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至2010年,汉滨区为了解决乡镇“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招录44名工勤人员,上班三年了,区委、区政府从不按照 《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汉办发【2009】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聘用人员的工资以月计算,其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上半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能高于全区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文件执行。农民的工资不可以拖欠,为何我们工勤人员的工资可以拖欠。上班三年了,我们从来没有按月拿过工资,单位也从来没有交过养老保险等。天理难容啊,这就是我们的人民政府吗? 领导少一次旅游,少一顿饭钱,少嫖个女人,就够我们这些人得工资了。辛辛苦苦挣一年前,还抵不过公务员四个月工资。一个餐馆服务员工资都比我们高,招人不管人,这是啥破政府,啥领导,你们交通出事情了,害怕丢官,让我们司机给你们背黑锅,事情摆平了,我们关系疏远了。陈勇书记,这就是你为汉滨区做的贡献吗,这就是你所忙的政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