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国律师吧 关注:26贴子:185
  • 1回复贴,共1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
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
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
,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
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注: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该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
照适用。
2006年4月3日



1楼2012-08-07 07:57回复
    河南省高级法院也有一个类似的规定,不过他的范围限定为农民工,比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更为广泛。


    2楼2012-08-08 16: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