照顾她。 
                           那位女士后来怎么了,亦即是我后来怎么了?为什么没好好听母亲说什么,每想到此,真想撞墙。 
                           为何母亲从来没向我提到方中信这个人?他后来有没有照顾她,有没有遵守诺言? 
                           发誓如果回到母亲身边,我要坐在她对面,沏壶好茶,叫她细说从头。 
                           我看着面前的电脑,打个招呼,对不起,我没有兴趣劳烦阁下。 
                           叹口气,还不敢出书房,怕老方多心不悦,早懂得这样迁就同伴,就不必事事吵得青筋毕露。 
                           方宅的空气调节器虽然降低气温,奈何使人眼干鼻燥,倘若不小心坐在风口,半边头会痛,通屋子找不到舒适的角落,没想到人类仍然处于与大自然搏斗阶段,原始得要死。 
                           老方说我运气不坏,这五十年科技总算是真的进步,倘若再退五十年,女人还要缠足,还有,弄得不好,闯错地方,到蛮荒地带去,更不堪设想。 
                           正当你认为事情不可能更坏的时候,它偏偏会转为黑色。 
                           这座电脑不能帮我,它仍在无知阶段,要喂它无数资料,让它咀嚼消化,才能为我提供学问,这起码要三五载时光,老方倒是希望我留下来,我不。 
                           我只盼望明日去见家人。 
                           星期六没等到约定时间,已蠢蠢欲动,换好衣服,总挨不过时间,索性早点去也罢,不会怪我不礼貌吧。 
                           司机把我送到外婆家,没进门就觉得不妙,一大堆邻居挤在门口,只听得小爱梅的哭声。 
                           我大力排众而入,只见爱梅被一位婆婆拥在怀中,惊恐地哭,穿白衣的救护人员正把担架抬进狭窄的走廊。 
                           “什么事什么事?”我心急如焚。 
                           “让开让开。”男护士推开我。 
                           那婆婆认得我,气急败坏说:“是邓嫂,正在熨衣服,忽然倒地不起,我们连忙叫救护车。” 
                           担架抬出去,外婆躺在上面,面孔金紫色,我一手抱起爱梅,一手去搭外婆的脉搏,慌忙中什么也探不到,救护人员一掌推开我。 
                           “只准亲属跟车!” 
                           我同婆婆说:“这里请你们多照顾。” 
                           没想到婆婆百忙中极细心,“你是谁,就这样抱走爱梅?” 
                           我已经舌焦唇燥,更不知如何解释,眼看担架已下楼,而婆婆还拉住我不放。 
                           谁知爱梅忽然说:“我跟阿姨走,婆婆,我要跟阿姨走。” 
                           邻居们说:“让爱梅跟这位小姐吧,她们是亲戚。” 
                           婆婆再犹疑,我已经抢步而下。 
                           方家的司机在门外急出一头汗,“陆小姐,这是怎么回事?” 
                           我如遇到救星似,“快跟牢救伤车,同时通知方中信,我外婆出了事。” 
                           “陆小姐,你没看错吧,”他瞠目,“我明明见到拾出去的是位少妇。” 
                           “快去,快去,” 
                           爱梅紧紧搂住我脖子,我挤上救伤车。 
                          


                          34楼2007-02-1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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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上设备之简陋,使我不由得一愣。外婆气若游丝,我却无法帮她。我哄着小爱梅,她亦紧紧贴在我怀中,两个人的汗与泪融在一起。 
                             要命的车子慢如蚂蚁,前进时还摇摇晃晃,太致力改良杀人武器了,救人的装备如此不堪,生命贱过野草。 
                             小爱梅有点晕眩,不住抽噎,我把她整个小身躯环抱住,仿佛这样就能补偿什么,她如丝般的柔发全贴在头上,我一下一下替她拨向额后。 
                             这小小的女孩是我的母亲,没有她哪有我,我原是她体内小小一组细胞。我与她她与我根本难以分离,为何我从前从没想过。 
                             车子终于到了,方中信已在医院门口。 
                             万幸有他。 
                             我抱起爱梅,他扶我们下车。 
                             我求方中信:“最好的医生。” 
                             他严肃的点点头,自我手中接过爱梅。 
                             一放开爱梅,才发觉双臂发软,再也难抬高,用力过度,肌肉受伤。外婆被推进急症室,我们在长凳上等。 
                             只要换一个心脏即可,在我们那里,不知多少人带着人造心、脾、胰、肝走路吃饭做事,一点影响都没有,照样活到古稀,但在这里,医学还不可能做得到。 
                             老方同我说:“我已请来医生会诊,尽力而为。” 
                             可惜他们的力量有限。 
                             老方怜借的关心我,“你看你。” 
                             我知道这一番折腾使我不象样子,没料到这么狼狈,一身白衣团得稀皱,胸前还有小爱梅的脏鞋印,裙子下摆在大步迈动时撕破,加上汗水渍,似个难尼。 
                             我苦笑。 
                             “要不要回去洗一洗?” 
                             我摇头。“你会嫌我吗?” 
                             “我?你掉光头发我还是爱你。” 
                             我疲乏的笑一笑,“真有这么伟大?” 
                             “有一日你会相信。”他看看怀中的小爱梅,“问你母亲,她会告诉你。”小爱梅睡着了,老方脱下外套裹着她。我问:“刚刚你在厂里正忙着吧。” 
                             “没有关系。” 
                             “真对不起。” 
                             “事情的轻重,不外以个人爱恶而定,在目前,你的事才最重要,毫无疑问。” 
                             他竟这样的为我。 
                             我不过是个蓬头垢面走错地方苦哈哈的贫妇,可是他看重我。 
                             医生走出来,暗示他过去。 
                             老方自然认识他,迎上去。 
                             他们静静他说了一会子话,老方一只手撑在墙上,另一手仍然抱着爱梅,看上去他是那么强壮可靠,居然那么沉着,与以前大不相向。 
                             与医生说完话,他回到我这边来。 
                             “如何?”我问。 
                             “靠机器维持生命,没有多久了。” 
                             我颓然。 
                             “别太难过,你早已知道结局。” 
                             我问:“爱梅重吗?” 
                             “不重,她是你的母亲。” 
                             这老方,真是机会主义者,非得用肉麻话把我的眼泪逼出来不可。 
                             “我想我们要把爱梅带回家。” 
                             “自然,我立刻叫人去办事:家具、衣服、玩具,还有,我会找最好的保姆及家庭教师。” 
                             爱梅醒了,老方把她放在我身边坐。 
                             我问她:“跟阿姨住好吗?” 
                             “妈妈呢?”她懂事的问。 
                             “妈妈在这里休养。” 
                             “她不回来了吗?”“回,怎么不回,等医生说她痊愈,便可回来同我们在一起。” 
                             爱梅似乎满意了。 
                             她伸出小小的手,把玩我领口的胸针。 
                             “好不好看,喜不喜欢?” 
                             她点点头。 
                             我解下,扣在她衣服上。 
                             从这一天开始,它成为她心爱的装饰品,她会永久保存这件纪念品。我问老方:“现在能不能看看外婆?” 
                             他摇头,“还不能够,要等明天早上。” 
                             “那么我们先回家。” 
                             “我陪你们。” 
                             “你有事要做,不如先回厂,我可以照顾爱梅。” 
                             他想一想:“我叫司机送你们。” 
                             司机经过这一役,也没齿难忘,与我亲密很多,本来他以为我只是一个与方中信同居的女人,不知何时会走,讨好也无益,此刻见主人为这女子出死力,连孩子也跟过来,可知一年半载是不会走的了,索性卖力。 
                             我带着爱梅到方宅。


                            35楼2007-02-1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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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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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请我坐,笑说:“夫妻生活久了,设备完全分开,这是我自己的书房,”她停一停, 
                              “只有维持距离,适当地疏远,感情才可持久。” 
                               我低头沉吟。 
                               夫人似有感而发,他说下去:“人们所说的形影不离,如胶如漆,比翼双飞?……完全没有必要。” 
                               我仍然没有搭腔的余地。 
                               她笑了,“你有什么难题?” 
                               我指指额前。 
                               “呵,你接收到讯息了。” 
                               “令我回复,我该如何同自己人联络?”口出怨言,“从来没有给过指示,完全由得我自主自灭。” 
                               “莫急莫急。方中信知道你来此地?” 
                               我摇摇头。 
                               夫人看着我,“他会着急的。” 
                               她似有点责怪我。 
                               我自辩,“他不赞成我回去,他会阻扰我。” 
                               她在通话器上按号码,不一会儿,我听到方中信焦急的声音,“陆宜,是你吗,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已发觉我失踪。 
                               夫人温柔的说:“陆宜在我这里。” 
                               可是方中信惶惶然没把夫人的声音认出来,更加慌乱,“你是谁,你们绑架了她?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切莫伤害她一条毫毛。”夫人又看我一眼,象是说:看,他是多么爱护你。 
                               我忍不住说:“老方,我没事,我在夫人这里。” 
                               那边沉默很久,才听见他恼怒的声音,“你为何不告而别?急得我头发都白了。” 
                               “我抱歉。” 
                               “算了,你有话同夫人说吧,隔半小时我来接你。”他长长太息一声。 
                               夫人转向我,“至上的爱是什么都不计较。” 
                               我讪讪地背着她,不敢抬起头接触她智慧之目。 
                               这时候我觉得渺小,在感情方面、五十年前的人比我们要热烈伟大得多,无以为报。 
                               过很久,我问,“你的先生一直很忙?” 
                               “他有他的朋友,此刻他在楼上书房见客;”夫人微笑,“怎么,你认为只有他才可以帮你?” 
                               “不,”我由衷的说:“我情愿是夫人。”她丈夫高不可攀。 
                               夫人摇头,“也不是,他一直奔波,如今有点累,想做些自己爱做的事,保留一些自己的时间,旁人便误会他高傲。” 
                               夫人永远看得清别人的心事,这样聪明剔透,是好抑或不好呢。 
                               他们俩夫妻已进入心灵合一境界,他一举手一投足,她都能够明自了解,这是做夫妻的最高境界,谁都不用靠谁,但又互相支持。 
                               我与丈夫,比起他们这一对璧人,只算九流,关系雾水,欠缺诚意。好不羞愧。 
                               只听夫人说:“我同你去找小纳尔逊。” 
                               “他可以信任?”我听那位先生提过这个名字。 
                               “绝对可以。”斩钉截铁。 
                               “他在哪里?可否现在去?” 
                               “他在另一个国家,我们会替你做一本护照。” 
                               “什么时候方便出发?” 
                               “会尽快通知你,我得先安排一些事宜,”她站起来,“方中信已在门外等你。” 
                               我点点头。


                              40楼2007-02-27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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