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解释:
1。枪弹的杀伤主要靠动能传递,如果子弹的全部动能全部传递给人体,那杀伤是最严重的,达姆弹(开花弹)的设计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但是由于杀伤方式过于残忍,为国际公约禁止。普通的铅心钢皮弹不会产生这种效果。
现代小口径子弹由于长径比大,稳定性差,加上有些子弹使用空心结构,碰撞以后稳定性更差,容易翻滚,导致严重杀伤。
美国等国际使用的防弹衣主要是凯夫拉等纤维材料,好处是轻便,对付一定距离的动能较小的手枪弹以及单弹片等还可以,对付大威力的枪弹就不灵了,即使不被击穿,巨大的动能也会导致人员内脏受伤。相反使用特种钢板的防弹衣效果要好一些,不过士兵负担也是很重的。
2。一般来说,大部分是事实,不过中近距离胳膊中枪还是要区分情况的,一般来说中近距离是指200米以内的距离,这个距离上自动步枪(包括冲锋枪)的杀伤力确实是最大的,但是杀伤力的大小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子弹的停止作用。在这个距离上步枪弹(包括短步枪弹),例如苏联的7.62*39mm中间型步枪弹(AK47的弹药)和北约7.62*51mmNATO弹(用于M14、G3等北约70年代前装备的各种枪械)这两种很普遍的弹药,他们的杀伤力在中近距离反而不是很好,原因就在于初速大,这个距离打中人体后,由于存速仍然很大,多造成贯穿伤,同时由于停止作用较差,虽然后面伤口比前面伤口大,但一般来说只要不是要害部位或者主动(静)脉的话,还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但是存速大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外弹道较为稳定,例如在越战中,美军躲在丛林中与越共战斗,树木和灌木很多,而小口径步枪(例如M16)由于弹丸质量小,在丛林里反而精度会受很大影响,这时候AK47和M14弹丸质量大、存速好的特点反而凸显,即使弹丸打在树上也基本不会出现跳弹,甚至会打穿树木........
当然,如果这种7.62mm口径的子弹打中了骨头,那对不起,断了,战场上也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肢体就靠一层皮连着......
上面所说的前面洞小,后面碗大的洞,基本上是小口径步枪子弹或者是手枪弹、再有就是达姆弹(俗称炸子)造成的,这种创伤机理就要说说前面提到的子弹的停止作用了——简单点说也就是子弹在进入到人体后的运行状态。首先说说炸子——达姆弹,这种子弹首先是在十九世纪中后期驻印度英军所使用,生产地是达姆,这种子弹特点就是弹芯(铅芯)头部外露,这种弹一旦射入人体,由于铅的密度大材质软,当遇到人体肌肉组织后迅速变形成蘑菇状,在肌肉组织内部产生空腔,如果射穿身体,那么对不起,后面就真是碗大的疤,即使不死,那也会造成终身残疾......因此日内瓦公约严禁使用达姆弹......
3。再说说小口径弹药,以美军5.56mm弹药为例,美军使用两种弹药:一种是北约标准弹药(SS109,美军编号应该是M855,原产地比利时),一种是早期使用美国自产的M193,都是5.56*45mm的,但是两者的杀伤力却有着很大不同,这跟两种弹药的内外弹道有莫大关系:SS109比较注重精度和弹道的平直,而M193由于缠距(膛线在枪管内旋转一周的距离)的关系,造成M193出膛后弹道相对不稳定,尤其是射入人体后,这种不稳定所带来的是巨大的创伤,但是也正由于这种不稳定,导致了AR15和M16在越战初期的丛林中表现不佳,但是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也使得M193弹在射入人体后产生剧烈地翻滚,而使创口更大、人体内部组织破坏更为严重,也是越共宁可被M14打中也不愿被M16打中的原因.......(老毛子的AK74的5.45mm子弹也是这么设计的,很多阿富汗人就是被5.45mm子弹打中而成了残疾的......)
同时小口径步枪子弹的重心一般都不在子弹的中心,这样子弹射入人体内或者遇到阻碍的时候就会产生翻滚,造成巨大的创伤......
小口径步枪弹的设计上存在一个矛盾,那就是增大杀伤力的同时,不可避免的造成子弹的穿透力下降;为了增大穿透力又必须使子弹的外弹道更为平直,存速更大,这样又会降低小口径步枪弹的杀伤力......很矛盾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