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06月24日早晨两点三十六。 一名女子抱一六个月的孩子进入你们医院。由于该女子前一天也就是2012年06月23日有在该院付了两天感冒咳嗦的点滴的钱。于是来该院,结果在该院儿童住院部五楼。该女子拿出病历卡求医生打个点滴,医生不肯她说我是门诊部的不是住院的。该女子说我们有付今天的点滴钱你帮个忙打下吧。该医生说,买了可以退啊你们转院去第一医院吧。结果该女子没辙,在打的去第一医院的路上孩子就走了。 结果到了第一医院该女子还没有说什么人家医生就先冲上来抢救孩子,请问厦门174医院你们有医德吗? 在第一医院,医生看过病历卡还说你们就诊时间怎么写2:44分。这样很容易修改时间的。正常要写02:55分。 请问厦门解放军174医院,你们当时是抱有神马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