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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网络营销律师必备素质——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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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一组统计数据:本律师现在做网络营销,每天有5到10个咨询电话,3-5份邮件咨询,5个左右的留言和加QQ请求。每天几乎要咨询10到20个法律问题,每个月要有400个左右的案件咨询,其中有价值的占20%,能接到的案件只有约1%。也就是说很明显的做律师网络营销是一个大浪淘金的过程,大量的鸡毛蒜片的案件会让律师产生不耐烦的情绪,在大案来到的时候弱化律师判断案件价值的嗅觉和捕捉案件的能力。举例:在三个月前,有位女性当事人因为婚姻问题打电话来咨询,絮絮叨叨讲了三十分钟感情方面的问题。讲的都是他老公怎么对他不好,受到了对方很大的压抑的感情问题,关键的财产问题始终没有讲。本律师很有耐心的倾听其倾诉,没有流露出不耐烦的情绪。最后当事人终于说出她有七八套房要分,而她只要她婚前的那三套房,而他老公竟然依靠他是前任**局长的身份,强迫她净身出户。这个案件我并没有提供多少法律咨询意见,当事人的要求也非常合理,甚至有点委曲求全。正式因为我耐心地倾听了当事人的倾诉,最终当事人决定将案件委托我代理,律师费10万大元。所有,律师做网络营销在案件咨询量很大的时候,保持冷静的头脑,用永不耐烦的态度去做事,是很重要的。



1楼2012-08-14 07:58回复
    有道理


    2楼2013-01-0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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