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卫生部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传来喜讯,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关于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申请已经通过卫生部临床药师专家委员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评审组的审核,并报卫生部医政司批准,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已成为“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并将于2012年秋季正式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临床药师作为临床治疗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在保证病人安全、有效和合理地使用药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推动我国药学教育改革,促进医院药学与国际接轨,加速医院药学转型和临床药师素质的提高,发挥临床药师在医疗团队中的作用。卫生部于2005年11月发布了《关于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06年启动了临床药师培训工作。2007年12月卫生部又发布《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配备临床药师,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2011年1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更是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的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并规定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
作为在厦门地区较早开展药师下临床的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临床药学工作始终保持本地区领先水平,此次在医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药学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中山医院成为闽西南地区第一家“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此次培训基地成功通过评审,将有力促进中山医院乃至闽西南地区临床药学的发展。
附属中山医院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