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教高[2003]91号)等文件精神,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具有交叉学科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我校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经高招所录取的专业为“主修专业”。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如果申请修读另一专业,且该专业与主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视为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如果在主修专业之外修读的另一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视为申请攻读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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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2-08-0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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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
NPC小Y
素斋雅琴 12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 全日制在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不包括开大联办班和二级学院学生)。
第四条 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考核合格,且无任何违纪行为。
第五条 教务处于每年四月、十月向学生公布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开设专业。
第六条 拟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二份。
第七条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第八条 教务处对申请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一份分发开设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院存档,一份留存教务处备案。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教高[2003]91号)等文件精神,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具有交叉学科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我校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经高招所录取的专业为“主修专业”。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如果申请修读另一专业,且该专业与主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视为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如果在主修专业之外修读的另一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视为申请攻读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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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 全日制在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不包括开大联办班和二级学院学生)。
第四条 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考核合格,且无任何违纪行为。
第五条 教务处于每年四月、十月向学生公布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开设专业。
第六条 拟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二份。
第七条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第八条 教务处对申请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一份分发开设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院存档,一份留存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