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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狸文字】我只能为你说一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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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云端两两相望,琥珀色的流年将你我遗忘。


1楼2012-07-22 14:31回复

    他坚称自己是黑天使,可人们都喜欢唤他死神。
    日以继夜盘旋在城市上空,引渡刚刚离世迷路的灵魂。坏人下地狱,好人排队入天堂。那女孩出车祸的前两分钟,他正蹲这这城市最高的楼顶啃一个红苹果,冷漠地看着她不顾绿灯匆匆穿过马路。她被路过的法拉利撞的支离破碎。
    灵魂从她身体飞出去,轻轻的。他手中的苹果应声而落,从五十五楼的高楼坠下,落在她失去生命的尸体旁,粉身碎骨。
    伴随满天飞散的梨花,他轻盈地直飞而下,悄无身息地落在她的灵魂前。想一只张开漆黑羽翼的鸟。梨花在风中簌簌地落,梨花是雪白诡异的花朵,开满了纯生梦死的纯真。只有失去的人才能看到死神,他朝人群里透明如玻璃的她伸出手,说:“来,我带你走。”
    她不愿意走。
    她的眸子浓郁似琥珀,他忍不住一看再看。


    2楼2012-07-2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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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转眼过去六天,女孩的男友还没来。
      “你确定他会来看你?”死神担心,“太阳落山之前,如果你还不跟我离开人间,就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会,会的。”
      “你现在就得走,太阳越弱,你的魂魄也会越虚弱。”
      女孩哀求:“只有最后一个下午了,陪着我,好不好?”
      那一刻死神突然有种感觉,好似这女孩是为了他才留下来。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一对情侣。他忍不住用死亡之眼看她的前世今生。今生她爱过的人一一掠过灵魂。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竟然!还有他自己。


      4楼2012-07-2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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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死神也曾是平凡人,在在一场车祸中遇难后被选为黑天使,徘徊于人间,接手引渡亡者灵魂的差事。他从不知道,原来女孩喜欢的人,就是去世之前的他。
        太阳快要落山了。
        他在夕阳的余光里怯怯地道歉:“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没有男朋友。高中时,你是我学长,我喜欢你而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后来听说你去世了。我不相信我们的缘分只是这样,我们一定会再见……”
        所以,当他展开漆黑的羽翼落在她的身边,当他向人群里透明如玻璃的她伸出手,当他用她熟悉的声音说,来,我带你走。
        那一刻她竟然忽略了死亡的痛苦和错愕,像夜空里忽地升起绚烂的花火。她心底燃起绮丽的欢喜,他故意说要等男友,只为了能与他相守这七天。
        他曾是多么优秀的男生,生活在女生们爱慕的目光里,她想接近他而不得愿。如今她终于找到可以与他独处的机会,哪怕只有短短七天,哪怕以魂飞魄散为代价。
        女孩的笑容消失在夕阳最后一抹余光里。


        5楼2012-07-2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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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神不会让她魂飞魄散,在关键的那瞬,他把她推入了去往天堂的通道。在那儿,她成为忘记了爱情的天使,笑起来没心没肺不知道痛。
          她不再记得他。
          每当死神隔着云端远远眺望,忘却了烦恼亦忘却了爱情的她时,都会想起他们的初遇。他朝人群里的她伸出了手,他说,来,让我带你走。而她不肯,她执意留下。她怯怯地说,我可以给你说一个小故事。
          死神站在云端,鼻子酸酸的。
          原来这是爱,这就是爱。
          哪怕是用灵魂为代价才换来与你相守的机会,才能这么近,这么近地端详你,却还是紧张得不知说什么好,只能为你说一个小故事,解一解你的寂寞。哪怕这次相遇后永不能再见,哪怕你永远不知道我喜欢你,但此刻,能坐在你身边,能真真切切看到你温暖的笑容,竟然就觉得------这些年,为你傻乎乎地付出了所有,也全值得。
          全都值得。


          6楼2012-07-2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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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感动


            7楼2012-07-2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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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2-07-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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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图镇楼= =


                10楼2012-07-2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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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2-07-2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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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2012-07-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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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女孩都曾爱过一个混蛋

                      洪晓晓18岁,是全校数一数二的美人坯子.之所以如此老气横秋地形容她,是因为此话出自老师之口,并在学校广为流传.那是一堂语文课,当学生们被古文里的四大美女无情纠缠又想不出摸样的时,老师就指着洪晓晓说:“大概就是如这个女生一样的美人坯子!”此话一出,全班愕然.少顷,所有人大笑,洪晓晓却一头伏在书桌上,失声痛哭.这下换成老师愕然:“我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吗 ?”
                      洪晓晓很少掉眼泪,小时侯同男孩打架,哇哇大哭的通常是那些男孩子.可洪晓晓不哭则已,一哭惊人.她从语文课哭到了物理课,从中午上学哭到了下午放学.那眼泪如决堤洪水,绵延不绝.大家开始还同情她,到后来都被她惹得厌烦.洪晓晓也哭累了,有心收场却无台阶.这时,王子递过来的手帕,就真的弥足珍贵了.
                      在别人看来,老师的话并无恶意,洪晓晓的眼泪没完没了,当真有些矫情了.可大家不知道,洪晓晓与其说说被老师气哭,还不如说是老师给了她一个哭的借口.在老师那句话说出来的45分钟之前,洪晓晓把一封情书偷偷塞进了王子的主桌里,了洪晓晓只去了趟卫生间,那封信就躺在门口的垃圾桶里了,还被揉巴得不成样子,让洪晓晓怎么看怎么心酸.
                      不过,现在王子的手帕是不能不接的.洪晓晓怀着无限的感激,睁着桃子一般的眼睛,向王子点了点头.王子那迷人的微笑立刻就像花一般绽放开来,干净整洁的牙齿让洪晓晓又忍不住有流泪的欲望.她感激的拿着手帕,装模作样地擦了擦眼睛,粉唇皓齿挤出了一句真诚的“谢谢”.可就着此时,周围响起了一阵剧烈的哄笑声,以王子为首的那帮男生更是狂笑不止.洪晓晓迟疑片刻,掏出镜子一瞧,满脸蓝黑钢笔水,再低头一看,手帕里侵出的污渍已染上了自己雪白的裙子。


                      13楼2012-07-2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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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晓晓不觉得难过。当年她就是灰溜溜从高中毕业的,如今不过是再来一次罢了。唯一让她不甘心的,就是两次都拜这个混蛋所赐。那之后到毕业,洪晓晓都是一个人夹着书游荡在三点一线的校园中。即使某个冒失鬼试图打破她故意营造的孤独,她也是无动于衷。后来,她回到家乡当起了老师,她的校长看她很眼熟,可洪晓晓却没有告诉他,正是他当年那个无趣的比喻让自己痛苦半生。
                        工作了的洪晓晓已经是真正的大人了,即使恋爱,也跟早恋八竿子打不着了。她在自己曾经学习过的教室里讲课,看下面那些小男孩如何戏弄小女孩。看着看着就会花了眼,总忍不住想:这些孩子怎么个个都是美人胚子?这些美人胚子里会不会有一个愿意花一个晚上时间为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做一封精美的情书?又会不会也被某个混蛋因此欺负呢?
                        这种事,永远避免不了。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谁能够理性地控制得了那慌乱的情感?洪晓晓把哪个欺负女生的男孩子找到办公室,她问:“你为什么把人家写的情书当着全班宣读?”男孩子显然没想到新老师如此和蔼,他为此很得意:“我承认我喜欢她,可我是男人,被女孩子反追是不是太丢脸了?”
                        洪晓晓听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有那么一瞬间,这个帅气的男孩子突然在她的眼前幻化成另一张脸,那个笑得迷死人的男生正对她说:“被你追,那我是不是太丢脸了?”那个年纪爱情其实也是一种游戏。


                        15楼2012-07-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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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晓晓不笑,某些人就坚决不敢笑,即使他手里举着当年洪晓晓精心制作一晚上的情书。
                          在学校门口,洪晓晓满脸严肃地走向对面那个混蛋。8年过去了,8年前洪晓晓请求一个男孩子在学校门口等她,8年后,那个男孩子姗姗来迟,她却没有一点激动的感觉。混蛋就是混蛋,不管做什么,你要时刻保持着清醒,以免被他绕进圈套。
                          洪晓晓说:“很像,你记忆力真好,仿制了很久吧?”
                          王子笑:“仿制了多久,只有当年那个熊猫最知道。”
                          洪晓晓一把抢过那张纸,拿在眼前仔细检查,然后抬头痴痴地看着王子:“那垃圾桶里的那张.....”
                          王子说:“我写的.不是就你一个人买那种信纸.”说完,他拉着洪晓晓边走边说:“我曾经喜欢一个女孩子,因为她的学**是比我好,考的大学也比我好,辩论水平也比我高.我就那么追着她,她做什么我做什么,她买信纸,我就买信纸,她不谈恋爱,我也不谈,可是到最后,我还是只能缴枪投降.”
                          洪晓晓忍不住问:“你为什么欺负我?”
                          王子说:“太阳落山了.”
                          洪晓晓还是问:“你为什么欺负我?”
                          王子说:“那云彩好漂亮!”
                          洪晓晓举起手,王子立刻闪得远远的,捂着脸大叫:“我就是混蛋,你也得适当高兴两次吧?”
                          看,这就是他的逻辑,混蛋的逻辑.


                          17楼2012-07-2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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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不错。。。还有么、、、、、


                            18楼2012-07-24 10:25
                            收起回复
                              成长是一场兵荒马乱的痛
                              我看着对面肿着一双核桃眼睛的豌豆,几分恨铁不成钢地说:“那个烂葡萄有什么好啊?你非跟他死磕!怎么,真看上了?”豌豆冲我视死如归地点点头。我当时就明白了,“得了,姐们儿帮你搞定!”
                                下一秒,我就带着一帮弟兄气势汹汹地杀到了那烂葡萄的班里,估计丫没见过这仗势,手一哆嗦,书就掉在了地上。我一巴掌拍在他桌子上,震得我手生疼,还装得跟没事儿人一样:“葡萄,我姐妹豌豆看上你了!”
                                豌豆赶到台球厅的时候,我和那葡萄已经被看热闹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得水泄不通,豌豆死死地拽着我,满是哭腔地说:“小唯,你别,你别……”估计丫准是以为我要把那烂葡萄给灭了,开玩笑,我柯小唯是什么人啊,说出来那怎么着也是阳朔中学一霸啊!怎么能干这么强取豪夺丧尽天良的事?我只是和他打了一个赌,赌一桌台球。如果我赢了,他就乖乖地做豌豆的男朋友,如果我输了,我发誓再也不去骚扰他。估计是害怕以后被我缠着天天晚上做噩梦,丫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可是我柯小唯是谁?从小学那会儿开始台球厅就是我家啊,看着满头大汗一脸颓败的葡萄,我回过头得意洋洋地冲豌豆挥挥手:“拿下!”豌豆就小鸟依人地凑过去,拿出纸巾帮他擦汗。我用杆隔着老远捅她,“你这又是唱的哪出啊?”豌豆转过头来,白了我一眼,便又笑脸相迎地对着那个烂葡萄去了。忘了说一句,葡萄原名叫卜涛。后来这名是我给起的。


                              19楼2012-07-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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