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起,该大队连续4年被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评为 “海监渔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 “文明执法单位”;2005年、2006年,被列入省级海监执法示范大队;2006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养殖用海执法示范大队。建设和谐海区自成立之日起,东台市海监大队就把依法管海,为广大用海者营造良好的用海秩序当作执法工作的 “牛鼻子”,长抓不放。他们将严格执法寓于服务之中,塑造起了东台海监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针对早期各类用海行为之间矛盾较尖锐的情况,他们把调节处理养殖用海和捕捞用海矛盾作为海域确权发证工作的突破口。对3个月以上的定置捕捞作业,他们给予临时用海许可,规定其作业范围、时限、地点、类型,并规定在其他人 《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定范围内捕捞的,必须与持证人协商同意。在做出不采捕养殖品种、不破坏养殖设施承诺的前提下,照顾有传统历史捕捞习惯的渔民从事定置作业,既保证养捕双方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护了海洋法律法规的尊严,从而有效地扼制了哄抢、偷捕养殖水产品和争夺用海权纠纷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的用海环境打下了基础。2006年海域勘界工作结束后,该市有大量 《海域使用权证书》需要变更,他们又深入到沿海一线,与村镇领导和有关当事人先后座谈、讨论20多次,较好地解决了证件注销、重新确权、合理变更及收费标准调整等问题和矛盾。在积极调解处理各类用海矛盾的前提下,他们相继组织开展 “海盾”行动、创建国家海监执法示范大队活动和养殖用海专项执法工作,先后进行了围填海造地项目、养殖用海和围海养殖项目、定置作业临时用海项目等专项海监执法检查。2004年~2007年,共查处33件违法用海案件,收缴罚金40多万元。今年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7起违法用海案件。护卫东方净土东台海监大队把开展宣传教育当作海洋环保监察的主要手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在沿海村镇生产集中区、生活居住区广泛宣传,利用一切机会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介绍海洋环保工作。他们经常派人登门、登船走访用海单位和个人,向他们推荐先进的养殖生产技术,动员他们控制养殖污染,维护养殖海域生态平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海洋环境的污染,近年来,东台海监大队先后多次开展了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 (东台部分)调查和东台市沿海陆源污染的专项调查、海洋统计年报,获得了大量详实的基础性资料数据,为上级海洋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了依据。近年来,东台沿海海水水质一直保持在海水二类水质的标准上,成为了渔民心目中的 “放心海”,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太平洋西岸唯一未被污染的“东方净土”,这是东台人民的 “金字招牌”,也是东台海监人最大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