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NIGHT(上)
又是这个人…
我看著正对著我的窗户对面屋顶上的人,已经一年了,每当半夜醒来,总会看到他。这个人一身黑衣,因为背光,看不见他是什麼样子,但我知道,他是正在跟我对视的。
对於半夜有一个如此诡异的人在自己的窗外,说真,真的有点怕。看著他,我总会想起—吸血鬼。只是从任何传说所透露的讯息,吸血鬼都是喜欢找处女的,从来都没有说过吸血鬼会找处男的。虽然我是长得很帅,但怎样也不会找上我吧!我走下床,走到阳台,拉来椅子坐在上面,看著对方。
对方好像蛮疑惑我的出现,难道我就不能发现他的存在吗?他可说像个偷窥狂似的,看了我一年啊!
「喂!你是谁?」我开口问,只是对方没有回答。「你是哑的吗?」我又问,但依旧是没回答。原来是个哑巴…
突然,我的左方透出一丝光亮,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天亮了。正想回头看看对方的卢山真面目,但屋顶上空无一物。「啊?走了?走了也不说声?真没礼貌。我把椅子拉回屋里,然后换下睡衣。我是派报的,清晨是我工作的时间,在别人还未醒来的时候,把最新鲜的消息,送到他们家门前。
「斗俊!同样那麼准时?」是面包店的胖叔叔。
「麦顿叔叔!」我停下来,从麦顿叔叔手上接过我的早餐。「麦顿叔叔最高!」每天都为我准备可口的面包。
「最高?什麼意思?不要欺负叔叔我不懂韩语!」麦顿叔叔敲了一下我的脑壳,我吃痛的揉了揉。「少在这装模作样!快点去派报!」麦顿叔叔拍拍我的屁屁,我骑上单车,跟叔叔道别后,继续派报。
「丽丝姨姨!爱德华弟弟!爱马奶奶早!」我一边派报,一边跟路上遇到的熟人打招呼。忘了跟你说,虽然我现在身处於英国乡村小镇,但我是纯正的韩国人。一年多前,我在这个小镇的大门口出现了,失去了我所有的记忆,只记得我的名字,我的出生地。这小镇的人很好,把失忆的我带回小镇,从此我就在这个小镇生根了。
「你好!派报的。」我拿著报纸,站在这幢大宅的面前。这幢大宅位远远离了镇一点的地方,上来大宅还要踏上一小段斜路。我等了一分钟多一点,大宅的门打开了,是很很娇小的男生,依旧是披著那漆黑的斗蓬。他从我手上拿过报纸,接著把一袋硬币放到我的手上,是下一个月的报纸费,然后他便关上门了。我把钱袋收好,踏著我的单车回小镇。
这幢大宅很神秘,镇上不是很多人知道大宅的事。有人说大宅里住的是一位稳居的伯爵,亦有人说,里面住了一位变态的孪童富翁。这一切一切的推测,都为大宅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我回来了!」我把单车放在家门前,打开门。我张开手,不到五秒,就有一团粉黄色撞进我的怀。「温尼还是这麼活泼。」我揉揉温尼的头,温尼是我的女友,将来是我的未婚妻,再将来便会是我的妻子,我子女的妈妈。温尼的爸爸就是那个收留失忆的我的人,而我跟温尼就是日久生情了!嘻嘻!温尼爸爸可是乐观其成,还常常催促我快点娶温尼。但我想先有一小笔财产,我可想我的妻子吃苦。
这晚,我坐在阳台,等待著那个人。果然,刚过了午夜,他便出现在对面的屋顶上。「唏!我结婚了!」今天晚上,在餐桌上,我向温尼求婚了。不知为何,这件事我很想说给这个人听,是因为…要他安心?我不明白我的心在干麼,我亦没有等待他的反应,何况他是哑巴,那会有反应?我上床,才一沾枕,我便睡去了。
第二天起来,我枕边放了一条项链,吊坠是一块很大很透澈的红宝石,在阳光底下,闪著炫目的光茫。是那个人送给我的?给我的新婚礼物?我很疑惑,但我把项链放进抽屉后,便上班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到了我跟温尼结婚的日子,我的婚姻生活很美满,每天回到家,温尼都站在家门口迎接我。不久,我们有了我们的第一个宝宝,宝宝很快的成长,我看著他走路、上学、结识女友,看著他结婚、有宝宝。这一切很美好,除了…
半夜那个人不再出现,自从那晚后。不久,大宅那边举行了丧礼,大概是那个伯爵死了?我有去观礼,看到那幅遗照。那个伯爵还满帅的。丧礼举行后不久,大宅里的人便搬走了,大宅丢空了。但这麼多年过去,我仍是每天到那里派报,大宅门口,已经堆满我这些年来派的报纸。
「斗俊…」年纪已经不少的我,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看到床边的子女和孙子,我感到很满足,我的人生很美好。我像年轻的时候一样,揉揉温尼的头。
「温尼还是这麼活泼。」我微微一笑,然后收回手,捉住胸前的那条红宝石项鍊。手心传来一阵阵的跳动,是另一颗心的心跳?我闭上眼,一颗泪在我跟角流出,隐没在枕间。
对不起,俊亨,我忘了你。
又是这个人…
我看著正对著我的窗户对面屋顶上的人,已经一年了,每当半夜醒来,总会看到他。这个人一身黑衣,因为背光,看不见他是什麼样子,但我知道,他是正在跟我对视的。
对於半夜有一个如此诡异的人在自己的窗外,说真,真的有点怕。看著他,我总会想起—吸血鬼。只是从任何传说所透露的讯息,吸血鬼都是喜欢找处女的,从来都没有说过吸血鬼会找处男的。虽然我是长得很帅,但怎样也不会找上我吧!我走下床,走到阳台,拉来椅子坐在上面,看著对方。
对方好像蛮疑惑我的出现,难道我就不能发现他的存在吗?他可说像个偷窥狂似的,看了我一年啊!
「喂!你是谁?」我开口问,只是对方没有回答。「你是哑的吗?」我又问,但依旧是没回答。原来是个哑巴…
突然,我的左方透出一丝光亮,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天亮了。正想回头看看对方的卢山真面目,但屋顶上空无一物。「啊?走了?走了也不说声?真没礼貌。我把椅子拉回屋里,然后换下睡衣。我是派报的,清晨是我工作的时间,在别人还未醒来的时候,把最新鲜的消息,送到他们家门前。
「斗俊!同样那麼准时?」是面包店的胖叔叔。
「麦顿叔叔!」我停下来,从麦顿叔叔手上接过我的早餐。「麦顿叔叔最高!」每天都为我准备可口的面包。
「最高?什麼意思?不要欺负叔叔我不懂韩语!」麦顿叔叔敲了一下我的脑壳,我吃痛的揉了揉。「少在这装模作样!快点去派报!」麦顿叔叔拍拍我的屁屁,我骑上单车,跟叔叔道别后,继续派报。
「丽丝姨姨!爱德华弟弟!爱马奶奶早!」我一边派报,一边跟路上遇到的熟人打招呼。忘了跟你说,虽然我现在身处於英国乡村小镇,但我是纯正的韩国人。一年多前,我在这个小镇的大门口出现了,失去了我所有的记忆,只记得我的名字,我的出生地。这小镇的人很好,把失忆的我带回小镇,从此我就在这个小镇生根了。
「你好!派报的。」我拿著报纸,站在这幢大宅的面前。这幢大宅位远远离了镇一点的地方,上来大宅还要踏上一小段斜路。我等了一分钟多一点,大宅的门打开了,是很很娇小的男生,依旧是披著那漆黑的斗蓬。他从我手上拿过报纸,接著把一袋硬币放到我的手上,是下一个月的报纸费,然后他便关上门了。我把钱袋收好,踏著我的单车回小镇。
这幢大宅很神秘,镇上不是很多人知道大宅的事。有人说大宅里住的是一位稳居的伯爵,亦有人说,里面住了一位变态的孪童富翁。这一切一切的推测,都为大宅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我回来了!」我把单车放在家门前,打开门。我张开手,不到五秒,就有一团粉黄色撞进我的怀。「温尼还是这麼活泼。」我揉揉温尼的头,温尼是我的女友,将来是我的未婚妻,再将来便会是我的妻子,我子女的妈妈。温尼的爸爸就是那个收留失忆的我的人,而我跟温尼就是日久生情了!嘻嘻!温尼爸爸可是乐观其成,还常常催促我快点娶温尼。但我想先有一小笔财产,我可想我的妻子吃苦。
这晚,我坐在阳台,等待著那个人。果然,刚过了午夜,他便出现在对面的屋顶上。「唏!我结婚了!」今天晚上,在餐桌上,我向温尼求婚了。不知为何,这件事我很想说给这个人听,是因为…要他安心?我不明白我的心在干麼,我亦没有等待他的反应,何况他是哑巴,那会有反应?我上床,才一沾枕,我便睡去了。
第二天起来,我枕边放了一条项链,吊坠是一块很大很透澈的红宝石,在阳光底下,闪著炫目的光茫。是那个人送给我的?给我的新婚礼物?我很疑惑,但我把项链放进抽屉后,便上班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到了我跟温尼结婚的日子,我的婚姻生活很美满,每天回到家,温尼都站在家门口迎接我。不久,我们有了我们的第一个宝宝,宝宝很快的成长,我看著他走路、上学、结识女友,看著他结婚、有宝宝。这一切很美好,除了…
半夜那个人不再出现,自从那晚后。不久,大宅那边举行了丧礼,大概是那个伯爵死了?我有去观礼,看到那幅遗照。那个伯爵还满帅的。丧礼举行后不久,大宅里的人便搬走了,大宅丢空了。但这麼多年过去,我仍是每天到那里派报,大宅门口,已经堆满我这些年来派的报纸。
「斗俊…」年纪已经不少的我,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看到床边的子女和孙子,我感到很满足,我的人生很美好。我像年轻的时候一样,揉揉温尼的头。
「温尼还是这麼活泼。」我微微一笑,然后收回手,捉住胸前的那条红宝石项鍊。手心传来一阵阵的跳动,是另一颗心的心跳?我闭上眼,一颗泪在我跟角流出,隐没在枕间。
对不起,俊亨,我忘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