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的晋绥兵工厂
1947年3月,国民党进犯延安,中共中央为了保存和发展军工生产,将陕北的兵工厂全部转移到黄河以东的临县、兴县、离石等地。同年4月,在山西省兴县车家庄建立机械厂,称为工业部一厂。在兴县张家沟建立二厂,生产迫击炮弹。同年,宁武县馒头山炮弹厂初步建成,称工业部三厂,厂长郝继唐。四厂由陕西省佳县李家坪迁至山西省临县薛家圪台,继续生产火炸药。 1947年5月1日,六厂在兴县城关镇后发达村建成发电。1947年7月,在山西省临县招贤镇水源村建成七厂,主要任务是炼铁、炼铜和提锌,黄沙任厂长。1947年9月,在山西省离石县柳林镇(今柳林县)锄沟村成立八厂,生产手榴弹。1947年9月,陕甘宁工艺实习三厂迁至临县后编为晋绥十厂,生产手 榴弹、迫击炮弹。1948年5月,九厂在山西省临 县中庄成立,总装手榴弹、 75mm山炮弹、75mm及82mm迫击炮弹。十一厂在山西省河津县固镇成立,生产手榴弹。十二厂在山西省方山县关帝山和糜家塔成立。陕西省延长石油厂改称工业部十三厂。工业部五厂、十四厂的成立时间、地址及生产的产品未查到有关资料记载。
编辑/曾振宇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