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覆盖丰县范围主要道路的电子高清监控已通过验收,具备抓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过程中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条件。根据全市**机关统一安排,丰县**局从8月1日开始,将对丰县范围内驾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抽烟、接听或拨打手提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进行抓拍。
我县为何要对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等妨碍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进行抓拍?
根据规定: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5、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罚款50元,扣2分。
目前,不系安全带的抓拍主要是以驾驶人为主,副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暂时不予以处罚。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驾驶。
丰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更新时间:2012-7-12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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