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爱问:
「我怎样可以忘记他?我很想忘记他,但我就是无法忘记他。有什麼方法可以忘记他?」
如果无法忘记他,那便不要忘记好了。
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让你忘记他。
现在,我请你千万别想著一头粉红色的大象。
请问,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头粉红色的大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记,愈是无法忘记。失恋已经够苦了,为什麼还要自虐?
仍然爱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必觉得惭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却自欺欺人说:
「我已经忘了他。」
然而,只要别人一提起他,她便无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
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在浴室洗了一个澡出来,扭开唱机听著自己喜欢的音乐,听著听著,你忽尔想起,你爱过一个人。啊,原来你爱过这个人,那彷佛是很遥远的事,你记得那些细节,可是,已经一点感觉也没有了。这就是忘记。
有一天,别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好像爱过这个人,已经不记得了。这就是忘记。
如果时间没法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