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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写意】老柯杂文随笔小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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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大尾巴狼》
昨天有人问老柯俺最近俺忙乎啥呢。俺为了抬高身份,说正不可开交地忙着思考哲学问题呢!——听听,好像全世界的哲学家们都下岗了似的。结果他们中竟然有一半的人还就信了。看来不研究哲学不行,容易上俺这种坏人的当。没上当的那位问了一个奇怪问题:您见过大尾巴狼么?俺摇了摇头。回到家,俺就赶紧在电视上看动物世界找大尾巴狼。看完才知道,俺上他当了!
不怕各位看官笑话俺见的世面少,说实话,本人有生以来的四十余年间,还真没见大尾巴狼。但俺想,也许就是它的尾巴长得有些夸张,才有此美誉吧?
俺这个人似乎永远也长不大,爱瞎琢磨就是明证。俺喜欢用哲学手段一分为二地分析任何事物。举例说明:
那年死皮赖脸地追求红儿时,她死活不愿意,一分析才知道原因是嫌俺爱长得太帅还才高八斗,生怕大婚后美才女们不放过,出绯闻。俺对她讲:要辩证地看这个问题,俺长得帅怨爹妈,有才才是自己不对,俺以后一遭遇美才女就装傻还不成?……后来,事实证明俺不太会装,但红儿嫁给我却是事实。四十岁以前,她老骂我“违约”。嗨,跑题了,说大尾巴狼怎么扯开自己人了?
大尾巴狼咋就路人皆知呢?是不是尾巴大的动物,都容易出名呢?大尾巴狼的地位在“狼界”应该算是大腕了吧?用哲学手段研究分析后,俺主观地以为,狼大腕除有了武功了得、本事卓著的优点以外,尾巴大的身体优势一定对它地位的巩固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尾巴大的狼一般身体的平衡更容易掌握,所以跑的快,成为头狼的机遇较尾巴小的狼要多;二,与别的动物作战时,嘴巴不够用,可以借助尾巴的力量扇倒敌人。一分为二看,尾巴大有时也更容易让他狼咬住不放,最终成为牺牲品。
自从研究大尾巴狼后,作为高级动物的一分子,不知咋地,出门或看电视,总喜欢瞥瞥其他高级动物们的屁股,嘿嘿,这是研究哲学问题的需要。结果有重大发现!一般而言,名人或是比较有名的人的臀部要比凡人们厚重,做事也就比较稳重,所以也就干啥啥成。不想当名人大腕都不由自己个儿!信不?反正俺信。这不是迷信,是科学。真的。
那以后,俺就养成了在洗澡的时候总喜欢反对镜子扭头看自己腰部以下的位置,看完后就感觉好受多了(由于爱洗澡,现在脖颈有点儿增生)。不过,成不了名人的原因总算找着了。其实当凡人的感觉也挺好。知足了就快乐了。俺这人是不是特阿Q?
总结:
大尾巴狼不是装出来的。如果硬要装,一定很受伤。
大学问家不是装出来的。如果宁要装,就和狼一样。
(20110608。无味斋)
《“人性的悲哀”之“吹毛求疵”》
20年前读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后,感觉特爽。作为“丑陋分子”的一部分,在佩服作者人高艺胆大的同时,的确感觉多多!读了柏杨先生的作品后,一直想写篇类似的小文章,但迟迟不敢动笔。原因主要是自觉摆弄文字的水平低,觉悟差,虚荣心还强,生怕别人说“就这点儿小素质之人,也敢与柏杨先生叫板”?找人骂。由此看,如果说国人的劣根性在自己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也就不足为奇了。悲哀。
有看客问,那您这篇小文章意欲何求?俺如果说是剖析自己,然后向觉悟高的人看齐,绝对无意与任何有志之士叫板,您信吗?您当然信了。其实,俺很丑,却很温柔。呵呵。
柏杨先生在书中老拿自己开涮。说有一次,美国某著名大学派人想请他老人家到学校演讲,美金不在话下,他当然想去了。但由于作为大家,他认为国人谦虚的作风不能丢,于是说水平低口才还不好,老人家给你推荐一个人去得了。可那洋鬼子只认他!他说,其实俺就想在这鬼子面前摆摆小谱,也好让让这小子知道知道中国高人的风度。但如果你被俺的谦虚作风给蒙骗了,真以为俺水平低,不请俺了,看俺不找块砖拍你!——幽默的好处之一在于拿自己开涮还不“掉价”。
那年领导夸俺,说你参加**工作这么些年,不错,某位置想不想干?俺习惯性地数落了自己一大堆不是:这做得不足那做得不够,等等后,赶紧说服从领导安排,还弄了个“坚决”二字以缀之。结果随了愿。如果俺说,自己水平高,做这样的小官不在话下,云云,还不把领导给吓住?那结果就不得而知了。在中国官场,领导一般不爱见喜欢吹牛皮的干部,所以谦虚谨慎是第一要务。
有句叫什么“上天言好事”的俗话,说明一个问题,即人都喜欢听好听的。90%的人,尤其是那些自以为综合素质比大部分人强且一惯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更甚!鲁迅先生有一次参加某友人儿子的“百岁”之类的活动,由于他的看不惯虚情假意的夸张,于是“实话实说”:此儿不管以后再怎么前途,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早晚会死掉……结果弄的下不了台面的朋友差点儿把他赶出家门!呵呵,周先生可真是不识时务。好在鲁迅先生不喜做官,若非,他能做到文化部长。当然了,鲁迅的那篇文章绝非是教人与别人过不去,而是虚构一件事拿自己开涮,讽刺那些假面道士!
又有看客问了,你自己属于哪种人?答曰:小假面道士。之所以加个“小”字儿,主要是考虑到“资格”。也就是说,俺不但是个喜欢听好听话的人,而且还是个喜欢说好听话的人。好听话会让自己高兴,说好听话会让别人高兴。自己和别人都高兴了,社会也就和谐得差不多了,起码邻里之间相互帮忙的多了,骂街的人少了。
如果说,俺就爱见那些个整天和自己较劲,老想招人骂,就喜欢和表扬俺的人过不去,——那不脑子进水了?
如果说,俺整天想和别人过不去,别人赞成的俺统统反对,别人喜欢的俺统统看不惯,——这比脑子进水更可怕,别说想在世上混,没准连身家性命都难保!
俺们这个社会是个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社会。既是社会,就免不了各种人类都有。但无论如何,吹毛求疵是多数国人难以治愈的顽疾之一。
(20110613晨起匆匆)



1楼2012-08-05 17:08回复
    仔兹邹座


    13楼2012-08-06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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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2-08-06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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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2-08-06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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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2012-08-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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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冥冥中一直在等楼主写这个帖子。。。我以为。。。楼主的帖子写出来。。。就应该是一部传世之作。。。到现在我才发现。。。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变的。。。惟独不变的是楼主的精彩原创。。。


            21楼2012-08-1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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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看点,加精收藏,置顶欣赏了。


              22楼2012-08-1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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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友到朋友的过程其实很简单
                (这是本人以“老柯”之名在某联网上回复某文友的一个帖子。本人相信文友的心情是相通的。故发于此。)
                1.
                近日较忙。陪领导调研回来时,已是下午5:40。打开网走进路人才知道,又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下冒着六月的酷暑和网上之大不韪吹棒一个比他本人还要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即小柯)。
                后者与作者多少有些联系。不惑之后的小柯------老柯是也。
                虽由小柯变成了老柯,但其本质上的弱点一点儿改不过来-----他还是那副德性-----经不住人夸(33%的网内居民大概都知道,他有时候还在百忙中抽出点儿时间进行自捧)!!人一夸他就忘了自已是谁!怪不得某些高级人士总把他和老D混为一谈!
                2.
                其实一切都在不言中。知道的总归会知道。了解的还是要了解。是朋友早晚是朋友。
                我的朋友大多是从作文友开始的。
                对于文章的好坏我从不以水平好低以论。因为我从不以为自己比别人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文字也一样。新诗写得好不见得旧体棒。旧诗棒不一定新诗写得好。即使新旧都好也不一定其它文体好。比如我的工作总结就远不如诗歌写得出彩。我们行大多数人工作总结写得就比我强。但诗歌没我写得好-----因为大多数人不写。所以没法比较。什么时候都应该向别人学习。
                我从来就以为别人总有比自己突出的地方。因此在网上,不论哪个论坛,只要自己欣赏,我就会报之以掌声-----虽然作者并听不见;虽然我并不知道此人来自何方;虽然我更不知道此人的性别归属。但我至少知道此人可以成为我的文友,成为我们大家的文友。
                直到某年某月某日。文友在没有约定之时突然相逢时,才知道此人就是那人。于是便尝试着去做朋友。
                3.
                关于关于“吾 乐”我了解甚少。直到本人发挥了充分的想像力之后,灵感才在第一时候告诉自己:噢,他就是那谁!
                他是谁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不敢轻视的家伙曾经轻轻地告诉我:请看一看风月顽石稻草人小妖虚静柳随风等等,的文字。他从不说:请关注:那谁。他甚至说:如果有时间请写一篇关于风月诗歌的评介性文章。我敢说那时的他对于风月的认识也只限于风月的诗歌。这一点风月绝对能够理解。
                我在写老D的过程中,那谁曾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鼓励,这是我能够坚持到现在的一个很大原因。之前我从不以为自己会有如此坚REN不拨的毅力。我以一个弱不禁风的灵魂接受着一个又一个来自远方的浩大的灵气带给我的诗歌的冲动----这就是坚持的力量。坚持就是胜利。在还未感到胜利喜悦降临的时候,我首先知道了坚持的意义和朋友的意义!
                4.
                说到那谁就不免想说一说那谁的朋友风月先生。认识风月要比认识那谁早好几个星期------我是说他的诗歌!这已经是一年前-----因特殊的事件造就的特殊的友情-----这便是那谁、风月、小柯的友情萌发的那个特殊的时间的故事。我想我们都不会忘记。
                我们曾以手机短信的方式相互命题为诗。于是我写了。于是他写了。这也许是我们在把玩分行文字时惯用的伎俩!且不论别人对此持何态度,但我一直认为这对灵感的激发十分有益。我会在诗歌中坚持。
                5.
                那谁的这篇文字让我感动。这是一种朋友式的感动。这种感动会让我持续在我的诗歌里。这种感动会让我持续在我的心情中。好长时间。
                有一点我相信:来源于朋友的感动是最动人的感动。
                文字式的感动比酒精式的感动更容易醉朋友的心!
                文字式的感动比铜板式的感动更加发人深省!
                遥望远月,我看到的是诗歌的温情。
                低窥近水,我看到的是荷花的洁傲。
                这就是来自朋友的感动之后的灵感。
                我想说:我爱你们,远方的朋友!
                6.
                那谁的这篇文字在让我感动之余又深感不安。
                他形容小柯的三真我不敢苟同(虽然我现在已不是小柯而是老柯)。至少不敢完全苟同!能评价小柯“感觉很真”,老柯已是老泪涟涟了!
                蓝色空间的诗歌其实我在别的论坛已看到过。虽然他的作品发得不是很多,但都很值得回味(我至今不知他是何方人士,也不一定想知道他是何方人士,我只想多一些看到他的诗!)。他对诗歌的理解至少在我之上。我的诗歌过于浮。他的诗歌在于深。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他的诗歌理念和这种理念中值得品尝的美味至少让我感觉诗歌清纯里的余味无穷!
                那谁将小柯的写作状态与蓝色空间的写作状态同等评价,是老柯深感不安的原因之一。
                问好:蓝色空间!
                7.
                结论:从文友到朋友的过程其实很简单!
                就像从小柯到老柯的过程。
                


                31楼2012-08-1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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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的十四行》
                    进入四十岁后的这些日子,总想写一些文字给自己的妻子,可总也没有个头绪。
                    算来与妻已共同生活了十五个年头。十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不变的只是我的文字和文字里的思想。人说爱情没有永远,对此我不敢妄加评论。而当不惑之时,怀想妻与自己朝夕相伴、风风雨雨十多年的油米柴盐的朴素历程,我幸福着自己的幸福。这或许就是爱情的味道吧?
                    我是个极爱调侃之人。对妻亦是如此。我曾经问她:当年你看上了老公什么?
                    她嫁于我时,正是我们家最困苦的时候。我尚未从父亲刚刚去世的痛楚中醒过来,母亲又染病不起,那时我感觉瘦弱的肩膀几乎担不起了任何的重量,哪怕只一份心情的沉重,而却这是无称量的。我唯一的乐趣可能就是我对我心爱的诗歌的乐趣。我试图用诗歌的力量造就自己的超脱。我曾在西安军工医院陪着妈妈痛苦的同时几十日如一日地放纵着自己的诗歌。而当看到那些叫自己都有些惊讶的文字(请别责怪我这人的不会谦虚,可至少那时我真的有这种感觉),我才知道诗歌的力量永远无法使人超脱,真正能我超脱的只能是爱情的力量!原来我是这样的爱她!
                    回到上边的那个问题。她笑嘻嘻地回复我:别以为我只是看上了你的才情!
                    我庆幸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顺便说一句:那时我的体重不足50公斤)。我说了句你真笨之后赶紧想自己还有些什么地方值得她看上的东西。但实在是没有。真的没有。
                    才情是何物?现在想起来真的是有些可笑!才情大概就是能让像十多年前的妻一样笨的纯情少女们产生感动的东西吧?至少我有些相信是这样了。她没有稼给另一个除了才情啥条件都比我好的一个男人就是证明(虽然她也知道他非常爱他)。为此我以胜利者和占有者的双重身份同时以丈夫的名义偷偷地乐了许多年。
                    与要好的朋友交流娶妻骗妻哄妻经验时,我的口气就像超级巨骗:鄙人是以三十九首十四行外加1000元现大洋把婆骗回家的!之后还加了一句东北名言:信不?
                    结果9/10的朋友们纷纷摇头!只有一个也有些才情的家伙信了。因为他也是用这种恶劣的手段把爱妻骗回家的!如今比我还有幸福。我忌妒死了!
                    不管朋友们如何理解,信与不信,至少我说的基本属实。
                    恋爱时,我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法打探到了她的问世日:三月十九。于是乎灵机一动,赶紧写了一首十四行以祝贺她的诞辰:莫非是格拉茜美好的造就/要不怎得天生这般的娟秀/惊喜的目光去收获你的美丽/你的美丽却又使我感到忧愁……她在回信中夸了我一句:脸皮真厚!不过诗还行,就是有两个错别字。
                    收到她温柔的鼓励之后,小诗人熬红了眼,不太宽阔脸部又瘦了一圈,原因是在极短的时间内隆重推出了三十九首不伦不类的十四行继续骗她。结果就是她被感动了。甚至被感动得忘记了深思熟虑,最终嫁给了我这个坏蛋。
                    直到昨天她还不小心问我:你到底什么地方好呢?
                    我说:我实在想不出,你能帮我想一想吗?没准能想起几点比如……
                    昨晚我一口气写了五首十四行诗。今天早晨递于她的手上时,看她的表情后我惊讶地发现她还是那么笨----她幸福地笑了!
                    本大诗人得到的回报是:她仔细地在我的额上亲了一口!
                    我想我会继续我的十四行。为她。我是不是也变得笨了起来?
                    (20041126上午)
                  


                  34楼2012-08-1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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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是一种快乐》
                    1.快乐的方式有好多种
                    快乐的方式有好多种。比如写作。
                    晚深人静之时,以一杯清茶为伴,坐在自己的角落,打开电脑,用幸福五笔敲出自己的心情,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即使白天因故生烦,但只要此时进入写作状态,那烦只是我的文字里的边角料,稍加雕琢,思想中的理性之花便会超然心谷,任何静态或动态的悬念都会在刹那间升华成一种绝色的浪漫。此刻我就会被一种芬芳包围。快乐油然。
                    我爱诗歌。更多的时候感觉诗歌就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于是便写,于是便快乐。
                    诗意的天空随意张望的目光,是诗歌的颜色。关注心情之外的灿烂,挥发心情以内的独白,是何等的幸福!即使这种幸福有时被一种无奈包裹;即使这种幸福有时为痛苦拒绝或者掩埋,但只要写出来,就是:快乐。
                    2.关于诗歌
                    诗歌就是诗歌。这是本人对诗歌的唯一理解。用通俗的文字写含蓄的诗歌,这是我的创作方式。当以这种方式换以真情,心情的底色就不会过于苍白。
                    诗歌的含义不是诗歌本身。
                    诗歌的含义在于心情里感性的抒发。以纯概念上的物质作为诗文行间感怀清唱的铺垫,是诗歌的悲哀。理性化的浪漫不叫浪漫。同样的,过于理性的诗歌不叫诗歌,那只是一种分行的说教。不管何种风格的创作,说教的成分少一些,感怀的东西富一些,只要是发自肺腑,即使不是一首好诗歌,但它至少是诗歌(这并非我提出的观点,我只是赞成这个观点)。
                    诗歌语言较于其它语言似乎更具抽象化,但好的诗歌不一定必然是抽象的诗歌。
                    能让读者从抽象的文字里具体起他自己或者作者的心声;能让一个眼睛透过文字利剑般穿越另外的灵魂,看意境中飘渺的真实怎样动感起诗歌的目标,那便是好的文字和好的诗歌了。在写作中找寻臆想的快乐是我唯一的目标。我只想以简单的方式描述我简单的灵感。我不能左右也不想左右诗歌,我不想也无能力以诗歌的方式拯救别人的灵魂。
                    对于诗歌的理解,我的浅薄正如我的诗歌。
                    3.关于诗歌的式微
                    诗歌式微的传说同来已久。对此,我以一种漠视的态度观望。
                    我的浅薄正如我的诗歌。但我不想走进深刻。我只是想在我简单的生活里,用诗歌的方式简单起我的快乐。我可以在每一个晚上写上几行分行的文字,河水一样的畅快让在我炎热的时间风凉起自己的心绪。为爱而写,是诗人也是诗歌的幸福。只要热爱生活,只要热爱诗歌,是不是诗人无关紧要,但你写出来的一定是诗。如此,关于诗歌的式微也仅仅只是一种传说。我相信。
                    


                    35楼2012-08-1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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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动的惩罚》
                        老爸经常教育俺说,作为一个有远大志向的好青年,应该把“修身养性”作为一种好习惯来培养。对此,俺几十年来一直铭记在心。昨天,老爸的76岁诞辰日,看着在照片里深思的他老人家,俺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在为他上了三柱香后,俺突然就想起了2000年的一次“修身”过程——应该说,那是一次非常非常痛苦的经历。
                        那年3月5日下午,俺因“安装”门牙,骑自行车到市口腔医院。经过女牙医两三个小时的摆弄之后,俺口腔里正前方的那颗门牙终于换成“人造牙”。俺坐在长条椅上,看着漂亮的女医生,正想奉承她医术高明,准备口占一首诗表扬她时,她递给俺一张报纸,说读报能忘牙痛……
                        报纸上的一条大字号广告引起了俺的注意:为庆祝三八妇女节,某商场定于3月8日在某广场举办接吻大赛……一等奖:价值3980元的V98摩托罗拉手机一部;二等奖……
                        看此,俺立刻兴奋起来!
                        想当初,俺和贤妻连续接吻五个小时都还有点儿意犹未尽!——如果参加这次比赛,一等奖还不是囊中之物?!想到这里,俺立马跑出医院的大门,跨上破自行车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向家冲刺而去……
                        一进家门,贤妻就关切地问本老公:新牙装上了吧?
                        俺说:嗯。
                        妻:那赶紧吃饭吧。
                        俺:不想吃。
                        妻:想干吗?
                        俺:想吻你!
                        妻:那来吧!
                        ……15分钟过去了。疼痛在慢慢加剧,但一想到手机,俺就忍着……
                        ……30分钟过去了。疼痛加重了些,但俺还在坚持……
                        ……一个小时过去了。俺几乎痛不欲生,但俺依旧坚持着……
                        ……三个小时过去了。嗨,疼痛居然没了!
                        俺用右手使劲使劲地在贤妻肩膀上拧了一下,她竟然都没感觉——看来她比俺还忘情!
                        那一刻我想:看来接吻可以战胜一切痛苦——包括牙痛!看来,一等奖非俺莫属了!俺想笑,但死活不敢张口——要知道,这是俺和贤妻大战前的练兵!只有两天时间,得抓紧时间不是?
                        …….
                        六个小时过去了,俺看着墙上的10:59,筋疲力尽地坐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想着手机……
                        而,正在此时,贤妻突然张大了红肿的嘴唇冲俺大声道:
                        ——没了!
                        俺赶紧问:什么没了?
                        她说:你的门牙!!
                        ……
                        那一刻,俺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俺叹了口气说了声“手机也没了”之后,就感觉浑身上下牙痛!
                        ……
                        后来,俺的座右铭就改成了“做事莫冲动,冲动受惩罚”。
                        (20120331下午,改旧作于五味斋)
                      


                      41楼2012-08-1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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