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差别存在,所以区别对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近日在公开演讲中表示,目前一些专家“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的说法是有极大误导的。在过渡时期,只能实行城乡双轨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城镇实行基本的医疗保险,在农村实行新型的合作医疗保险。
李剑阁的观点说白了就是大路货的国情论——国情就是这样的嘛,因为差别存在,所以区别对待咯。
我不明白的是,我们一谈到国情,为什么总是以下线来谈论,而不是以上线来谈论,总是以穷人来作参照,而不以富人来参照,以自行车来作参照,而不以宝马来作参照。难道穷人和自行车是国情,富人和宝马就不是国情?以穷人和自行车作参照当然困难多多,所以,很多事情还不能一体化,要区别对待,就连基本(什么叫基本?)的医疗保障也要实行双轨制。我还不明白的是,我们一谈到国情,总是说政府如何困难,而较少说老百姓如何困难,政府再困难,能比老百姓困难?我更不明白的是,既然差别存在,为什么不努力消除这种差别,而是在差别之上再加一截差别,那样,两者的差别岂不是越拉越大?!
我们不是说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么?农民也是人民的一部分。要讲成果共享,就要一视同仁,发展水平高点,就让人民享受高点,发展成果少点,就让人民享受少点,我想人民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怨言。只是这种一头翘起来,一头沉下去的共享是难以令人信服(或幸福?)的。这不是明着说农民天然就低人一等,在中国大地上,天然就存在同命不同价?!
我们不是说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么?什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开门七件事”、生老病死就是。基本医疗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老病死,自然就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什么这些利益问题一旦具体化,就成了一句空话了呢?就要找出那么多的理由来推脱了呢?
我要强调一点,解决成果共享、“三个最”的利益问题,并不是要搞平均主义,搞大锅饭,而是说,给人民最基本的保障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在解决人民最基本的保障上,是没有什么好讨价还价的,也是共享成果的前提和表现。在解决人民最基本的保障之后合法合理合情的千差万别、姹紫嫣红,都应该是认可的。但推行全民医保应该是一个硬杠杠,真不应该找什么理由推脱。我们不比先进,比稍为差一点的,如印度实行全民医保,而人均GDP是印度两三倍的中国没有实行,如何说不过去?
可是我们的李剑阁先生说,“前不久,卫生部组织官员去印度考察,发现印度根本不能提供像样的医保。”是的,我相信这个考察结果是真实的,可问题是,在中国,是谁需要“像样的医保”?又是谁连“不像样的医保”也没有获得?是谁说人民要求一下子就“像样”起来?自己连尝试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去做,又怎么好说人家做得不好(就象一个饥饿的人说吃肉有害健康)?又如何肯定自己也会做得不好?单单以此推脱,是为了什么呢?在明年要推行新医改的节骨眼上,说这样一番话,又是为了什么呢?
目前,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利益分配不公,这种不公致使社会呈两极分化态势,一方面是富人的天堂,一方面是穷人的地狱,已经引发了很多矛盾不和谐的因素。那么,政府在进行社会利益的二次分配时,就要努力缩短差距,控制在社会普遍能够接受范围之内。可是农村与城市的医保不能做到向弱势倾斜,不能做到一视同仁,还要割瘦补肥,只过是建立在农民的强大忍耐力(甚至感恩?)基础之上的。但本质上是加剧社会的不公,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近日在公开演讲中表示,目前一些专家“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的说法是有极大误导的。在过渡时期,只能实行城乡双轨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城镇实行基本的医疗保险,在农村实行新型的合作医疗保险。
李剑阁的观点说白了就是大路货的国情论——国情就是这样的嘛,因为差别存在,所以区别对待咯。
我不明白的是,我们一谈到国情,为什么总是以下线来谈论,而不是以上线来谈论,总是以穷人来作参照,而不以富人来参照,以自行车来作参照,而不以宝马来作参照。难道穷人和自行车是国情,富人和宝马就不是国情?以穷人和自行车作参照当然困难多多,所以,很多事情还不能一体化,要区别对待,就连基本(什么叫基本?)的医疗保障也要实行双轨制。我还不明白的是,我们一谈到国情,总是说政府如何困难,而较少说老百姓如何困难,政府再困难,能比老百姓困难?我更不明白的是,既然差别存在,为什么不努力消除这种差别,而是在差别之上再加一截差别,那样,两者的差别岂不是越拉越大?!
我们不是说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么?农民也是人民的一部分。要讲成果共享,就要一视同仁,发展水平高点,就让人民享受高点,发展成果少点,就让人民享受少点,我想人民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怨言。只是这种一头翘起来,一头沉下去的共享是难以令人信服(或幸福?)的。这不是明着说农民天然就低人一等,在中国大地上,天然就存在同命不同价?!
我们不是说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么?什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开门七件事”、生老病死就是。基本医疗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老病死,自然就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什么这些利益问题一旦具体化,就成了一句空话了呢?就要找出那么多的理由来推脱了呢?
我要强调一点,解决成果共享、“三个最”的利益问题,并不是要搞平均主义,搞大锅饭,而是说,给人民最基本的保障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在解决人民最基本的保障上,是没有什么好讨价还价的,也是共享成果的前提和表现。在解决人民最基本的保障之后合法合理合情的千差万别、姹紫嫣红,都应该是认可的。但推行全民医保应该是一个硬杠杠,真不应该找什么理由推脱。我们不比先进,比稍为差一点的,如印度实行全民医保,而人均GDP是印度两三倍的中国没有实行,如何说不过去?
可是我们的李剑阁先生说,“前不久,卫生部组织官员去印度考察,发现印度根本不能提供像样的医保。”是的,我相信这个考察结果是真实的,可问题是,在中国,是谁需要“像样的医保”?又是谁连“不像样的医保”也没有获得?是谁说人民要求一下子就“像样”起来?自己连尝试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去做,又怎么好说人家做得不好(就象一个饥饿的人说吃肉有害健康)?又如何肯定自己也会做得不好?单单以此推脱,是为了什么呢?在明年要推行新医改的节骨眼上,说这样一番话,又是为了什么呢?
目前,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利益分配不公,这种不公致使社会呈两极分化态势,一方面是富人的天堂,一方面是穷人的地狱,已经引发了很多矛盾不和谐的因素。那么,政府在进行社会利益的二次分配时,就要努力缩短差距,控制在社会普遍能够接受范围之内。可是农村与城市的医保不能做到向弱势倾斜,不能做到一视同仁,还要割瘦补肥,只过是建立在农民的强大忍耐力(甚至感恩?)基础之上的。但本质上是加剧社会的不公,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