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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7-05 22:08回复

    第九章习题(第一次答案)
    A;A;A;B;AC;B ;C;B;CD;AB;AC;BCD;CD;ABCD;
    ABC;BD;AB;BD;ACD; AB; AD。
    综合题习题
    甲乙两公司7月1日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一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台机床,甲公司于8月1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7月10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10台机床运至乙公司,7月18日丙公司先运了7台机床至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将7台机床的货款付清。7月25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发货,并告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后才能发货。乙公司依约提供了担保,7月28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剩余的3台机床运至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台机床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不能按期向乙公司交货。8月1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7月25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乙公司8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1)甲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甲乙公司双方虽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台机床运至乙公司,乙公司接受并付款,所以该合同成立。
    (2)甲公司于7月25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所以甲公司在掌握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时,中止履行合同,要求其提供担保,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3)乙公司8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原则。当事人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以外,都要为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尽管是由于丙运输出现问题的原因,造成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但甲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2楼2012-07-0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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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九章与第十章练习题答案
      第九章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相对性。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体现了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该题针对“合同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A选项所述6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因为内容不具体,没有数量条款,为要约邀请;B选项所述6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该内容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时间、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要约生效的条件,为初始要约;C选项所述6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因为甲公司变更了乙公司所提出的价格标准,应为新要约;D选项所述6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对甲公司的提议表示同意,属于承诺行为。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6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该合同成立的要约。
      【该题针对“要约与承诺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该题针对“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注意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该题针对“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代理的有关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虽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无处分权,但在合同订立后,甲购买了丙的房屋,取得了处分权,据此,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有效。
      【该题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
      【该题针对“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本题中自6月10日签订时没有约束力。
      【该题针对“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知识点进行考核


      3楼2012-07-05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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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规则。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费用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该题针对“合同的履行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该题针对“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该题针对“代位权与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该题针对“代位权与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该题针对“担保合同的无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连带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够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如果是由于免责由的出现造成的,则可根据情况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4楼2012-07-0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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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存风险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该题针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存风险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该题针对“合同的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的范围。有名合同是在我国《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有名称的合同,也就是我们教材第十章的内容,所以答案是BD。
          【该题针对“合同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相关规定。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上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的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订立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厂和乙厂均未向对方作出承诺。
          【该题针对“要约与承诺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一般而言,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下列情形除外:(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本题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可以撤销。
          【该题针对“要约与承诺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该题针对“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里“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是基于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
          【该题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5楼2012-07-0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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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选项A属于无效合同;选项B属于表见代表行为,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即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
            【该题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效合同。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甲、乙之间的车辆买卖合同经过要约与承诺,符合合同订立程序的规定,所以合同成立。但是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生效条件(买卖车辆应办理过户手续),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该题针对“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该题针对“合同的履行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的行使。根据合同约定,乙负有先支付款项的义务,现乙未按约全部支付购货款项,则构成违约。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甲作为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相应履行请求,即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该题针对“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无偿转让财产的,无论受让人是否知道该情形,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只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该题针对“代位权与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该题针对“合同保证人和保证方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担任保证人的资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为保证人。
            【该题针对“合同保证人和保证方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6楼2012-07-0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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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期间”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定金的有关规定。定金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所以A选项不正确;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所以C选项不正确。
              【该题针对“定金的生效与法律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及其法律后果。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意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本题中选项A属于合意解除,即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本题中选项B、C、D属于法定解除,即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该题针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
              【该题针对“违约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7楼2012-07-0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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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综合题
                1. 【正确答案】:(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因为,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担保方式,约定的数额25万元,为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也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由于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实际给付定金。因此,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虽然合法,但该定金合同未生效。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本案甲乙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并且也未协商一致。因此,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够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本案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20万元,而甲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达50万元,已超过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因此,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丙公司不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则丙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不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的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8楼2012-07-0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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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确答案】:(1)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将甲公司的机床留置。根据《物权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留置财产的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2)首先,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机床符合法律规定;其次,丙公司要求首先清偿所欠的原材料款合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设定以后,抵押人并不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有权将抵押物转让给他人,但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与丁公司签订的机床转让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4)甲公司可以解除与丁公司的转让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该题针对“合同的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9楼2012-07-0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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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正确答案】:(1)A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案中,B公司未在3月10日按期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因此A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2)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不符合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3)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买卖合同)相分离,基础关系(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在本题中,持票人D公司通过背书方式依法取得汇票,依法享有票据权利。因此,承兑人C银行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金额。
                    (4)甲公司为A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甲公司未与C银行约定具体的保证形式,因此应该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5)甲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010年5月1日-2009年5月1日。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本题中,甲公司与C银行就保证期间的约定不明确,因此甲公司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010年5月1日)起2年。
                    (6)甲公司提出先就A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清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承担的的说法符合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本题中,由于各自均未约定担保份额和清偿顺序,因此A企业(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与甲公司提供的人保并存,应该先执行物的担保,甲公司就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的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楼2012-07-0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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