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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木舟】你是我彼此遇见的后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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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本日记想起一个无耻的人]
再见三年前的日记是个以外,耳洞发炎,我翻箱倒柜的找药膏,写字台最右边的抽屉的角落里,我看到那个蓝色封面的小本子。封面上的小孩子依然笑的没心没肺。
三年前他说,真像你啊。
三年的时光可以改变很多事,我们这个小城里终于有了KFC,隔壁家的李叔叔结了婚又离了,小吃街的麻辣鸡蛋从五毛一个涨到了八毛。
我在早晨清新的阳光里看曾经写的日记,第一句话是:如果无法再念你的名字,我就失去了声音。
那时的我有点傻傻的天真,整天想着去KFC打工吃不要钱的鸡米花,或者是去以纯打工可以穿着海报上张柏芝的那条裙子。
最后一页写着:第二本日记完。我终于想起我的“记之初”,那是一本带锁粉红的册子。钥匙呢,我一把,他一把。
它不是用来交流的,只是我一个人的独白,闲暇无事他会在后面写两个字:已阅。
那本日记最后的结局是被他遗失在一个网吧里。下雨天,他只记得拿他的伞不记得我的日记。打电话给我说抱歉,语气却并不诚恳,我着急的问要是被别人看了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地笑,还有人不知道你喜欢我么?
是的,三年前我就是深爱着这样一个无耻的人。


1楼2012-07-11 21:27回复
    [就让我来保护你]
    他太过温文尔雅,我时常会担心有人欺负他,所以我立志要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他。
    他告诉我,模拟考试考英语时他的同桌给了他一份选择题答案,抄到最后才发现少了一个。他正要问她,却看到她来不及收敛的笑,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他对我说,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对你好,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对谁好。如果有些事情美好得不像真的,那它确实不是真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恨恨的,我想安慰他却觉得语言贫乏,伸手想抚平他紧锁的眉头,可是那个褶盛不下我一根食指的温度。
    我查探到那个女生,她家开了一间影楼。
    有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她回家的路上堵住她,把她狠狠打了一顿。后来我们又到处放风说她家影楼价钱又贵技术又烂。
    我年纪不大,但是我懂得名誉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众口烁黄金,就能使君生别离。所以她家的生意就越来越差。
    因为爱情,我变成了一个擅长使下三滥手段的不良少女,可是没关系,为了他,要我做什么都没关系。
    也有人劝我不要执迷不悟,我笑着问他们,你有没有试过爱一个人,很想很想,为他死?
    我不是不悟,我是不悔。


    3楼2012-07-1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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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我的爱是打扰]
      他的幸福是我的伤口,我在手臂上写下他的名字再用刀片一刀一刀地划。每天去穿一个耳洞,半个月后胖老板死都不给我穿了,连陌生人都心疼我,为什么他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
      我十五岁时遇见他,这十五个耳洞会一辈子提醒我曾犯过这样的错。
      我每天都在幻想他来向我道歉,温柔的问我还生气吗?我会温柔得回答他,我从来都不生你的气。
      可是这一直都是我的臆想。
      我跟踪他们约会,她每天都打扮得像个公主。有天拐弯的时候他发现了我,我转身要跑时就被他一把抓牢。长到那么大第一次有人对我那么凶,他说,你是不是神经病啊,你要疯到什么时候,你到底想干什么。
      天知道,我真的不想干什么,我说,我爱你。
      他狠狠地推了我一把,可是我不爱你,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我只是想呆在喜欢的人身边,温柔的爱他,也被他所爱,曾经这样想,最后却成了打扰,我这样卑微地爱他,他却视我如敝屣。
      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后脑勺狠狠地撞在路边的石阶上,伸手一摸都是血。他也呆住了,像一阵风把我抱起来往医院跑,我居然笑了,我想起了他第一次抱我的情景。 石光如果能倒流多好。
      他的钱包在她身上,要我在医院等他。我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了一下午。最后护士看不下去了,帮我清洗了一下伤口就打发我走了。
      我摇摇晃晃地出了医院,一个人跑到酒吧喝酒,杰克丹尼,不算烈。一杯又一杯,终于酩酊大醉。我告诉就当喝了孟婆汤,忘掉他,也忘掉自己的前世。


      5楼2012-07-1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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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我彼时遇见的后会无期]
        许多人都以为这只是一个三流的爱情故事,男生移情别恋,女生寻死觅活。可是,有些事,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
        三年来我的鞋子都穿匡威,烟只抽万宝里,衣服呢,只买以纯。到不是说我怎么喜欢以纯,纯粹因为三年来他们的代言人都是张柏芝。那是他最喜欢的女明星,我希望自己像她那样美丽而勇敢。
        而我真正喜欢的女装牌子是ONLY,独一无二的ONLY。他之于我,她之于她,都是ONLY。
        后来他跟她出国去了,我在MSN上看到他们订婚的消息,我留言恭喜他,他还是不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不肯同我讲话,我已经不是从前偏执的小孩,我已经长大了,我懂得他的苦处,我只想像最初那样,他向我倾诉,我也向他倾诉。
        在我们认识三年后我去那家生意惨淡的影楼拍了一张照片,说真的,他们把我拍得挺漂亮。我穿着以纯的吊带,白色的匡威帆布鞋,夹着一根万宝路,坐在轮椅上笑得很灿烂。
        对了,那次在医院被他放鸽子之后我独自在酒吧喝得烂醉,随便找了个朋友出来。拖着他陪我去一个地方然后叫他捡地上的砖头砸人家的玻璃,那是我曾经以为会是自己婆家的地方,他真要砸了我又哭着骂他。真不敢相信,喝得那么醉我还是能找到那个地方。 朋友看我哭得歇斯底里就过马路去给我买纸巾,醉眼朦胧越看他的背影越像他,我跌跌撞撞地追上去,失魂落魄,对于近在咫尺的车辆不懂得躲避。
        等我再醒来,已经无法站起来。
        我一直听逆来顺受的,对于命运的安排心甘情愿地接受。
        在他打我那一耳光的时候我就明白了,有些人在另外一些人的生命里注定是无关紧要的角色,不管怎么努力都超越不了。
        这距离就像匡威之于达芙妮,以纯之于ONLY。或者他只是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别的什么都没有给我。
        不过没有关系,虽然我没考上大学,但是天天在家写字赚银子买匡威,这样也挺好的。
        那张照片我把它夹在了那本蓝色封面的日记里,背后写着一句话,周,你是我彼时遇的后会无期。


        6楼2012-07-1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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