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农村家庭的我,在08年5月的奖学金考试中得了一等奖,学校奖励了1000元,当时恰好汶川地震,当时学校组织捐钱,我捐了20.然后自己去银行给红十字会的账户上汇了500元。那年我高三,马上升大学,家里也没钱给我读书的,最后读书是自己向中行贷款的,生活费是自己打工和学习挣奖学金度过的。每次打电话给家里我妈都说,娃啊,妈没本事,大学就靠你自己了,我说没事,18岁了,是该靠自己了。但后来郭美美事件出来后,我彻底失望了,我在想,我捐的520元是不是也在里面,要是给我妈妈用,可以买全家一年的新衣服,自己做大学的伙食费也可以吃将近两个月。从此以后,不论出现什么组织捐款的,我一分钱都不掏,我宁愿自己浪费,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