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谈话中间可清楚地了解到,李炜三年的闯荡生涯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困难,一直都很顺,一直都有朋友在帮他,离三年之约结束的最后那段时间,他在酒吧唱了差不多一年,这段时间他从未花家人一分钱,他吃的、用的、花的都是靠他自己辛苦唱歌赚来的。 在南宁这个城市,他只待了一年,在深圳呆的时间最长,因为深圳离香港近,可以经常去那里shopping,喜欢买衣服买鞋子的他,差不多每个月都会去两次。 每次去香港是他最开心的事,因为在那里,他可以淘到很多很潮的衣服、裤子还有鞋子,别看他总是穿的很时尚很个性,但他不会买大牌,对穿着很有品位且很会搭配的他比较注重款式,一般经他之手搭配的服饰,他都会穿出他自己最独特、最另类、最前卫的“Hong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