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法第一
阴阳二路若能明,倒杖应须一葬成。
既识标竿深与浅,仍明后接与前迎。
接迎若误难为福,顺逆才差有废兴。
学者要明饶减法,常从脉路认真情。
葬法第二
看脉须从上看来,先分个字作根荄。
微微水路如灰线,瓴溜随龙两畔开。
送入穴中应有合,合时葬口自凹隈。
详观证应能分晓,倒杖何妨任剪裁。
葬法第三
阴从天降气非沉,阳气先应地下生。
仰掌窠囊知壮弱,覆拳脊硬欠和平。
急来缓处堪扦穴,脉缓宜从急处评。
急缓殊途明进退,更将分数折来情。
葬法第四
人穴尖圆仔细推,好从个字下寻之。
若将口鼻都锄破,便是曾杨也有疑。
前有后无休下手,左空右缺莫轻为。
看他证应分明了,方用阴阳讨细微。
葬法第五
不识阴阳莫乱埋,葬其所止串其来。
乘风则散界水止,界限些儿莫过裁。
上面脉来观尽绝,毬檐慎勿破其腮。
更看偏左并偏右,分寸无违始妙裁。
葬法第六
脉来尽处已成穴,深浅明堂须辨别。
后头标竿在中央,前面看水何处合。
合处分明是向端,挂定线兮为正墨。
断然不必用罗经,天地生成一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