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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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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祭天


1楼2012-06-23 19:49回复

    公车癖和出租车煞星的爱情故事
    (2006年《晶报》专栏)
    去年有一次,和一个刚刚认识的朋友去坐公交车,天气很冷,我们站在路边等车,小姑娘无比兴奋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坐公交车诶!——我无比惊讶,碎成千千万万片。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那样喜欢公交车,但至少总有人有我的一半吧。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坐城市的环线,绕着一环路来来回回地坐,一个人扭着头看窗户外面的风景,看得脖子都有些酸痛。城市中的公交车是所有的旅途中最没有新鲜感因此充满了诗意的旅行,一块钱的硬币叮当一声就可以开始,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没有目的,只是专注地做一件无聊的事情而已。
    那些似曾相识的场景,容易雷同的繁华,甚至一个莫名打动我的表情。停车,启动,售票员报站,人上了车然后又下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心事,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目的地。
    坐在最后一排最好,靠在车壁上,前面是窗户,看见的东西都看不见了,听见的声音都消失了,就那样万分喧嚣地,入定。
    其实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人会像我这样常常坐公交车,但可怜的他只不过是一个出租车煞星,有他在的地方永远都打不到车,于是他只能不停地坐公交车。
    我想我会遇到这个人,如果我一直不停地坐公交车的话,我一定会遇见他,一次,两次,到第五千次的时候,我就会走过去和他说话了,小说家会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头。
    小说家说其实他们是多么遥远的陌生人啊,这个爱情故事从最开始就埋下了丰富的伏笔。因此只有分手一条路了,分手之后,他们各自去到另一个城市,公车癖永远都坐他们当初相遇的那一辆公交车,出租车煞星最终买上了自己的小车。
    小说家说我们是如何把自己的爱都错过,并且不可再得。
    但我不是小说家,我走过去,问这个人:几点了?
    他抬起头,看我一眼,说,三点五十。
    我们的爱情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在我这里,故事的后续是,我到北京去的朋友给我写信,他说在成都的时候他讨厌公交车,但现在每次看见二十七路的车牌心脏都会不可克制地漏掉一拍,以为回到了成都。原来我们对于一个城市最本分的记忆,竟然是这样简单粗暴的东西。
    而对出租车煞星来说,故事的后续则是:有一天他去一个朋友家吃晚饭,吃完了饭,突然想打麻将,他们吵吵闹闹到十二点他才回家,但是所有的公交车都停开了,他也一如既往地打不到车。这个倒霉的人只好走回了家,在路上,他又冷又累,突然想到曾经在车上问他时间的那个女孩——难道她也是一个打不到车的倒霉人吗——想到有人可能和他受过同样的罪,他好过了许多,就那样在空旷的城市中,幸福而孤独地,走回了家。
    其实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人会像我这样常常坐公交车,但可怜的他只不过是一个出租车煞星,有他在的地方永远都打不到车,于是他只能不停地坐公交车。


    5楼2012-06-2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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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范思哲来临
      (2006年《晶报》专栏)
      我的朋友小范是一个小眼睛戴宽边眼镜,并且有着慵懒狡猾笑容的男孩。如果要为“迷糊的青春期男生”做个标本的话,相信他一定是不二人选了。
      因此,当有一天,小范对我说“我女儿下个月就出生了”的时候,我无疑认为这是他的另一个玩笑。但他的女儿真的出生了,他在MSN上的头像换成了小baby的照片,圆头圆脑的孩子,看不出性别的年龄。我好奇地问他:“你女儿叫什么名字啊?”
      小范说:“范思哲。”
      我大惊,问他:“这是写在户口本上的名字吗?”
      “是啊。”这个小爸爸说。
      “她长到十六岁会恨你的。”我头疼地告诉他。
      他意犹未尽地补充说:“要是我再有一个小孩,就叫做范特西。”
      总而言之,范特西还没出生,但范思哲已经开始消耗大量的奶粉和尿布了。今年夏天,我在浙江见到小范,他还是那种迷离的眼神,坏笑着的样子。我说:“范思哲好吗?”
      小范说:“好得很。”
      身边的另外一个朋友小声说:“啊,小范,你老了。”
      他说:“是啊,当爸爸真不容易。”
      所谓兔死狐悲就是这种感觉了,看到这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小爸爸坐在我面前忧郁的样子,我不由担心想起范思哲来,可怜的小家伙,居然有这样一个高中生一样的爸爸。
      小范对我说:“喂,你要给我女儿写一篇文章才可以。”我说:“好的呀。”
      这个承诺说了很久,但一直没有实现。我想的这个故事是在一个衰亡崩裂的家族里,终于出生了一个新生命的故事,故事的最后,应该是老祖父抱着这个婴孩,笑眯眯地,说:“还好范思哲来了。”——这样才对。
      但一旦开始写这个故事,我就会想到小范那张总是眯着眼睛的呆呆的脸,把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实在是很困难的样子。
      我没有见过我爸爸还是一个小朋友的时候,从我出生起他就是一个大人了。小时候,我爸爸是很严肃的,每天我睡觉他才下班回来,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如此看了好几年。后来我爸爸常常感叹说:“我老了。”我就在想:“没有啊,你不是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吗?”但我没敢说出来。
      无论如何,我想小范现在可以知道一件事情了,那就是当我们还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都这么对我们说过的话:“以后你有了孩子就知道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小爸爸小范坐在我对面穿着球鞋和蓝白条T-shirt,抽一口烟,用他的娃娃脸说我女儿如何如何的时候,我没来由就想到了我的爸爸,想到难道他小时候也想过这样的问题吗。
      我答应小范的故事,一直没有写,因为我一直不能很确定当范思哲来了以后,世界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要是我爸爸知道了,一定会对我说:“喂,我告诉你呀……”


      7楼2012-06-2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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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一只熊猫的爱的碎片
        (2004年《青年文摘》)
        自行车上的歌
          是他教我唱歌的。坐在他破旧自行车的前杠上一起穿越整个小镇回家,然后我们唱歌,啦啦啦,啦啦啦,不成调子,但声音洪亮。我毫不怀疑,有一段时间我们成为小镇中除拾破烂儿的张二外,另一对最受人瞩目的疯父女。都是一些古老的歌曲,多年以后我甚至羞于在人前唱起,或许也忘记了是什么歌曲。但是我始终记得这个:我们两个一起唱歌,大声唱歌,无比欢愉,没有烦恼。
          某一年的十二月三十日,我们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本镇规模最大的一场堵车。我们从南街跑到北街,穿越每一条可能的小巷,但是哪里都被堵得水泄不通。于是他丢下自行车,把我举在脖子上,从人群中一步步地挤出去——我被高高举起来,只能俯瞰那些人群。就这样,突出重围。
          多年以后,我们依然会一次又一次地谈起那一天,十二月三十日,本镇规模最大的一场堵车,我毫发无损,而他狼狈不堪地挤破了一件衬衣。
          旅途中的汗衫
          他很胖,缺乏运动,就像一只养尊处优的熊猫。每一个假期,我们都会一起经历一场狼狈的旅行。一般是夏天,他穿同一件汗衫,而且必定是从当地买来的很丑的纪念文化衫。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臭得任何人都避而远之。
          有一年长江涨水不通航,我们被迫流落到武汉。那真是我记忆中最为炎热的夏天,我一直躲在旅店里面吹空调。他一次次跑出去,烈日下面的大胖子,问火车票,问飞机票,问什么时候通航。
          最后还是去了黄鹤楼,被他拖去的。他爬到楼上突然诗兴大发,旁若无人地开始大声朗诵诗歌。他念起诗歌来的时候,就以为自己是李白,小眼睛在厚镜片后面闪闪发光,不管别人惊讶的眼光,也不管我尴尬得想要跳楼。
          后来终于回家了,挤在一列装了不知道多少人的火车上,我累得要死,靠在他身上一路大睡。半途醒来,看见可怜的熊猫大汗淋漓地睁着小眼睛给我打扇。我问他要睡吗,他笑着说不困。
          试卷上的小意外
          现在我要很羞愧地谈到他的职业,他就是出语文考试卷的人。我必须承认这真是我童年的一个噩梦。每次期中或者期末语文考试,我必定早早交卷一路狂奔回家,免得被我愤怒的可怜的同学撕成碎片。
          他经常出人意料地在试卷上搞一些比如梨花什么时候开、小麦哪里先成熟之类的天怒人怨的语文考试题目。我回去骂他,他就嘿嘿一笑,他说这都不会,这是生活常识。
          那时候,我常常想,他要是不出题了多好。现在,我依然这样想,特别是当我看见他在深夜一两点还坐在电脑前面一支接一支地抽烟的时候。有时候,我问他为什么要接那么多工作,他装得很高尚地说,他不接工作,怎么赚钱?不多赚钱,我怎么买衣服臭美?
          他居然把我描绘得如此卑劣,我很愤怒。于是我常常坐在他旁边像特务一样监视着他,直到他终于投降上床睡觉。
         


        10楼2012-06-23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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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有出生在五月
          (2007年《桃乐镇的春天》自序)
          虽然我是那么地喜欢五月,但我出生在十二月。我们小镇上人人都好像认识彼此。我出生那天,这里下了一场难得的大雪,关于我的名字,我的家人提出了好几个议案——实际上,这些都和其他人无关。
            关于我自己的事情,我想没有什么人有兴趣,就算我在这里把它们都写出来,把我自己感动了,也根本没有意义。我写过好几个这样的序言,可以说我的每一篇序言都是这样写的,我想要停止继续这样做了,至少这一次是这样。
            停止谈论自己的方法是,我要告诉所有的人,我下面写的这些都是小说,所有的,都是小说中的东西,小说中的我并不是作者,有的小说中甚至根本没有我。
            我就是这样开始写小说的,以至于到以后都会一直写小说。
            我的大多数朋友都有一门手艺,他们是画家,摄影师,佛教文献研究者,画廊经纪人,设计师,甚至花圈匠。看过《良辰》这本书的人知道,我就是这样开始写顾良城的故事的。关于我自己,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我强烈地感到我并没有这样一门赖以生存的手艺,唯一可能的就是去某个办公室里面当当打字员。
            因此,关于成为或者作为一个小说家这回事,我唯一必须确信的就是:在写小说上面,我有着无与伦比的才能——属于我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才能。
            我从没有和别人说过这点,但它的确非常重要,因为写小说如果不是一门如同做花圈一般的技艺,那是什么让我能够一直写小说而不去做其他的事情呢?
            因为,萨尔瓦多?达利在自己的自传里面一直说:“达利是一个天才画家。”
            我也是如此相信我自己的才能,相信我自己总有一天会写出最接近真相的小说。我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想,怎么觉得,因为这些对我都不如这个重要。
            在我写过的一些书里面,每一本做的都是在一定程度推翻上一本,在某个新的地方重新起步,因为这样,我经常听见有人跟我说:“颜歌,你变了。”或者说:“我喜欢以前的那个你。”
            但我从来都没有变过,我只是或许成长了,面对从前的小说们,我总是不相信我就这样了,我就死在这里了,我在躺在这些狗屁东西上面继续不用脑子地写了。那些都还远远不是好的小说,我必须不停地不停地找出新的方式,更有力的方式,用新的途径来接近最真实广阔的孤独。
            在这一本自选集里,我选了从我十五岁到现在二十二岁所有的小说中最能表达我当时状态的小说,我能看见我自己,看见我所有过去的日子都回来了,我不知道你能看见什么,我也并不关心你的秘密。
            就像我的秘密并不能打动你,打动我们的是共同的那些秘密,那些不可言说的沉默之美。
            这就是我一直写小说的原因,我的小说是象,世界上的秘密是意。每一个小说家用来表达的,都是他自己的人生而已,至少我是如此,声嘶力竭地,歇斯底里,终于会达到最后的静默。
            小说是沉默的儿子。
            最接近这个动作的人,我突然想到的是封达那,就是一个一直在很多张画布上划直线的画家,不同颜色,不同大小,不同质地的画布,一下,划开。翻开他的画册,这样的作品占据了大半。
            我所崇敬的不是他划开画布的那一瞬,而是他用了整整一生那样做,并且让我们知道,那样是有意义的。
            我也想这样。
            我准备就这样了,在我上面写的这篇小说中,你们看不到主人公会怎么生活,你们看到的只是她的内心,一个女人愚蠢的执着。“我也想这样。”她最后说。
            谁也不知道她的结局,我们故事的结局就到这里了。
            在结尾处我不想说什么让人感动的话,因为我厌倦这样了。最近我老是在电视上看见有人说:“我是为了你们在唱歌。”
            我相信我也应该说:“我是为了你们在写作。”
            这样可能的确很感人,但这并不是我的真心话。无论是读者,编辑,出版商,评论家,还是我的亲人,情人,不再爱了的人们,陌生人,我从来不曾为了其他任何人写作,我的写作只是为了我自己,为了让我自己快乐,绝望,乃至孤独。
          所以,对不起,我当然感谢所有看我小说的人,但是就算有一天没有人在看了,我还是会自己写下去。


          13楼2012-06-2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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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来是夏天还是冬天
            所以说梧桐树是一个骗人的东西,今天下午,我路过学校里那条满是梧桐的小道时,看见满书的枯黄,满地的碎叶,不由感叹:啊,冬天又要来了。
            等到我走过了那一整条长约一百米的小路,我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啊!要来是夏天啊!
            此时此刻,我只能感谢别人都看不见我在想什么,不然一人一个白眼也鄙视死我。
            我又自我安慰,可能有这种幻觉的不只我一个,因为我出现这种幻觉已经不是第一回了,每年在春秋这种模糊的季节,我都不知道身在何时。
            我们何其幸运无法确知自己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诗人说。
            我不知道快来的是夏天还是冬天。何其幸运。
            几年以前,有人带我走过这条路,那时候还是初秋,叶子欲落未落,虽黄,却不枯。我还是一名高中生,好奇地,看过这陌生的校园,未想过有一日我也在此生根。
            三年以前,我刚刚考入这所大学,一天到晚的主要功课是迷路,终于在有一天的迷路中走到了这条小路,迷茫而绝望地想: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弄清楚这些路啊。
            今天下午路过那条路,我知道我从哪里来,也知道我要去哪里,这校园里的每一条路都不可能再让我迷路了,但我每个月来的次数用一只手就能数完。
            我去东区的旧教室中,看别人上课,很老的教学楼,楼宇的腹中有无穷的苍凉和婉转,高高的教室门和窗户,里面是横七竖八的凳子。
            我去的是油画系,里面的人都在画画,很久以前,我也想成为一个画家,最开始学国画,老师画了一张公鸡当范画,回家路上给风吹到了小沟里,我母亲心急如焚脱了鞋跳下去给我捞,狼狈不堪,终于打捞上来,画面却模糊成了一团——这个场景我每每想到,就会落泪。
            我去看一位中年女人画画,她长得似我母亲,神态也如她那般祥和,但我不敢告诉她,就是去站在她身边看她画,绘画的确是奇妙的东西,特别是在依然是一个门外汉的我看来,画者在纸张涂抹的时候,就像一个深邃的迷,我永远也不知道,最后的图案,是什么。
            我们永远也不知道最后的图案是什么,快来的是夏天还是冬天。
            后来我们讲话,她同我谈到她的小女儿,十二岁,爱写作。
            我便微笑,我同她说,我第一次发表东西在国家刊物上,就是十二岁。是一篇散文,叫做《我们今年十二岁》,开头引了苏轼的“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讲的是我在藏区遇见的赶马小姑娘,同我一样都是十二岁。还有什么,我都忘记了。
            但这篇文章我的母亲极爱,到我十七岁,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书,她还拿它在手中,背那篇散文给我听,并且说:“我还是觉得那篇你写得最好。”
            我回神过来,她依然在讲她的小女儿,我说:“什么时候给我看看她的东西可好?”
            她就笑了,说:“当然好。”那神情,真像我的母亲。
            我想看看她的小女儿,看看她的作文,看看她的样子,她还那么小,那么纯真,她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就像我从未看见我的未来。
            我们无法确知自己生活在怎样的世界。
            这是何其幸运的事情。


            14楼2012-06-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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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无彼岸
              (2009年《盛开》)
              时间无彼岸,只能向前。
              《时间无彼岸》。夏加尔的画。长着翅膀的鱼在天空中飞翔,巨大的摆钟在大地上奏鸣,河水滔滔,时间无彼岸。
              大概两年前,三三告诉我她喜欢夏加尔,她说她要开一个幼儿园,在墙壁上画满他的画,飘浮的人群,温润的牛眼睛,扭曲的亲吻,尖顶的,属于故乡的房屋们,多么温暖而梦幻。
              她写给我的第一封信被我夹在书柜第二排第五本书里,里面她写给我廖伟棠的诗歌。字非常漂亮,她说我很挂念你。每天像一个大充气娃娃那样生活,毫无目的。
              那时候她高二,我也是,我们每天都能写很多小说,像刚刚发芽的植物那样轰鸣着啪啦作响地生长。她说你看见世界尽头的灯塔了吗,颜歌。
              她的第二封信有点皱了,因为我把它放在了抽屉的最里面。依然有一首诗歌,是一个捷克人写的,说,明天我将死去,可是我爱你。信里面她问我颜歌你要考什么学校,我二模的成绩不是很好,怎么办。
                我们都要高考了,字也写得有点潦草,她说你说以后我们会遇见吗,在某个陌生的城市,第一眼就知道是彼此。如果那样,就好了。
                第三封信写在一张卡片上,她祝我新年快乐。新年快乐颜歌。她说,我昨天梦见你了,虽然从未见过你。
                我们是隔着千山万水长起来的,从我的城市到她的城市,要经历40个小时的火车。我们是在网络上长起来,我们总是挂在MSN上很快地讲话,以更快的速度换名字。我说我要叫你三三了,她说,好的。
                那么,三三,她对我说到夏加尔,后来她留在了和我依然隔着千山万水的城市,然后,恋爱了。
              那是她写给我的第四封信,上面是海子的诗歌,祖国或者以梦为马。整整齐齐抄了两页。她说我男朋友是物理系的男生,他在学校外面租了一个平房,有时候我过去上自习,房东有一只猫,有太阳的时候我就在院子里和那只猫玩,觉得非常开心。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长大了很多,颜歌,你会恋爱吗。
                第五次她干脆邮寄给我一本诗集,红色的封皮,杜马兰的《合唱团》。她说我最近迷上他了,颜歌你会喜欢的,十一月你有空吗,我和男朋友来看你。
                她最终没有来,电话打来了,她说,颜歌,我们分手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见她的声音,比我想象中的略带男孩气,有点低沉的,像敲打一只盛了半碗水的碗。不知道说什么好,后来就说到夏加尔,她说他给我最后的礼物是夏加尔的画册,说好以后家里面的墙上要画他的画的。他说我不合适他,他说他太忙。
                说了很多。
                其实,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三三说,颜歌我要好好独自去生活。
                她去安徽农村做农民调查的途中写来她的第六封信,我夹在日记本的最前面,上面说:
                离开我们的十八岁一年了,你在成都,我在那个长江边的城市,各自经历生活。很多事情发生,又结束。很多人来,又散场。
                而有些东西,那些深深浅浅的感触,似是而非的道理,是要经过很久很久才能被说出来的。在此之前,它们沉人海面,悄无声息。而,我很高兴我们没有从彼此的生活中失散。不管怎样,你留下来了,留在我的生活中。对此我很快乐。我已经不敢说什么誓言或者承诺,但是我想说,颜歌,做一辈子的朋友,好吗?
              大一在学校的时候,最喜欢在黄昏或者傍晚坐在硕大无比的公交车上经过长江。桥面上的路灯光是黄黄的,每次车在江面上行驶,我都幻觉自己听到了沉沉的水流声,于是自己可以一下子很安静,觉得什么都会过去的,都会好的,幸福最终会像黄昏降临在屋顶上一样降临在我们额头上的。
              我看见河水,就想到夏加尔的画,《时间无彼岸》,逝者如斯,颜歌,时间无彼岸,你也好,我也好,只能向前。
                每次看见,我都会微笑。
                很多年以后,我会收到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孩给我更多的信,散落在我房间中每一个不可思议的角落,更多的诗歌,或者还有夏加尔的画,我们都会长大,变老,结婚生子遭到更加撕心裂肺的灾难,我们终于会不动声色去凝视这个世界,去接受命运或者最终安和。
              我满心期待她写给我第一百封信,我会把它放在枕头下面。上面她会写给我谁的诗歌,说到谁的油画呢,我们都变成了什么样子,而生活还是我行我素地在进行。
              而等到我们相见,我就送给她那张画,虽然只是拙劣的复制品,《时间无彼岸》,我们只是一尾尾迷茫的鱼,在水波中从未相见,彼此温暖,然后,消失,沉溺在时间的流动里面。


              15楼2012-06-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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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豆先生在苦熬
                (2006年《少男少女》专栏)
                在把土豆先生叫做土豆先生前,我给他设定过不下二十个名字,一个个拿去问他意见。
                体重二百二十斤的土豆先生一人坐在三人沙发上,更像一团发酵中的馒头,老神在在,说:叫我做红烧肉先生吧。
                言犹在耳,或曰一语成偈。
                日前,土豆先生以区区二十八岁的幼龄被诊断为糖尿病患者,从此同一切肉类甜食酒品绝缘。
                他来我家看我,我正在吃姜汁烧猪蹄,我说:吃吗?
                他摇头。
                过了一会,我又问他:你要吃冰淇淋吗?
                他摇头。
                为了考验意志坚定的他,我从冰箱中抱出叉烧肉,牛肉干,猪肉松,兔头,鲜奶蛋糕摆在他面前。
                土豆先生夺路而逃。
                第一次见到土豆先生是在一个端午节,一卡车叫做诗人的人和我这个叫做闲人的人拥挤在一间小酒馆中,开着死气沉沉的纪念屈原诗歌朗诵会。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在给我算命,说我必然会爱上一个女人云云,我绝望无比。
                正此时,土豆先生如白马王子一般闯入,巨大的身躯只落下伟岸的阴影,问老板讨了一个大碗喝水,彪悍无比,在一张他的屁股能掩盖住其本身的瘦弱板凳上落座以后,他冲我一笑,问好。
                我觉得生活又活了过来。
                因此,我很是追捧了土豆先生一段时间,每次朋友聚会,我都问:土豆先生去吗。
                答曰:不去。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八月十九日,那一天整个成都都在万人空巷地看一款娱乐节目,我终于在一个朋友家中堵截到了土豆先生。
                偷偷观察他以后,发现除了多余的肥肉不算,他长着非常俊俏的五官。我向他问好,他摆出一个问候元首的手势,昂然曰:好。
                那是我人生中极其重要的一天,在被一杯黄酒灌翻并且吐满了朋友家的新沙发以后,社会终于作出了对于我这种人的最终判决:从此以后,不许喝酒。
                拍板的人,据说是土豆先生。
                难过的时候,我都会去找土豆先生聊天。他的房子与其说是家,不如是画室,打了一个地铺睡在办公桌下面,油画颜料到处都是,墙上写满了字和电话号码,隔壁的睡房一层不染铺着床罩。
                我们坐在一起,喝苦丁茶,他说他喜欢的那句话: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
                土豆先生练过武功,当过兵,耍过流氓,装过文青,画过油画,做过设计,搞过装修(他常常说:要了解人生的真谛就去做装修),还有其他很多别的莫名其妙的事情,我坐在他对面,告诉他我最近所有郁闷的事情,他就一笑然后开始用最土的成都土话给我讲他那些千奇百怪的故事,末了说:我从七岁开始画画,这才刚买出去第一张油画。
                他这么一说,我就微笑了,然后,继续生活下去就是。
                最近我打电话给土豆先生,他说:我正在研究怎么把豆腐做出肉的味道和质感。
                又说:做了一晚上装修预算,还不能睡觉。然后,骂句脏话。
                我就笑了,他总能让我这样笑起来,他不愧土豆先生,因为何时何地,无论你是谁,你都要吃土豆,穷人吃土豆,孩子吃薯条。
                土豆先生在苦熬,我们都在苦熬。但我们微笑,不能喝酒,喝茶就是,不能吃肉,豆腐也好。
                他是这样一个家伙,告诉我,什么才是生活,什么才是生活的精神。
                


                16楼2012-06-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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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这样城市。实际上我们都明白。但我真的相信它又是存在的。我一边否定它的存在一边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每一天我都会重复这个动作,而且乐此不彼。
                  我重复地生活着,看一些色彩鲜艳或者艳丽的图画。充溢我干涸的眼睛。我念到一个成语,叫做春山如笑。我喜欢这个成语,特别是冬天的时候它念起来格外舒服。春山如笑。就是微笑。微笑并且一再微笑。我依然写我的故事。我喜欢的,那些来自天空之城的亡灵的故事。就是那个高高漂浮在天空中的城堡,和天堂一样美丽。那里都居住着一些亡灵,我把这个句子写在我的小说里,亡灵哀伤地注视着还在继续接受悲哀的人们,天空苍白无边。我的姥姥,她把我叫做朵朵。就是璎朵。你一定要记着这个名字,马尔马拉的璎朵。记念马尔马拉的璎朵。是记念,而不是纪念。就是这个,古老而美好的意向,终于会若尘土般消失,但我们必须深刻地记念着。我是说,记念。我喜欢这些故事的名字,有时候,我甚至是为了一个名字来记叙整个故事。它们让我深感温暖。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爱着我,甚至会是很多的人。有一些女孩,她们用笔抄下我冗繁的故事,然后拿给我看。小女孩,有清澈的眼神。我喜欢这样的女孩,甚至会爱上她们。不为别的,只为她们聆听了亡灵的记叙。不是我的,是那些来自天空之城的记叙。为了这样,我会永远爱他们,即使,他们终于会消失。必然会消失。不光是他们,我,还有所有的人,我们都是这样,会突然地爱上一些东西,只是为了记念自己心中的幻觉。然后,最终,把它们和那些幻觉一切忘却,如同白驹过隙。我甘愿他们忘记,甘愿那些爱我的人离我而去。我只能这样,停留在那里,等待新的人来,等待新的人去。无论谁来,我都告诉他们,希望你快乐。这是真的。希望你快乐。即使语言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但你要明白我,即使你最终会离去,我也希望你快乐。真实地如此希望着。
                  就好像我常常唱着的一首歌,有稚嫩的曲调,歌里面说,也许说了,就好了,也许说了,就是真的,也许幸福就会真的来临。真的来临。它重复着这几个句子。因此我也就重复地唱,也许幸福就会真的来临。在一个冬天,这样稚气地歌唱着愚蠢的幻想。
                  或许你已经猜到了,我喜欢一些纯粹的东西,比如天空之城。还有龙猫这个电影。是的,我把它叫做电影。是一场豪华而深刻的影片。我坐在地板上看电影,看到那棵树在深夜里那样神秘喜悦又迫不及待地生长出来,遮天蔽日。于是我泪流满面。在我还未发现或者阻止之前我的泪水就自动流淌出来,我摸到我脸上的冰凉和湿润。然后像一个真正的孩子那样号啕大哭。
                  我有几个宽大的银镯子,它们是我全部的财产。我喜欢像一个爆发户那样把它们带在手腕上,闪闪发光。我带着它们走在大街上,心里面无比满足和骄傲。就在这个时候我抬头向天空看去,然后,我对你发誓,我见到了我的天空之城。就在东北偏北的那片天空上,我看到了它巨大而光滑的台阶。这个意向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或许就在安东尼奥尼的电影里。我不知道它是真的发生了还是只是我的幻觉。只是我内心蔓延出来的一种景象。就好像他的电影那样,有一些空旷的街道,苍白散漫的天空。我们行走其中,然后,有刺骨的冰冷。
                  我如此频繁地提到冰冷。因为我是在一个冬天的夜晚穿一件毛衣敲打着键盘。并听着它们啪啦啪啦地响。我无数次听到这样的声音,或者曾经以为它们是亡灵的低语,是它们在我耳边的低语,那样忧伤低沉地,告诉我它们的故事,它们为何死去,又为何充满希望。这些就是你所看到的故事,当然,还有你未看到的。它们都是亡灵告诉我的,居住在天空之城的亡灵。坐在宽大而光滑的台阶上。那样温暖如春的城市,漂浮在广袤而美丽的天空上。
                  而我,我带着我的银镯子坐在这样的台阶上向下凝望。我看到了你,我看到了你抬头张望的眼睛。你明白吗,我就是那个亡灵,生活在遥远的天空上的城市,一直守护着你,并且,永远和你在一起。


                  19楼2012-06-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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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已在此。独自一人,诉说着可能将被漫骂羞辱甚至误读的文本,只为告诉你,我们是如此地去爱过,又如此,把她失去。
                      这本书,实际上,从头到尾,情人只是一个噱头,它是关于母亲的,关于那个最爱你的人,你最爱的人,离开了你的人,再也回不来的人。
                      从此以后要独自生活下去的那个人。
                      我是如此决绝而愚蠢地,告别着我的过去,告别着那些纯良去诉说激越,因为,我被深深地伤害,血肉模糊,野兽一般挣扎嘶吼。因此,对于这一切,我请求你的原谅,请求你的宽恕。但我已经不能回去。
                      这一年我一直在离开成都,然后又回到这个城市。它有我熟悉的一切,也有我想逃离的一切。我的母亲离开我已经半年多,但所有的东西都慢慢浮现出来,我开始明白,我是多么需要她,多么地,不能离开她。
                      有时候我和我的父亲激烈地争吵,因他总是不能明白我的意思,我想说,若是妈妈还在……但这样的话我从来也不敢说出口,于是关上门一个人去哭,若是她还在,我一定会每个星期都回家看她,我们会在一起吃饭,她会拥抱我,听我讲那些若有若无的小恋爱,陪我去买一条漂亮的新裙子,她宠爱我,明白我,宽恕我的一切罪恶。
                      她已经不在了。
                      两个星期以前,我陪我的一些朋友去乐山看大佛,其中一个美国男孩,唱好听的歌,看福克纳以及阿特伍德的小说,我们说到佛,说到轮回,说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他问我说,生活的本质是什么。
                      我说,生活的本质是受苦,但其间会有转瞬的小幸福,一闪而过,我们是为了这些脆弱的幸福而活。
                      我和他们说英文,陌生的语言像鸟雀一样在舌尖鸣叫,但不涉及本质,我们大声笑,一个女孩说,我爱上了你,你知道所有的事情。
                      他们一共是六个人,四个女孩两个男孩,全都来自陌生的国度,有着陌生的脸孔,某些看过我的小说。
                      他们离开之前,开车到我住的小镇看我,站在路口昏黄的灯光下,围成一圈,唱歌给我听,我几乎哭泣,然后一个一个,我们很用力地拥抱,说再见,其实或许再也不会见。
                      我的生活是平淡的,已经不会每天都哭泣,但夜夜梦见我的母亲,醒来又似乎忘记。回想起来,关于她的回忆竟然都是在她病中,我们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坐在病房里,彼此一言不发,但又打电话给对方,对着话筒哭,说,不要怕,我不会离开你。许下花一样美丽虚弱的诺言。
                      很多年前,她抱着我睡觉,我就问她,我说你爱我吗。她笑了,她说,不爱。她说你问的是什么蠢话。
                      你爱我吗,妈妈。我问的这一句是多么傻。
                      无人会明白我的生活,明白我在遭受着什么,又有些什么微弱的幸福在支持着我,因陌生人都有自私的眼睛,陌生人有遥远的心。无人会明白我和她是如何相爱,如何一起生活了十九年,又是如何把彼此都失去。以及,此后,我们将如何怀念彼此,并且深深疼痛。
                      现在我只有我的父亲了,我甚至不敢给他看我的这本书,因我怕他发现我已经变成了现在这样。我已经不是他的小女儿,而他也不能再保护我。虽然我们那么爱对方,并且是彼此的惟一了,但我们,我们。
                      顾良城,他是那传说中的情人,他是我的母亲,我的童年,我的软弱和善良,但,他死了,他从来未曾存在过,所有的这些,都是虚幻。
                      我们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必然一个人离开。就像我刚刚出生的小侄女,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我,笑,我是那么爱她,因为她是过去的我,她是过去的我的母亲,而我们都长大了,去痛,去爱,去失去,去隐忍,去绝望,最后,我们都会死去,只留下一片平静的虚空。
                      我的一年,一月,过去了,就忘记了。终于会淡去。此时,我只想回家去看看我的父亲,想和他一起吃饭,散步,看着我母亲的照片,坐在客厅中低声聊天,我们会一起去看我的爷爷奶奶,看我们别的亲人,可能晚上会哭泣,会争吵,但,他是我惟一的软弱,是我惟一的纯真,是我惟一血肉相连的,至亲。
                      我是那样爱你,无论我走多远,多寂寞,多疼痛,变得多么让我自己都害怕……但我爱你,因此我想,我会得到拯救,我会得到宽恕。
                      我还有希望。


                    23楼2012-06-23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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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挥家之于伟大
                      (2011年《声音乐团》后记)
                      昨天夜里已经很晚,永安城中依然大雨不休,我和小提琴手几乎是被困在海豚酒吧,各自握着一瓶啤酒喝。
                      “是不是太晚了?”我问小提琴手。
                      “是很晚了,”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所以赶紧把想说的话,白天里不合适说的话,都说了吧。”
                      我笑了起来,她说的再正确不过了,时间已经到了,酒喝光了一瓶又一瓶,而我应该说出来了:没有海豚酒吧,没有永安城,也没有平乐镇,这不是小说《声音乐团》的一部分,它只是一篇后记。
                      我这才发现,完成《声音乐团》已经接近一年了。
                      我对小提琴手说:“我居然已经一年没写过小说了。”——当然地,没有小提琴手,小提琴手可能是我的一名女友,也可能是我为了让这个自斟独饮的场景看起来不至太过落寞而编造出来的一名角色。
                      “没有关系,”她说,“你还是小说家。”
                      ——写完《声音乐团》一年以后,我沉迷于清扫房间,诵读文心雕龙,在深夜的湖边散步,独自进行毫无计划的突发旅行,以及喝各种类型的茶和酒。
                      我没有写小说。而这样的时间累积太久以后,便会在户外生出一种恐惧,好像随时会走出一陌生人来,把我别在胸前的那块“小说家”牌子一把扯下来抢走。
                      更多的时候,我会在等红灯时下意识想:“刘蓉蓉也是这么一直等红灯的”,或者吃完甜品后说出:“周云涛知道我吃这么多要气死了。”——我绝无夸张的意图,因为在一开始我已经表明态度,这是一篇后记,我将不再做出任何虚构,我将把手放在胸口,那块上书“小说家”三个宋体字的牌子上,发誓:“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有时候非常想念袁青山。”
                      我在《声音乐团》中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小说家写出来的事情将不再有真实和虚幻的差别,我将和我小说中的人物相伴着去死。
                      这样想来,居然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去死。
                      已经很晚了,我决定来说说关于《声音乐团》的事——一些,但不能太多,嘘,真的不能太多。
                      我只想告诉所有可能读到这部小说的人,或者说,干脆假设是我的隐指读者好了——阅读《声音乐团》的诀窍只有一个,亲爱的隐指读者,我希望它最好能被读一次以上。
                      我无法限定阅读它的方法,你要把脚放在什么地方或者喝什么饮料,但《声音乐团》中的某些部分确实是为反方向阅读的人们准备的。
                      我的讲话结束了。
                      我再也不说《声音乐团》了。如你们所知,我在里面藏了太多的秘密,但和捉迷藏的游戏不同,这些秘密被我藏起来的唯一目的就是把它们隐藏起来。
                      昨天晚上,在海豚酒吧,我对小提琴手讲到作为一个小说家的伟大。因为她和世界上大多数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一样,对小说家毫不了解,坦率说,也不感兴趣。
                      接着酒劲,我告诉她,小说家之于伟大,不在于他可以创造一个世界,呈现命运,绘制图景,摆放人物。
                      小说家的伟大在于他会用长久的时间来雕琢这个世界中一切无关紧要的事物,可能是一张沙发的色彩,光线进入房间的浓淡,甚至就是放在茶几上的那个咖啡杯。
                      就在刘蓉蓉的公寓里,有一个浅蓝色的马克杯,它被放在那,从故事到结束维持着同一个姿态。
                      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小说家曾经是怎样用对磨难的忍耐和对真实的渴求来在手中反复地,贪婪地摩挲这个咖啡杯:它的把手,杯口,甚至是底部——他花费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甚至三天,五天来制作这个杯子,在杯底画上一个完美的图案,他写了十五万字,然后删除,重新开始写,周而复始,终于,他对杯子感到满意了,对杯子底部的花纹也满意了,他就把它轻轻地,放在刘蓉蓉的桌子上。它将在那一直放到故事结束,而直到故事结束的时候,也不会有人注意到它。
                      没有人知道小说家的伟大就在杯子里,就在杯子永远地遮挡住的底部。
                      只有这样的微小,琐碎和无关紧要,才可以给小说家带来救赎。
                      我想了很久。我认为这是一个自己会在死亡之前拿出来喝最后一杯咖啡的杯子,只是现在把它暂时放在刘蓉蓉的桌子上了。
                      


                      24楼2012-06-2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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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实在荒谬,我能想起昨天晚上我从海豚酒吧走回家的每一个细节,却说不出在写完《声音乐团》的这一年里自己都干了什么——我没有写小说,也没有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或者更坏的人,我只是过了这一年。
                        河水从河流表面下流过去——为了化解尴尬,我引入一个诗意的表达。
                        而何谓诗意。诗意就是选择。从天地万物宇宙洪荒中选择此事物而非彼事物,使之固定,或者说,呈现出固定的形式,所谓“固定形式”,小说也好,音乐也好。
                        我们用了很多年来颂扬这选择,我们必须认为,诗意是选择,而不是被选择。我们还必须认为:我们这样的认为正是选择的结果,而不是被选择的残骸。
                        我相信诗意的发生只因为偶然。
                        所以寻找诗意的过程在于重复,小说家重复创造世界,人物,命运,排列组合情节模式,是为了往书页中放入杯子,姑且相信:总有一个杯子的下面藏有诗意。
                        指挥家重复挥舞着手臂,从小提琴开始,到大号,乐师们推动着同一个句子,直到他们脸上的汗水滴落在地板上也可以发出巨响。
                        我们不承认巫术,所以,我们模仿巫术。
                        在写《声音乐团》的一年半时间里我与马勒第一交响曲和第二交响曲为伴,而从今年三月开始我反复地听马勒第五交响曲。在《声音乐团》中我写到指挥家,那是因为,我毫无疑问地爱马勒,指挥家,马勒。
                        指挥家之于伟大等于独裁者之于伟大。指挥家无比崇拜自己,崇拜自己的肉身,他可能恶魔般跋扈,也可能智者般谦虚,但无论如何,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合理地成为独裁者。
                        小说家也是这样。
                        我又要说到孤独了。独裁者之于孤独。
                        小说家并非是我的一个分身,或者是我的身份。它吃掉了我身体。我居住在小说家的身体里,看见小说家的生活。
                        很多时候,我无法分辨真实和虚幻。就像我把所有我去过的地方都统称为海豚酒吧,把我,我的父亲,我的母亲,甚至我的爷爷奶奶成长起来的小镇们都叫做平乐镇,把世界上平乐镇以外的地方叫做永安城,这些事物终究使我沦丧,使我乐不思蜀,无法分辨真实和虚幻,就像精神的痛苦最终居然成为了肉身的痛苦,甚至超越了肉身的痛苦。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来计划,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来写作,完成了《声音乐团》,然后又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忘记它。
                        我一直在等待一个时刻——有一天,我可以给它写一篇后记,或者序言,任何小说本身之外的东西,到了这个时候,我才算是真正完成了《声音乐团》。
                        我自己没有想到,昨天晚上在海豚酒吧和我一起喝酒的小提琴手也没有想到,这一天居然就是今天。
                        我要离开了。
                        我要离开这里,而小说家会继续写小说。
                        在《声音乐团》里我讨论真实和虚幻的关系,讨论音乐和小说的戏仿,我每天对自己提出二十个问题,然后要求自己必须要回答这些问题,如此以往,周而复始。
                        在《声音乐团》里,我写了刘蓉蓉,写了孙震,还有周云涛,写了永安城,这个故事最终琐碎到不会离开万福街,琐碎到甚至根本只发生在刘蓉蓉的大脑里,它甚至包含了很多言情和志怪的俗路。
                        还好,世界上根本没有这种规定,需要用宏大的故事来回答深奥的问题。
                        在《声音乐团》里,我希望真实和虚幻,描述接近真实状况的小说和描述接近虚幻状况的小说能够得到无差别的对待,马勒第一交响曲,马勒第二交响曲,它们并没有优劣,贵贱,先后,主次。
                        我和形容词的关系总是这么矛盾——有时候我做出一副要消灭世界上所有形容词的样子,也不想想没了形容词以后我该如何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在此间屈身。
                        很多年前,我发现写小说对自己来说就是寻道。而圣人说道,月映千川,殊途同归。
                        圣人真是狡猾啊,按照他的意思,我们根本不用去找,随便一屁股坐下去就是道。
                        但是我必须离开,必须做出在寻找的样子,刘蓉蓉是这样,袁青山也是这样,世上的一切浪子,婊子,奇形怪状,腌臜事物都是这样。
                        因为道无法选择。我在写完《声音乐团》一年以后的今天终于承认了。道是偶然,因此我们只有重复,其过程漫长,痛苦,煎熬,绝望,甚至无聊。
                        我又要去找它了,或者说,做出找它的样子,祈祷它赶紧出现。就像周云涛寻找着刘蓉蓉,刘蓉蓉寻找着刘新军,指挥家寻找着巨兽,我寻找着指挥家。
                        和他们不同,也是相同的是,我寻找的东西就在自己身体内部,等到有一天它出现的时候,我才会发现我的房间原来早就被它填满。
                        指挥家之于伟大,他最终有一天会遭遇那个非常微小的恢弘之物。小说家也是这样。
                        通过苦难和忍耐以及重复来偶遇诗意的方法虽然糟糕透顶,但也只能姑且一试了。
                        有时候我很乐观,认为自己一定会遇见它。
                        有时候我很悲观,认为自己永远不会看见它,并且得以最终描绘它、隐藏它了。
                        大多数时候,我既不特别乐观,也不特别悲观,我只是保持着怀疑:怀疑自己认为会发现诗意的那一天其实是不存在的,我对于诗意的假设是错的,它不然不存在,不然根本只是仿冒品。
                        谁是指挥家,谁又是巨兽呢。
                        或者说,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地,在故事一开始就消失的巨兽,根本不存在,它只是乌有之物,因为乌有,可以无限地宏大。


                        25楼2012-06-2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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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大概是三分之一的内容,文档里整理出来的,发上来格式又乱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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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回复
                            才发现《孤独的大号手》竟被江西语文卷子出作阅读题嘿嘿,鸽子看到过吗,看到自己的文被人拿来做题目那是多微妙啊


                            27楼2012-06-2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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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没电了,唔,晚安。明天来看。阿时好孩子。


                              IP属地:四川来自掌上百度28楼2012-06-2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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