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29,生日快乐,TMD我更喜欢你了。
方大同,我爱在黄昏看你的刘海。大概6年过来,见证了你的贴吧从三四百人至现在的2万4千+人,真好,喜欢你的越来越多。我不管你红与不红,不管别人是否喜欢你,反正你是你,值得我骄傲跟喜欢的 方大同。
方大同,我想在清早打你的领带。每一张专辑都舍不得落下,明信片舍不得用。一件两三年前的黑T,现在我也超爱穿,穿它去过水上乐园,见过建国路,哈哈,任何时候都会突然想到你,但我不是花痴啊 啊啊。 方大同,我想和你到公园一起走。我喜欢你不够普通的普通话,我喜欢你不够帅气的大众脸,靠,越说越矫情了- -反正我不止喜欢你一首歌,而是全部歌。从春风吹开始,到BB88,还是那句话,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Khalil。 方大同,我想跟你回到温柔的默片时代。我想成为你的第二个Fi,不是绯闻女友,而是好朋友。我爱R&B爱soul爱音乐爱生活,全因为你。 方大同,我想成为你的下一把吉他。一句话,29岁,找个好女孩就结婚吧。 方大同,为你,我要变成better me。 I can smile a little more。 sing a little more。 feel a little more。全因为你。
张绍康,你是一首另类而正式的歌。{原谅我词穷了= =} 热爱rock'n roll的好青年,坚持你2逼又不失文艺,普通中又颇显态度的风格。“人生不要太平淡,也不要太风骚,”哈哈。生日快乐!
方大同,2012.7.14你在大马,我在为你变成better me。生日快乐,29方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