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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 文 化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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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文化 

铜是人类最早使用的金属之一。在铁器出现之前,铜及其合金曾是用量最多、用途最广、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作用最大的一种金属。我国历史上的商代及西周时期是奴隶制社会鼎盛的时期,也是一个以青铜文化为主要特征的时期,青铜冶铸业曾达到很高的水平,历史学家们将这一时期称之为“青铜时代”。在青铜时代,铜器的工艺最能反映物质文化发展的水平和特征。楚文化,是我国青铜时代的一种区域文化,青铜文化成为构成楚文化的主体的支柱之一。 
    青铜礼器是楚国铜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时的风俗好尚、意识形态、工艺水平、文化进程”均“蕴蓄于其中”。楚国的青铜礼器有鼎、簋、敦、盏、壶(图1)、缶(图2)等。 

    鼎居青铜礼器之首。周代任何一种区域文化的铜礼器的风格,都较为生动地体现在鼎上的风貌特征上。楚国的鼎与其他各个区域文化的鼎相比,有成熟的富于个性的形态特征,称为“楚式鼎”。在楚式鼎的造型系列中,两种具有代表性的鼎是升鼎和于鼎。这两种鼎从春秋中晚期开始到战国晚期在楚国一直都很流行。 

    升鼎因这种鼎上铭文“[升鼎]”而得名,其特征是束腰和平底(图3)。最有代表性的是河南淅川下寺出土的王子午升鼎。这种风格的鼎为楚国所独有,一般在高级贵族墓葬中发现,为楚国贵族身份的标志。楚式升鼎束腰收腹,对鼎这一产生于原始社会的三足炊煮器,历经夏、商、周三代沿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器形的一项最大胆的突破。这一造型样式上的翻新,一改传统鼎呆板、死气沉沉的风貌,而给人一种灵巧、生动的视觉效果。鼎的造型的这一变化与楚人审美意识有着切的关系。“楚王好细腰,国中多饿人”,人体审美中对细腰的喜爱,反映到青铜礼器的铸造上就是束腰升鼎的产生。 

    商朝以来传统鼎的形制中,只有方鼎为平底,如商代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圆鼎的器身一般采用与缶、罐、盂等器相类似的圈底。而圆形的升鼎却空前地在以优美柔和的圆弧线为主构成的器形中,引人了方硬而富有力度的水平横线。腹底由圆而变平,方折的口沿、底沿和耳沿,与外撇耳、蹄形足和内收的鼎腹等部位的圆弧线形成对比,刚柔相济,使得鼎的造型赋于节奏和韵律。 

    在以礼乐文化为主体文化的社会中,礼器与乐器同是为礼乐文化服务的。楚国青铜乐器最具代表性的是钟。青铜钟分为甬钟、钮钟、鎛钟三种,按一定的先后次序组合起来,称为编钟。





1楼2007-03-06 01:11回复
    在长期的青铜器制造过程中,楚人不断提高青铜器的水平,制作工艺也日趋精湛。楚人最常使用的青铜器制造工艺有陶范法、失蜡法、铸镶法。 

     陶范法是一种采用陶土制作铸型(范)制作青铜器的方法。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中出土有两套共26枚编钟,在青铜编钟表面有陶范铸造时的铸缝痕迹。曾侯乙墓出土19口纽钟,同信阳楚墓编钟一样是采用陶范铸成。 

     失蜡法是熔模铸造青铜器的一种方法。所谓“失蜡”法,是制作一个略小制成品的粘士模型,在它上面涂上一层蜡,在蜡上雕刻花纹后,再加上一层粘士,然后进行整个加热,蜡熔化后留下空隙,然后将青铜注入空隙。在古代希腊、埃及都曾使用这种方法铸造青铜器。在我国失腊法有使用仅见于楚国。淅川下寺2号楚墓出土的铜禁(图7)和曾侯乙墓出士的尊盘,均为失蜡法铸造,它们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采用失蜡法的青铜铸件。经鉴定商周时期1000多件青铜器,可以肯定使用失腊法的铸造的不过10件,均出自楚墓。 

     铸镶法是将纹饰是通过铸造成型并通过铸造的方法而镶在青铜器的表面。河南淅川下寺2号楚墓中出土的铜浴缶,其盖和身均镶有红铜的夔龙纹和云纹,盖上4龙,腹部分两组,共有18条龙。这些红铜纹饰先采用铸造成型,经修整后再与器物本身铸接在一起。

    (责任编辑:林证)


    3楼2007-03-06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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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信仰 
       
       楚国社会是直接从原始社会中孕育出来的,所以楚人的精神世界中,保留了许多氏族社会的遗风。当中原的理性精神逐渐突破鬼神迷信的束缚之时,楚人却仍沉浸原始宗教狂热之中。在初期是以拜日崇火尊凤的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为主。随着时代的演进和疆域的扩展,楚人除了保留本氏族的传统信仰之外,还把征服的各地的神灵兼包并蓄于自己的意识之中,逐渐形成多元的信仰。《汉书·地理志》记载:“楚人信巫鬼,重淫祀。”即指楚人原始宗教中这种泛神论的倾向。为了适应新的环境,迎合新的时尚,其信仰也经常改变成分,更换形式。 
       楚人信奉的神灵有天神,如有上皇(太乙)、日神(东君)、云神(云君)、司命(大司命、少司令)、风伯(飞廉)、雨神(屏号)、日御(曦和)、月御(望舒)等;有地神,如有山神(山鬼)、水神(地宇)、土伯(冥主)、海若、河伯(冯夷)、洛嫔(宓妃)、湘君、湘夫人等。还有人神(祖先之神),有祝融、颛顼等。 

       在这众多的神灵中,太乙是全天最尊之神。它的出现与楚国君主制的加强和天文知识的增进有关。太乙本来是相当时天极星中最亮的一颗星,因它在星空中处于临制四方的位置,正好用它来映照人间的君主、所以成了众神之首。 

       巫是在宗教祭祀活动中充当人神中介的神职人员。古代巫者知识面较广,又多杂迷信,兼能驱疾,因而又有“巫医”的身份,楚人有民谚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楚人崇巫,巫者的地位较高。《国语·楚语下》:“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观,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 

       巫不是人人都可担当的,观射父曾对楚昭王说:“民之们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叨,在女曰巫。”因而在楚国曾有以巫为世官的家族,忆观射父,其先人即曾做过“佐开卜”和“卜尹”。楚国的巫往往通医,“巫彭作医,巫咸作篮”②,即指此,巫与医,一身二任,所以孔子合称为“巫医”,可见巫不仅可以交神鬼,而且可以寄生死。这也是楚国民间小巫很多的原因之一。 

       祭祀和卜筮是巫觋勾通人神的主要手段。祭祀是供物敬事鬼神,以求福佑的宗教行为。屈原《九歌·东皇太一》等诗描述祭祀之礼,一般是占筮以择吉日,参与者斋戒沐浴,由巫者持长剑出场,祭祀之所设有神位,神位前有案、几、席之类,按时令、方位、祭祀对象的礼仪要求而设的各类供祭之物,然后奏乐,歌唱,巫者盛服而舞。降神的目的,是要尽人间的享乐方式而使神愉悦,从而使求神者得到福佑。在国家宗庙祭祀仪式上,楚王必须亲自备办祭祀礼品,否则,会被认为神鬼不享。 

       楚人有成文的有关祭祀的法典,称为《祭典》。包括用牲,神位安排,降神、迎神的程序,祭祀吉日的选择,以及祭祀等级、对象的规定等。如《祭典》上说:“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尽管楚国以法典的形式规定了祭祀的各种行为规范,但由于楚人笃信巫鬼,仍有违反祭典规定进行祭祀活动的,古称为淫祀。如《汉书·地理志下》论楚地之俗就说楚人“信巫鬼,重淫祀。”


      4楼2007-03-06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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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人的祭祝对象可以分为天神、地抵、人鬼三类。其最重要的对象是祖先(人鬼)。包山2号墓竹简所记祭祀的祖先有楚族的远祖老童、祝融等以及邵[力它]家族的祖先昭王、文坪夜君等。当时祭祀礼仪必须依尊卑、贵贱、长幼、亲疏之序而行,实质上是借神的力量来明确参加祭祝典礼者的身份等级,因而被当作国家大事。 

         由于楚人信来的神灵众多,所以祭祀的对象很多。楚国公室所格外重视的,是祭把祖先和大川。祭把的作用是“昭孝息民,抚国家,宠百姓”,使“自公以下至于庶人,其谁敢不齐肃恭敬致力于神”。 

         祭祀与祈祷是分不开的。凡是祭祀必有求于神灵,如疾病告神以求痊愈,求雨,求年谷丰收,求战争胜利等,故而楚祭祀多用祷祭。 

         卜筮是楚巫勾通人神的另一种方法。卜指龟卜,取龟兆以预测吉凶。殷代占卜以龟甲为主,兼用兽骨。一般是将龟甲、兽骨整治,凿孔以备用。占卜时,燃荆枝的于孔中,观其裂纹以说吉凶。楚人占卜亦用龟甲,凡所疑问,多用占卜以决之。《楚辞·卜居卜“余有所疑,愿困先生决之。”筮占是揲草以占吉凶的一种手段。《召魂》:“魂魄离敞,汝筮予之!”楚人卜筮有时分用,有时并用。包山楚简229简画有蛊卦、剥卦;239简画有颐卦和无妄卦,但具体解说并不同于《周易》。 

         楚君选择官员,有时采用枚卜的办法。所谓“枚卜”,即候选人依次行卜,得吉兆者当选。楚惠王十一年,楚国枚卜军事统帅,公孙朝得吉兆当选。 

         楚人流行一种称为廷专的占卜方法,其方法是用折成小段的竹片以占筮。《离骚》:“索琼茅以廷专兮,命灵氛为余占之。”此外楚人还有占梦、占星等占卜方法。占梦是据梦以预测吉凶的一种占卜方法。《九章·惜诵》,“昔余梦登天兮,魂中道而元杭。吾使厉神占之兮,曰有志极而无旁。”《庄子·齐物论》:“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也。”占星是以以星象占验吉凶的一种占卜方法。周代就已设有专门的职官观测星象,记录二十八宿及行星的运行轨迹,用以占验人间祸福吉凶。先秦时楚人占星就十化普及,及至秦代楚地仍盛行占星术。秦简《日书》就有不少占星的记载。 

         春秋时期,楚国一方面是鬼巫之风长盛不衰,另一方面是理性精神与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春秋末,楚国出现了一位杰出的宗教思想理论家观射父。观射父,祖籍[若阝]人,楚昭王时大夫。观射父既参与国事,又通晓宗教礼仪,楚昭王有不明了的天地之事,都要向观射父请教。所以他的宗教思想理论,集中地保存在《国语·楚语下》所记观射父答楚昭王问话中。 

         观射父对原始宗教的发展作了系统的考察,为后世对原始宗教的了解与研究,提供了可贵的依据。他不可能对原始宗教作出科学的解释,但观射父的“民神不杂”、“民神异业”的说法,却指出了原始宗教最初阶段的实质,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在宗教活动上,观射父根据自春秋中期以来社会关系变动、新兴封建势力发展的实际,一方面强调祭祀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以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提出要爱惜民力,切不可以过度。观射父根据统治阶级的不同层次,以及被统治的庶民,明确地提出了不同的祭祀对象和“祀牲”。观射父完全按照商周以来宗教制度和周礼思想,来规范楚国的祭祀活动,以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在此同时,观射父鉴于时代变革的实际,在宗教观和祭祀问题上,又提出了一些适应时代要求的见解。如他认为:“夫神以精明临民者也,故求备物,不求丰大。”天神是精明的,它对地民的要求,不是丰大的祭品(牺牲),而是体具(身体完整)而清洁的祭品。在奴隶制出现危机时,观射父如此强调最高统治者要虔诚,“无有可慝于神者”,对楚国统治集团来说无疑是有告诫和规范作用的。


        5楼2007-03-06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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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还有皮胎、竹胎、金属胎、陶胎以及丝麻织品髹漆物等。皮胎皮革具有轻巧、柔软、易于成型、不易开裂等优点,因此是制造甲胃的好原料;但皮革又有怕潮湿、外表不美观的特点,所以楚国人在制作甲胄时往往要进行髹漆。江陵藤店1号墓出土的皮甲、江陵拍马山5号墓出土皮甲漆片、长沙战国墓出土的黑漆彩绘漆盾等都是楚国皮胎漆器的实物。 

           楚国的竹胎漆器以竹编织物最为精致。楚国的竹编织物在许多楚墓中都有出土、是楚人的日常生活用品之一。如江陵马山1号楚墓出土竹器27件,其中髹漆竹器有竹扇(见图9)、小型竹笥、圆竹筒等。该墓出土的竹扇制作精细、保存完好,出上时色泽如新,扇面成梯形,经蔑红色,纬蔑黑色,用三经一纬的细蔑编织而成。 

           出土楚国漆器中,彩绘漆器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雨台山楚墓出士272个漆耳杯中,没有纹饰的素面耳杯只是少数,绝大多数是彩绘耳杯,耳杯上的纹饰颜色有金、黄、红等;江陵望山楚墓出土耳杯上有白色的花纹,出士的彩绘木雕座屏上,其彩绘花纹色有红、绿、金、银等多种,其中绿色甚为鲜明;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漆瑟残片上,其彩绘的颜色有红、黄、绿、蓝、白、金等。雨台山楚墓出土的漆器以黑、红漆为地色,一般在器表髹黑漆,器内髹红漆。表明当时楚国的漆工艺中,已经采用了多种颜色的“色漆”。要获得有色漆,必须与植物油配合使用。


          7楼2007-03-06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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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国丝织品的色彩,以红色、棕色为主,这与楚人崇火尚的风俗相一致。从色谱上进行分析,有黄、红、紫、蓝、绿、褐、黑等色,可见其色谱已经相当完整。仅江陵马山1号墓出土的丝织品的色彩,就有深红、朱红、桔红、红棕、深棕、棕、金黄、土黄、灰黄、绿黄、钴蓝、紫红、灰白、深揭、黑等数十不同色彩的色号。楚国的染色工艺的石染和草染两种。石染以矿物为染料,染色方法主要是涂染,常见的有朱砂、孔雀石(绿)、胡粉(白)等。这些都是楚地的石染原料。草染以植物颜料为染料,主要是揉染和浸染。草染的颜色主要有蓝、红、紫、黄、黑等。 

             楚国丝织品上的纹饰,从施纹的技巧而言,可分为编织和刺绣两种。 

             编织纹饰是以丝织工艺中的提花技术的发展为基础的。由于受到施纹技术的限制,编织纹饰的题材和造型也受到局限,主要以几何纹为主,人物和动物题材只占少量。
            提花丝织品的几何纹样主要有:大菱形纹、小菱形纹、塔形纹、十字菱形纹等。各种几何形纹饰中,以菱形纹(图2)最为变化多端,奇诡如迷宫。几何纹饰线条规整匀称,色彩层次清楚,立体感强,给人以对称、均称、平衡的形式美感。 
             

             丝织提花纹样中还有少量的人物纹和动物纹。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大变革,以及人本主义思潮的高涨,对生命与自由的向往在各种艺术形式中反映出来,这种新的气象在丝织品编织纹饰中的动物、人物纹饰生动地表现出来。马山一号楚墓出土的一件绦带上的田猎纹是一个完全写实的纹样,描写的是贵族进行田猎活动的场面。田猎纹绦(图3)用棕色、士黄、钴蓝色相间织出二人御车追逐猎物、奔鹿仓皇逃命、武士执剑与盾搏兽等戏剧性的生活场景。几何图案化的各种人和动物形象都能巧妙抓住对象主要特征予以生动地表现。将这类充满激烈运动,扣人心弦的场景设计成编组纹样。这种写实风格有花纹在先秦丝织品中还是第一次发现。 

             另一件具有代表性的编织纹丝织品是马山1号墓出土的动物舞人纹锦(图4),这也是一件反映贵族生活题材的作品。舞人动物纹锦的花纹由七组不同的动物和舞人构成,其中长袖飘拂的歌舞人物,长尾曳地的峨冠凤鸟,以及两组姿态不同的爬行龙,都显得意趣盎然。


            9楼2007-03-06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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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绣是用多种彩色丝线在丝织品上锁绣纹饰一种工艺。楚国的刺绣实物,在长沙五里牌、烈士公园、江陵望山和九店都有发现。特别是江陵马山1号墓出土了许多保存完好的刺绣品,为研究楚国的刺绣工艺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剌绣题材以动物、植物为主,而动物中又以龙(图5)、凤(图6)为主,江陵马山出土的刺绣品花纹有10多种:蟠龙飞凤纹绣,舞凤舞龙纹绣,花卉蟠龙纹绣,一凤二龙相蟠纹绣,一凤三龙蟠纹绣,凤鸟纹绣,凤鸟践蛇纹绣,舞凤逐龙纹绣,花卉飞凤纹绣,凤龙虎纹绣,三首凤鸟纹绣,花冠舞凤纹绣,衔花凤鸟纹绣,凤鸟花卉纹绣(图7)等。在龙、凤主题之外,有的纹样还有虎。动物纹样伴以花草、枝蔓,或为纹样的有机组成部分,或作为纹样的间隔、填充,表现了自然界的生机与和谐。凤鸟的形象屡屡出现,但绝不重复,从视角而言,有正面也有侧面;从动作而言,或飞翔奔跑,或追逐嬉戏,或凤昂首鸣叫,或顾盼生情,尽现凤鸟百态;或践蛇而舞,或与龙相皤,或与虎相斗,显示出凤鸟的神异力量。刺绣的代表作品有《三头凤》(图8,三头凤局部)《凤斗龙虎》等。马山一号墓刺绣的绣线颜色极为丰富,有棕、红棕、深棕、深红、桔红、浅黄、金黄、土黄、黄绿、绿黄、钴蓝等12种之多。


              10楼2007-03-06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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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商业的发展,货币也出现了。春秋时期楚国使用的主要是海贝,如淅川下寺楚墓中就出土了大量海贝。这些海贝当是从沿海各地进入楚国市场的。楚国有“三钱”之币,即金属货币。铜币主要是铜贝,椭圆形,背面平,正面凸起,有文字,字形像蚂蚁,两口像鼻孔,故称蚁鼻钱。又因它取象于贝,似古文“贝”字,像一人面,故又称“鬼脸钱”(图2:安徽繁昌出土铜贝范)。楚国的铜货贝也有铲形(图3:铲形铜贝) 

                 随着商品流通领域的扩大,货币也有进一步的发展。除了铜贝和其他铜币广泛流通外,金、银币也出现了。根据出土的情况看,已知的先秦金银币都是楚国的。金币是战国后大量发展起来的,战国晚期则达鼎盛。今湖北、安徽、江苏等地均有楚金币出土。郢爰(图4)的“郢”,即郢都。1971年3月,江陵纪南城出土了一件郢爰,重17.5克,但在今河南淮阳、安徽寿县和江苏、山东等地亦出土了大量的金币。爰金取象于龟,除钤印“郢爰”外,还有钤印“陈爰”、“[专阝]锾”、“[鬲阝]爰”、 “卢金”等币文与无字金版、金饼等。以银为币,是楚国独创。1974年在河南扶沟出土了18块铲状银币(银布)就是楚国制造银币的物证。币成铲形,是中原地区货币的特点,从此可见楚国与中原各国商业贸易的密切。金银币,属于称量货币,需要切割使用,故非等量货币。但它已属初级铸币,充当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反映了楚国商品流通领域的活跃。 

                 在金银币发展的同时,楚国的度量衡器具已日趋齐备。度器,见于考古发掘资料有寿县楚幽王墓葬中出土的一件铜尺和长沙战国楚墓中出土的一件铜尺,长度分别为22.5厘米和23厘米。量器,主要是在安徽、江苏等地发掘的几件铜量器具。衡器,在湖南、湖北、安徽、江苏等地都出土了不少天平和法码,其中以湖南最多,时间为春秋末至战国时期。江陵雨台山410号战国初期楚墓出土的四枚铜法码,是已知最早出土的法码。从出土的法码看,均为环形,故称“环权”。出土的环权个数不一,1945年长沙近郊出土的一组环权,共10枚,应是最完整的一套法码。1954年长沙左家公山15号墓(图5)、1958年常德德山墓分别出土了一件木杆铜盘天平,是迄今所见最完整的两件天平。


                14楼2007-03-06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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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春秋五霸之一和战国七雄之一的楚国,它的武库是最庞大而且最先进的。楚国的兵器,数量巨大,种类繁多。论质料,可分为铁、铜、木、竹、皮等制品。铁兵器主要有剑、戈、矛(图1)、匕首、镞;铜兵器主要有剑、戈(图2)、戟(图3)、矛、匕首、镞、弩机等。木兵器有盾、甲、弓等。竹兵器有弓、箭杆等。皮兵器有甲、胄等。论功能,可分为进攻性武器和防御性武器两大类。进攻性武器有弓、矢、戈、矛等。防御性武器主要是甲、胄、匕首等。1975年冬,在楚国故都纪南城东门外先后发现中小型墓葬600余座,共清理了其中的554座,获得了大量的随葬物,其中兵器的数量最引人注目,有各种兵器达571件,计各式青铜剑172把、各式铜戈150件、各式铜戟7件、各种青铜矛15件、竹弓25张、木盾17件,另有箭簇、匕首若干。数量巨人、门类齐全,简直可以称为楚国的兵器宝库。这样集中地出上土先秦兵器在全国是第一次,为研究古代兵器发展史提供了不可多得标本。 

                   弩(图4)属远射兵器。最早的弩出现于春秋晚期的楚地,战国时期发现较多。在江陵楚墓中还发现过双矢并射连发弯。这种弩有矢匣、机体(木臂、活动木臂、铜机件)、木弓等部分组成,通长27.8厘米。矢厘置于机体上方,可容矢18枚,左右分列,每次可利用自身重力下落二矢至木臂的上面。通过活动木臂与机件的配合动作,向外射出,可连续发射。射程约20米。 

                   盾(图5)是古代防御兵器。在战国时期楚墓中较常见。胎骨有木胎与皮胎二种,均髹漆,一般都有彩绘花纹。随州曾候乙墓出土盾49件,小平顶外凸,上部为双弧形,下部为长方形,正面呈凸弧形,背面正中安木盾柄。江陵望山1号墓出土12件,器形较小,大多有彩绘花纹。 

                   楚墓中出土青铜剑的数量之多,工艺之精,皆居列国。然而,楚墓中出土的工艺水平最高的青铜剑却是越王剑(图6,越王州勾剑)、越王勾践剑(图7)。吴、越原是“宝剑之乡”,在越灭吴、楚灭越之后,原来为越王铸剑的传奇式的铸剑大师干将、莫邪,转而成为了楚国的铸剑大师。从此,楚国不仅自己铸造了大量华美的青 铜剑,而且还将吴、越等国的名剑也掳到了楚国,这就是越王剑矛等稀世珍品为何出在楚墓中的缘由。 

                   新式武器的运用,必然导致军队成分和军事编制的变化。铁制剑和弩机的发明及其广泛应用、青铜剑的大量生产及其工艺的改进,以及青铜戈、戟、矛等的演进,都表明了战国时期楚国兵器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种变革的实质,是楚国军事军队成分的改变在军事装备上的反映,即楚师由以车兵为主力改变为以步兵和骑兵为主力军这一重大变革的反映。


                  17楼2007-03-06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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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制度 
                     
                     春秋时,楚设司败职掌刑狱,战国以后,司败改称廷理。 
                     楚国最重要的根本大法是“国典”。《国语·楚语上》记:“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这就是所谓“国之典”。宪令是国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战国时,屈原被怀王委以重任,“造为宪令”。 

                     楚人将各类法律条文编辑成书,命名为《鸡次之典》,吴人入郢,将楚国法律简策破坏殆尽,幸得蒙谷深入大宫,背负鸡次之典从水逃出。楚昭王复国后,蒙谷献出《鸡次之典》,使楚国在“五官失法”的情况下又回复到了百姓大治的局面。楚人有种类繁多的法律文书作为执法的依据。如楚文王时制定有《仆区之法》,这是一部关于惩治窝藏罪的刑律。《仆区之法》规定:“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楚庄王时,有关王宫禁卫的法规称为“茅门之法”, 茅门楚王宫宫门之一。《茅门之法》规定:“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践[雨留]者,廷理斩其辆,戮其御。”此外,还有入宅之法,即没收罪人的房屋等财产。如《战国策·楚策一》所记郢人请宅卜罪事,即属此例。相坐之法,即一人得罪,刑及妻、子等亲属。楚国有专门关于楚王遗体保护的法令,规定:“丽兵于王尸者罪”,以兵器伤楚王尸体者,诛杀无赦,且刑及三族。公元前381年楚悼王去世,因吴起变法而受损的楚国贵族乘机发难,在射杀吴起时兵器并中楚悼王尸体而犯下重罪,因此依法夷宗而死者,竟达70余家。 

                     楚国所使用的刑罚,计有灭族、烹、车裂(或称支解、辕、磔)、斩、宫、刖、劓、墨、笞、鞭、贯耳、梏、囚、放、没为官奴等。如此众多的酷刑,让当时人也为之惊叹。楚康王时,蔡大夫声子至楚,与令尹子木会谈,言及晋楚两国政事与人才优劣,声子指出:“楚多淫刑,故诸大夫获罪惧诛常逃死于四方,成为别国谋主,转而侵害楚国。”这也是楚国政治中之最大弊端之一。后代史家论及楚国政治都指出楚国刑罚苛严,不仅一般臣民动辄触禁受刑,甚至令尹等重臣,“少自愤事,旋即诛死”(《春秋大事表·楚令尹论》)。 

                     灭族即一人有罪,尽诛亲族。春秋时,楚令尹子常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后,“尽灭其族”。又曾发生楚子杀斗成然,而“灭其族”的事情”。 

                     烹即将刑犯煮之于镬。《史记·伍子晋列传》有“烹石乞”的记载。这是一种酷刑,所见不多。 

                     肢解之刑,是极刑之尤极者,通常为车裂,吴起变法打败后,有记载说吴起是车裂而死。肢解也称为“磔”刑,如《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荆南产金,凡私采者,“得而辄辜磔于市”。


                    18楼2007-03-06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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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国已有完整的司法诉讼程序。司法部门受理案件后,要在规定的时期内审理案件。在此期限内,司法官员必须将所接受的告诉予以审理,否则就是渎职,告诉人于期内享有督促司法官员审理告诉的权力。司法官员如果审理不当或判决有误,被告人也可在此期间提出申诉。包山楚简的“受期”简,就是执法人员因渎职而受到控告的记录。 

                       审理案件时,司法官员要“听狱”,即听取争讼双方的申述。包山楚简131、136简记云:“执事人诅阴人宣相。苛冒、舒逊、舒腥、舒庆之狱于阴之正,思听之。”继而记述舒氏父于与宣、苛二人双方的言辞,为听狱的实录。 

                       司法官员要听取能对案件提供证据的非当事证人的陈词。按楚法规定:“同社、同里、同官不可证,匿至从父兄弟不可证。”包山楚137号简记“执事人为之盟证、凡二百人十一人。”可见证人之多。 

                       结案时,要按律定罪,即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合理的判决称为“断狱”。《周礼·地官·大司徒》:“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包山楚简131一139简记有舒庆杀人一案,因迟迟未断而惊动楚王,以至左尹以王命告汤公命“为之断”。 

                       楚国有多种多样的律令,楚国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有识之士,一般能奉公守法,秉公执法,楚庄王、令尹于文、孙叔敖、石渚等是其佼佼者。 

                       楚庄王时,太子违犯茅门之法,廷理依法处理,太子哭着要庄王诛廷理。庄王说:“法者,所以敬宗庙,尊社稷。故能立法从令尊敬社稷者,社稷之臣也,”“是真吾守法之臣也”。对廷理不仅不予加罪,反而益爵二级,太子则请罪认错。此事被传为美谈。 

                       子文为令尹时,廷理因犯法者为子文族人而释之,子文指责廷理说:廷理之职为“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今弃法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身在“上位”的子文,为“士民”作出表率,受到了国人的爱戴。 

                       《说苑·至公》记,虞丘子荐孙叔敖为令尹后,虞丘子家人干法,孙叔敖执而戮之,虞丘子对楚王说:“臣言孙叔敖,果可使持国政,奉国法而不党,施刑戮而不委,可谓公平。”孙叔敖和虞丘子都以国法为重,不徇私狂法,因而受到后人的称颂。


                      19楼2007-03-06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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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著作是道家的主要代表作,书名即称《庄子》。据《汉书·艺文志》说,《庄子》一书有52篇,现存只有内篇7篇,外篇15篇,杂篇11篇,计33篇。一般认为内篇为庄子著,外篇、杂篇为庄子后学著。内容丰富多彩,文字汪洋恣肆,多采用寓言故事形式,无论在哲学上或文学上,均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思想,故历史上老庄并称,道家思想又称为老庄思想。 

                         在宇宙观方面,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道是“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庄子·大宗师》。)的,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莫知其高,莫知其终”(同上。)这种超越感觉的道,却是世界万物的本源,“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同上),否定了世界有神的主宰,具有泛神论的色彩。同时,庄子又进而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我即道,道即我,道就成为主观精神的东西。 

                         庄子思想的可贵之处,是具有朴素的唯物自然观和辩证法因素。他认为“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庄子·则阳》),气,即物质自然性,故其主观精神的道,是与客观自然的气分不开的。庄子继承和发展了春秋后否定天命观的思想,认为“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气”(《庄子·知北游》。),死,亦为客观自然的事,无君臣尊卑之别,这无异揭示了人的自然属性,否定了权贵奴役人民的合理性。他指出客观事物都是变化的,“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庄子·秋水》。 

                         客观事物的变化,则是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庄子·则阳》。)]。庄子在认识到客观事物的变化及其矛盾双方作用的同时,又进一步认为对立的双方是可以转化的,“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庄子·知北游》。)]无疑的,这都是庄子继承了老子朴素辩证法的积极一面,是老庄思想的精华所在。 

                         但是,由于老子在肯定客观事物矛盾对立而相互转化的同时,却忽略了矛盾转化的条件和新旧质的区别,庄子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却把朴素的辩证法进而引向了相对主义。他认为“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庄子·齐物论》。],世界上没有是非、善恶、美丑之分,“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同上。)]双方都自以为是,而以对方为非,实际上没有绝对的是非。庄子的这种相对主义必然导向怀疑主义,如“庄子梦为蝴蝶”,不知是庄周梦为蝴蝶,抑或是蝴蝶梦为庄周,形象地反映了这种认识论的不可知论和怀疑论。庄子一生饱受战乱之苦,无法摆脱冷酷无情的现实,故对一切均持怀疑态度,失去了探索真理的信心,是“小国寡民”思想的典型表现。庄子的相对主义,固属唯心主义体系,但他觉察到了认识的相对性,指出了物质的不确定性,对后来唯物辩证法的进一步发展是有启迪作用的。 

                         与“道法自然”观相联系的,庄子发展了老子社会政治学说,要求回到“浑沌”世界去,即所谓“至德之世”。他说:“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异,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又说:“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至乐》。)可见庄子所向往的社会是没有阶级压迫和战争祸害的大同之世,这在当时固属幻想,但要求恢复“素朴”,即人的自然属性,人人平等,没有剥削和压迫,在人类思想政治史上是有深远影响的。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庄子对这种“至德之世”不可能作出科学的说明,以致主张“绝圣弃知”、“掊斗折衡”,则是逃避现实的消极思想。


                        21楼2007-03-06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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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由于冷酷现实的无情,庄子在人生观方面又集中体现在所谓“逍遥游”,追求精神上的绝对自由。他在《逍遥游》中说,大鹏的高飞,要有一定的条件,即“有待”,这不能算是绝对的自由;而要真正地达到自由,就要无条件的,即“无待”,这样才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变”,自由自在地遨游于无穷无尽的天地之间,从而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世界。能达到这样“无待”的人,才算是“至人”、“神人”或“圣人”。庄子的这种“逍遥游”的人生观,实质是企求摆脱现实烦恼的一种自我精神麻醉法,是典型的消极遁世思想,在当时社会现实中是有害的。但他既追求归本自然,否定天命观,摆脱人间的不平等,无疑为人的自我认识,提供了新的启示。 

                           庄子思想丰富多彩,不愧为我国古代突出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屈原的作品25篇,这些作品,不仅是不朽的诗篇,也同时饱含着屈原丰富的哲学、政治思想。但由于他所作楚辞的影响极其深远,故其思想反而为后世所忽略。屈原的生活年代,正处于战国中后期激烈的争夺时期,故其思想与庄子一样,亦铸上了深刻的时代烙印。 

                           屈原在宇宙生成和天道观方面,以“问天”的形式,问而不答,以不答为答,对远古的神话传说作出了理性的反思。他一口气提出了170多个问题,涉及到天地万物、人事代谢,无所不包,思想极其丰富。他大胆地怀疑和否认天命,公开质疑:“天命反侧,何罚何佑?齐桓九会,卒然身杀?”“皇天集命,惟何戒之?受礼天下,又使至代之?”闪烁着朴素的唯物观的光芒。 

                           从唯物的天道观出发,屈原的历史观也充满着唯物主义的精神。他谴责夏启荒淫无道,“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楚辞·离骚》。)他指责周昭、穆王贪婪无度,不顾国事,“昭后成游,南土爰底。厥利惟何?逢彼白雉?穆王巧梅,夫何为周流?环理天下,夫何索求”?他对楚国的历史也作出了理性的反思,指出“厥严不奉,帝何求!伏匿穴处,爰何云!荆勋作师,夫何长?悟过改更,我又何言!吴光争国,久余是胜”(《楚辞·天问》。)?在一定程度上触及到了楚国衰亡的要害。 

                           作为一位思想家,屈原在社会政治等领域方面,更立足于现实,探索真理,闪现出特异的光彩。他所处的是各国争相兼并、人民长期蒙受战争祸害而渴望和平的时代,故屈原和其他一些思想家一样,也热烈希望结束战争、迎来大一统的局面。他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要求楚国的君主能像尧舜禹汤文武那样,来完成一统寰宇的大业,“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楚辞·离骚》。)这正如司马迁所评论的那样:“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史记·屈原列传》。)这种“世事”,就是以古喻今,希望由自己的祖国来统一各国。屈原的这一思想与愿望,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表现了当时思想家所具有高度的历史使命感。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屈原积极主张修明法度,举贤授能,实现富国强兵。他在《离骚》中大量援引历史典故,希望楚国君主能像尧舜禹文武那样,任用贤能,公正无私,实行德政,以“苟得用此下土”,享有土地,治理天下。他以伊尹、彭咸等人自许,决心为实现这种“美政”而奋斗终生,即使不能实现,亦“将从彭咸之所居”,死而无悔。对外积极倡导联齐抗秦,合纵以求自立图强。他不避辛劳,风尘仆仆,往来于齐、楚间,为合纵抗秦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所以,屈原不仅是一位提出了“美政”方案的政治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具有“导乎先路”奋斗决心的实践者。


                          22楼2007-03-06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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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文字 
                             
                             楚地由于位处江汉及汉淮之间,北方的华夏语、西方的藏缅语、南方的苗瑶语和东南的壮侗语都在楚地接触和交流,所形成的楚语自然是吸收了多种语言成分而词汇丰富多采、音声别具一格的方言。楚国语言属华夏语言系统,在语音、词汇上具有较多的自身特点。公元前666年,楚令尹子元率军伐郑,郑无备,“县(悬)门不发”,子元惊疑,“楚言而出”,说:“郑有人焉。”可见,楚人操“楚言”,与中原各国及其他地区是不同的。孟子曾用南蛮[鸟决]言这个比喻,形容楚人语音的奇特难懂。但中华文化是各地先民共同创造的,彼此交流融汇,故各地语言既相异又相通。楚人既操楚言,又能说华夏之语,不影响楚国和其他各国的交往。 
                             见于文献记载,楚言词汇不少。最突出的一例,是《左传·宣公四年》谓令尹子文原名为斗谷於菟,并说:“楚人谓乳谷,谓虎於菟,故命之曰斗谷於菟。”。春秋以后,随着各地经济文化联系的加强,各族人民相互学习,彼此促进,楚国成为南方各族的融合中心,在语言上,楚人也起着沟通夏夷、消除隔阂的作用。在扬雄《方言》中,楚与魏、卫、宋、郑、韩,吴、齐、巴、秦之中的某一地区共有的方言词汇约70个,其中与吴共有者占了一半以上,反映楚、吴方言比较接近。 

                             文字,在人类文化史上是发蒙启昧的关键,是一个民族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楚文字承袭商周古汉语文字,但由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环境诸方面的影响而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字风格,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 

                             西周时期的楚国文字,与中原诸国的文字还没有多大区别。楚公家钟铭文就与宗周钟的铭文风格类似,气势浑厚,规整,略显波折。春秋至战国中期,楚国文字形体逐渐趋向修长,笔划细而首尾如一,排列比较整齐美观,笔势圆转流畅,风格自由奔放。如王孙浩钟、王孙遗者钟、楚王熊章作曾侯乙博等。从下寺2号楚墓出土的王子午鼎与山东大店2号墓出土编钟铭文的对照中(图1),可以发现楚字的特色,这种楚字,略具虫形,是虫书的雏形。战国中期以后,竹简、帛书式的手写体据主导地位,铜器铸铭、刻铭均受其影响。字形趋扁平、体势简略,横笔昂首,首粗尾细,有的波势挑法己具后世隶书雏形。如江陵望山天星观竹简、荆门包山竹简、长沙楚帛书等等。春秋末,在篆书的基础上,附加鸟形装饰,使文字艺术化,此即所谓“鸟篆”的起源。如楚王孙鱼铜戈铭文共有六个字,均附有鸟形,富有情趣,表现了楚人对鸟类的特别钟爱。与之相关系,楚人的篆刻艺术取得了极高的成就(图2,“冷贤”印)。


                            23楼2007-03-06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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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文字从形体上看与中原古文字有渊源关系,但又不尽相同于中原甲骨文、铭文、篆文一脉相承的“古篆体系”,在“语言异声、文字异形”的春秋战国时代,楚人按照自己的生活和语言特点独立创造了不少新字。如见于铜贝(亦称蚁鼻钱)的“聚”;见于江陵望山楚简的“歇”;见于楚帛和金铭的“蔓”;见于楚简及铭文的“戴’等字,既不见于他国,也不载于先代“古篆”,已突破了中原古代文字的范围。这些新字虽使今人很难释读,但在当初必生动地记录了楚人的语言,表现了楚人的新变精神和创造意识。 

                               由于楚人最先发明毛笔(图3),这不仅使帛书、竹简的出现成为可能,也推动了字体本身的演进。1954年在长沙一座战国中期楚墓中发现了兔毛制作的毛笔实物。毛笔写字,较之以往的刀刻,轻松灵便,因而推动了字体的革新。所以隶书最先在楚字中孕育出来。如江陵楚简将“乙”字末尾一笔已明显地有隶书的波势;又“月”字写作不仅有隶书的形架,其右下一笔,也可看出隶书的挑法。 

                               楚国有几个常用的方言虚字,几乎成了楚辞语言形式上的重要标志。如兮、些等字,读起来常有一种悲楚凄厉之感,形成楚辞特有的韵调,可说成了楚辞外部形式的标志。


                              24楼2007-03-06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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