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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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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正确,理解才能正确,判断才能正确,行动才能正确。在做生意的时候,因为思维方式的偏颇和错误所付出的代价最多,常常把问题看错,把事情做错。但是人们并不察觉这一点。一位身家过亿的浙江商人说:“做生意,观念非常重要,观念正确,比较容易贯彻,事情就比较好办;观念错误,脑筋转不过来,做什么事情都是不行的。”事实正是如此,观念、思维方式的**,远比技术、软件和速度的**更重要。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6-13 17:56回复
     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哪一行做好了都会赚钱,都有商机。在会发财的人眼中事事、时时都能赚钱,于是他们的钱越赚越广、越赚越多。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干什么的都有,各行各业,哪行都有。在有钱人看来,天下没有不赚钱的行业,只有不赚钱的人。所以,千万不要轻易判断一个市场丧失了生命力,因为任何市场都是多层次的,可能那些拨云见日的商业机会正从看似黯淡的行业里探出头来。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6-1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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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人想要致辞富,一定要懂得“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先下手为强,跟风者瞎忙”的道理。   “先吃第一口,先迈第一步”,就能领先别人好多步;先人一步,“钱”途无量。一个成功的人,要做到让自己的决策先人一步,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事业高人一层。   做生意只有从一开始就于众不同,不去盲目跟风,做与别人不一样的事情,然后坚定地做下去,就一定能够成功。许多刚开始经商的人,总是习惯于别人做什么,我也做什么,别人做什么挣钱,我也做什么挣钱,喜欢跟风。诸不知,市场是变幻莫测的,你要抓住消费者的眼球,必须要有与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不能一味的盲目跟风。   华人首富李嘉诚不是说过吗:做生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创新,二是改进,三是跟风。如果让你来选择,你会选择那一种呢?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6-1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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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2-06-19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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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2-06-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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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2-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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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3月28日夜 黑龙江省呼兰县公检法家属楼
              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是一刀致命。其中,27人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其余25人是其家属(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凶手,用匕首,在死者家中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
              在这个平静的小县城,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县**局,迅速勘察、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通报。
              同年,4月2日,328专案组正式成立,共计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来的专家组,省厅的骨干力量,以及全国各地的精英)。
              经过两年多(确切的说,是两年六个月二十三天)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排查、走访,专案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毫无进展(此后,该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调查。)。
              1986年4月6日夜(也就是专案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来的痕迹鉴定专家赵某、王某,在呼兰县**局招待所被杀。县**局副局长郑某及其**队的3个**,惨死家中,连带家属4人。另,两个专案组成员(职务不详),在住所被杀。案发现场,墙壁上,四个字——“呼兰大侠”。(与328案件相同,凶手为一人作案。刀法纯熟,一刀致命。)
              同年4月7日至9月15日期间,在呼兰、哈尔滨、阿城三地,先后有人遇害。其中,**37人、**12人、及其家属56人。与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并非死于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凶手从身后偷袭,一刀刺穿颈部,而后,凶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号。经刀痕比对、鉴定,多次凶案的凶器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说……
              一时间,整个黑龙江省的**,没人敢穿警服上班。在这段危险时期,**干警给老百姓一种很“休闲”的感觉(都穿便装)。
              呼兰县**局某退休领导,曾扬言,“别说抓到凶手。谁能提供凶器(那把匕首)的线索,我个人,悬赏10万元!”同年9月26日,这位领导惨死家中。凶手,用匕首,在墙上留下一行字,然后,将匕首扎进墙里,“杨局长,你太令我失望了。这把刀,还是留给你们作纪念吧!”
              从此,呼兰大侠,销声匿迹,弃刀归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5-3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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