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谷吧 关注:2,662,774贴子:93,666,649
  • 7回复贴,共1

我也想发【判词】+【小说段子】= =有没有人顶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求顶 一楼°老规矩


1楼2012-07-06 13:38回复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7-06 13:38
    回复
      水一帖


      IP属地:天津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2-07-06 13:41
      回复
        先发个小段子= =很久以前写的关于剑圣的段子
        “我只是不理解,为了剑和名利。你也可以放弃我对吗?”
        年少轻狂,站在城墙上,一身金甲,一把长剑。单枪匹马却有挑战千军万马的勇气。
        唯独没有回答你问题的勇气。
        多少次转身离去,任凭眼泪沸腾。
        我始终握着剑得勇气是什么,其实我明明知道。你同我一起长大,紧紧相拥却没有资格十指相扣。
        为什么,要握着剑不妨。
        我只会转身离去。却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勇气。也许,这样更适合你我。
        “不!”鲜血是从什么地方溢出来,寒冷的感觉痛彻心扉,你的脸很近,却因为恐惧极度狰狞。这不是我想看见的你。
        也许,这一次,我不会再转身离去。不会逃避。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答你的问题。
        “为什么要握着剑不放?”
        因为……放下剑得话,该怎么保护你呢?
        


        4楼2012-07-06 13:45
        回复
          直到有一天,你成为了我变强的理由。
          只是为了能和你并肩作战,就算遍体鳞伤没有未来。
          直到世界终结的那天,我仍然会一心一意的奔跑。
          “你知道吗?成长是你坚持魔导道路的唯一理由,当你成为主宰黑暗的女王时,我就实现你的愿望。”
          年少时,你是如此义气蓬勃。你说阳光是你的信仰,而神圣天堂也将是永不熄灭的火焰。
          即使再大的困难,也从未轻言放弃。
          “站起来,人的一生不可能处处顺心。如果你因为头破血流而放弃,就永远也看不见前方的曙光了。”
          向我伸出的手,是不是永远为我伸出。
          躲躲藏藏的感情,还是让人心寒的怜悯。
          “这一战,将是神圣天堂的终结一战,我们将全力以赴。你也是,你将是主宰这片大陆的未来。”
          直到有一天,你成为了我变强的理由。
          “如果这一战我胜了,请让我有资格站在你身边和你并肩作战!而不是之前那样在你身后逃避!”
          或许高高在上,可是有些执念是我付出一切也想得到的。
          如果这一战我胜了,请让我有资格面对我自己。
          “我会告诉你,你将是我变强的唯一理由。”
          “我不会再害怕,战斗结束之后,我们仍在这里相见。我会一直等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不会改变。”
          固执的可怕,我也想紧紧握住你的手,不松开不放开,并肩而行。这么多年,唯一没有改变的便是我的心意。龙之追随者兵临城下。而这次我终于也能独自面对。你给我的勇气和道理,是我在生活中永远也不会磨灭的斗志。
          我会一直战斗下去,腿抖手软也不会轻易后退。
          这一战我一定要赢,因为我和你约好了。我们的约定,我一定会做到!
          神圣天堂击溃黑龙军队,战士们荣耀凯旋。
          我在皇城那边的阶梯等你,这是我们约好的地方。
          组织好的言语,紧紧握住的法杖。还有一颗,忐忑不安的心。
          可是你却迟迟未到。
          我以为你只是姗姗来迟,连最后一丝信心也崩溃。重复了几千万次,拐角处也没有你的身影。
          ——如果你因为头破血流而放弃,就再也看不见前方的曙光了。
          在有一天,你成为了我变强的理由,也是唯一的理由。
          “这是团长给你的礼物,在与黑龙对抗时,他不幸身亡,这是他在战斗之前嘱咐我的如果他出事了就把这个交给你。”
          我不想流泪,可是在揭开纱布的一瞬间,泪却如决堤的江水一样泛滥。
          这把染上了鲜血的黑剑,是你的武器。
          “我会和你一起并肩作战,即使生命消亡也不愿撒手放弃。”


          5楼2012-07-06 13:58
          回复
            没有人


            6楼2012-07-06 14:00
            回复



              7楼2012-07-06 14:01
              回复



                8楼2012-07-06 14: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