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我跟她结婚了。结婚后小玲变得懂事了许多,甚至开始做家务,也出去找工作,恰巧我专栏的一位熟稔的热心读者公司需要人,便让她过去做前台。这样我就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和个人时间了。我每天都会生吃一个鸡蛋,喝上一杯牛奶,主食大多数时候则是抹了芥末粉的各种肉类。我的肠胃有如钢铁,每天和熊男在公园里打闹嬉戏,我觉得我的力量在逐渐被赋予了一种野兽的灵动。我不必担心我的事业,因为现在我已经完全可以算是一个中产阶层,甚至在上流社会也有我的粉丝。我不必担心我的爱情,因为小玲对于脱胎换骨的我死心塌地。我不必担心我的身体,因为它正处于巅峰的状态。我更不担心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它对于我来说完全是最美好的回忆,我甚至在和小玲ML的时候需要不时回想那晚的情节才能够最终释放。我只是担心熊男,它吃得越来越少了。
Hey,小伙子。”我拿着一块全是血的牛肉,熊男只是嗅了嗅,便兴味索然的别过头去。“挑食。”我拿刀割下一小块,送到嘴里嚼起来,牛肉和三文鱼不一样,非常有韧性和嚼头,而且不加任何佐料的味道才是最原始的鲜美。“那你想吃什么?”我在想是不是要带它去看宠物医生,但是这么大条狗,带出去我会非常麻烦,而且我也不敢保证熊男会在我在场的情况下不攻击其他的人类。“猫?”不对,公园里面的流浪猫数量近期又多了起来,说明熊男很少再去捕食。我把手放在它的背上,甚至能摸到它凸出的肩胛骨,让我心疼到半死。“它究竟想吃什么?”我想得出神,刀不小心刺到了手腕,一股红色的液体像活物一样在我的手腕上蔓延。妈的!我赶紧用嘴堵住伤口,伤口不大,但是刺得蛮深,我站起来用餐巾纸按住伤口:“熊男,我今天先走了。”我忽然打了个寒颤,因为熊男盯着我的目光。“喂,小子。”我觉得好好笑,手用力一甩,血溅到熊男面前的水泥地上。它后退了半步,又急不可待的窜了回来,舌头在地上一顿乱舔。我用衣袖把伤口别住,手上的刀对准了熊男。“Hey,看这里,看这里。”它注意到了我的刀,警惕的停止了舔食血液。“记住这个味道了吗?”我狞笑着前进了一步,熊男站在原地没有动。“这是你主人的味道。”我挥了一下小刀,正常的成年人,即使带着刀具,面对熊男这样野性十足的怪物也会心生惧意,但我不同。“这也是你同类的味道!”我怒吼起来,刀对准了它的眉心:“你敢吃我!我就吃了你!”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也幻化成了一只挥舞着利爪獠牙的猛兽,熊男的毛发直立,伏低了身子,喉咙里也发出威胁的吼叫,我毫不退让的继续朝它走去,终于,它向后面跳开了,原本低沉的咆哮变成了小狗害怕的呜咽。“这才对。”我蹲下抱住它的头,它是真的瘦了。“我会让你吃饱的,别担心。”我心疼的抚摸着它。
去超市购物,那个收银的那个小姑娘好像有意无意的跟我搭话:“你最近怎么不买肉肠给狗吃了?”我想起熊男,苦笑着说:“它挑食,吃了好的就不愿意吃肉肠了。”小姑娘捂住嘴笑了:“这狗真逗,肉肠都不吃,难道还吃龙肉。”我摇摇头:“龙肉不至于,人肉就可以了。”话一出口,两个人一起很没营养的笑出声来。“您不是上海人?”她已经打包完了,却不急着接过我的钱。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