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方案,各档电量标准比听证方案均有所提高。第一档为年用电量2040度以内(月用电量170度以内),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执行电价标准每度0.525元;第二档为年用电2041—3120度之间的电量(月用电171—260度之间电量),执行每度0.575元,第一、二档合计覆盖全省97.31%的居民用户;第三档为年用电量3121度(月用电量261度)以上,提价标准每度0.3元,执行电价标准每度0.825元。
月度计算方式
月总用电量=月第一档用电量+月第二档用电量+月第三档用电量
月基础电费=月总用电量×第一档电价(0.525元/度)
月第二档递增电费=月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提价标准(0.05元/度)
月第三档递增电费=月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提价标准(0.30元/度)
月总电费=月基础电费+月第二档递增电费+月第三档递增电费
如某居民家某月份用电354度,那么用电量和费用如下:
第一档用电量(170度内的度数):170度
第二档用电量(170度到260度之间的度数):260度-170度=90度
第三档用电量(超过260度的度数):354-170-90=94度
基础电费:354×0.525=185.8元
第二档增加的电费:90×0.05=4.5元
第三档增加的电费:94×0.3=28.2元
当月需缴电费:185.85+4.5+28.2=218.55元
按年结算
按年用电量三个档次划分(第一档年用电量2040度以内、第二档年用电量2041-3120度、第三档年用电量3121度以上)若用户未超出第一档年用电量标准,则该户家庭全年应交电费电力部门年终需退还该户家庭月预结算12个月电费总额和年周期结算电费差额钱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