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张所谓证据贴有一分钱用吗?这就是所谓抓抄袭吗?这不是被名为正义的狂热冲昏了头脑是什么?
http://weibo.com/2382956530/yynHLf8S4
http://weibo.com/2382956530/yy3XOv9bX ——对比图地址
三、抄袭的灰色地带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业界对于抄袭的定义依然是模糊的,甚至法律条文也没有明确可以参照的数值标量。
我所理解的网络上约定俗成的规定——(多数来自于长期观察纯白之月吧的精品贴,还有当年三毛抄四反抄袭庄羽保卫战的实战经验,(可以来我私人论坛参观当时的记录帖http://oj2001.w2.shbiz.net/bbs/Board/Board.asp?BoardID=3&r=26&Upflag=0&p=0&q=1))
——把别人的作品当做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在自己声明原创的作品中运用别人的文字、构思、修辞等等超过一定比例的。至于具体到绘画作品,不成文的判断标准是“在不可能相似的地方相似” “巧合的雷同不能过多”,当然也是在声称自己的“抄袭作品”是完全原创的情况下。通常都是商业作品,或者参赛作品,总之是名利相关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曱克曱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则。
回到这套卡片,规则,设定,画面是三个部分,其中有争议的部分只是画面,卡片游戏的核心规则设定完全是主催等人的心血结晶,说是原创都不过分,是不能用抄袭的棒子一棒打死的。退一万步来讲,就是判定抄袭,也需要判定画面占游戏设计的百分比,怎能就这样简单暴力的判刑,庭审还没过呢。 况且啊,主催秉着闻过即改的艰苦决绝的无曱产曱阶曱级精神,正在苦逼兮兮的做人设修改,卡片的最终成品都没有,跳梁小丑就上跳下窜抓耳饶腮的,我也是完全不能理解的说。
纯白之月吧,只揭露抄袭商用,绝不讨论习作。这套卡片——重申一次——原意就是个完全银英同好向官方致敬大家自己做来玩的东西,成本总是要大家摊分的吧。如果那个可怜巴巴的5元毛利就是暴利就是圈钱的话,我真是无话可说,你们赢了!真的!(至于以后有什么大受欢迎的假设,我就不做讨论了,可以另题,这次可是真的真的!)
至于争议部分画面的人设问题,临摹同人商用,且不说日本有很多案例,中国当然不乏典型,漫展上我也买过,(画得像啊,而且亲笔),谁有资格能把这个从同人中否决掉?我看只有官方。当然官方也可以把其他同人告上法庭,理由就是侵权。所以根本没有原创同人,只有官方默认允许下的合理侵权同人存在。举个栗子,临摹同人制作的画集贩卖的选择权只有客户,官方也不管他,被黑出翔了也是合法合理的存在。
当然这个卡片游戏比画集蕴含更多的技术更多的心血,单单画集是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卡片就算使用这个画面,也可以合理合法的卖。最多只能说有点不妥当,是绝对不能从道德制高点碾压的,也绝对不能指定为抄袭。难道有人以为“抄袭指定”是个可随便乱戳的番天印吗?
用自己想象的神和自己制定的教规来妄图整改世界消灭异端的狂热,可怕甚于异端审判的迫曱害啊。清醒点吧,少年们!
补充,如果觉得这是直接抠图上色的请遵循谁质疑、谁举证原则,重新举证,那些所谓证据如上所述根本不对。
最后,那些高举正义之师反抄袭旗号牛鬼蛇神一般鬼哭狼嚎的谩骂的红小兵们,
请你们赶快给那么有心制作的同人创作者们道歉!
给微博上仗义执言就被你们轮了几百条辱骂的主催的朋友道歉!
另外,诅咒我死的,说“死吧,这样世界能清净”的下跪道歉。
其他出言污蔑谩骂过我的道歉就可以了。
部分证据地址:http://weibo.com/2612850853/yy9Il6KEz
(注意:有活生生的“嘴里拌着翔一样东西说话啦!”的野生NC出没,谨慎点,不过真正的勇士都敢于直视操曱蛋的NC,敢于正视淋漓的大翔,所以没关系吧~创造奇迹吧少年)
部分证据地址2:
http://weibo.com/1887135013/yzdT6agok
广告:要学习怎么说话的,我是没空教的,有兴趣到我论坛上看当年对四迷NC粉的回帖留底也可以。
敬请注意 私人论坛 凡有恶言 必立删除 封IP 懒得截图留证
附:相关同人版权的讨论 可参考此处http://oj2001.w2.shbiz.net/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6&ID=639&Aupflag=1&Anum=1 很早之前收集的了
原文地址:http://oj2001.w2.shbiz.net/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3&id=871&aupflag=1&anum=1
http://weibo.com/2382956530/yynHLf8S4
http://weibo.com/2382956530/yy3XOv9bX ——对比图地址
三、抄袭的灰色地带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业界对于抄袭的定义依然是模糊的,甚至法律条文也没有明确可以参照的数值标量。
我所理解的网络上约定俗成的规定——(多数来自于长期观察纯白之月吧的精品贴,还有当年三毛抄四反抄袭庄羽保卫战的实战经验,(可以来我私人论坛参观当时的记录帖http://oj2001.w2.shbiz.net/bbs/Board/Board.asp?BoardID=3&r=26&Upflag=0&p=0&q=1))
——把别人的作品当做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在自己声明原创的作品中运用别人的文字、构思、修辞等等超过一定比例的。至于具体到绘画作品,不成文的判断标准是“在不可能相似的地方相似” “巧合的雷同不能过多”,当然也是在声称自己的“抄袭作品”是完全原创的情况下。通常都是商业作品,或者参赛作品,总之是名利相关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曱克曱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则。
回到这套卡片,规则,设定,画面是三个部分,其中有争议的部分只是画面,卡片游戏的核心规则设定完全是主催等人的心血结晶,说是原创都不过分,是不能用抄袭的棒子一棒打死的。退一万步来讲,就是判定抄袭,也需要判定画面占游戏设计的百分比,怎能就这样简单暴力的判刑,庭审还没过呢。 况且啊,主催秉着闻过即改的艰苦决绝的无曱产曱阶曱级精神,正在苦逼兮兮的做人设修改,卡片的最终成品都没有,跳梁小丑就上跳下窜抓耳饶腮的,我也是完全不能理解的说。
纯白之月吧,只揭露抄袭商用,绝不讨论习作。这套卡片——重申一次——原意就是个完全银英同好向官方致敬大家自己做来玩的东西,成本总是要大家摊分的吧。如果那个可怜巴巴的5元毛利就是暴利就是圈钱的话,我真是无话可说,你们赢了!真的!(至于以后有什么大受欢迎的假设,我就不做讨论了,可以另题,这次可是真的真的!)
至于争议部分画面的人设问题,临摹同人商用,且不说日本有很多案例,中国当然不乏典型,漫展上我也买过,(画得像啊,而且亲笔),谁有资格能把这个从同人中否决掉?我看只有官方。当然官方也可以把其他同人告上法庭,理由就是侵权。所以根本没有原创同人,只有官方默认允许下的合理侵权同人存在。举个栗子,临摹同人制作的画集贩卖的选择权只有客户,官方也不管他,被黑出翔了也是合法合理的存在。
当然这个卡片游戏比画集蕴含更多的技术更多的心血,单单画集是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卡片就算使用这个画面,也可以合理合法的卖。最多只能说有点不妥当,是绝对不能从道德制高点碾压的,也绝对不能指定为抄袭。难道有人以为“抄袭指定”是个可随便乱戳的番天印吗?
用自己想象的神和自己制定的教规来妄图整改世界消灭异端的狂热,可怕甚于异端审判的迫曱害啊。清醒点吧,少年们!
补充,如果觉得这是直接抠图上色的请遵循谁质疑、谁举证原则,重新举证,那些所谓证据如上所述根本不对。
最后,那些高举正义之师反抄袭旗号牛鬼蛇神一般鬼哭狼嚎的谩骂的红小兵们,
请你们赶快给那么有心制作的同人创作者们道歉!
给微博上仗义执言就被你们轮了几百条辱骂的主催的朋友道歉!
另外,诅咒我死的,说“死吧,这样世界能清净”的下跪道歉。
其他出言污蔑谩骂过我的道歉就可以了。
部分证据地址:http://weibo.com/2612850853/yy9Il6KEz
(注意:有活生生的“嘴里拌着翔一样东西说话啦!”的野生NC出没,谨慎点,不过真正的勇士都敢于直视操曱蛋的NC,敢于正视淋漓的大翔,所以没关系吧~创造奇迹吧少年)
部分证据地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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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要学习怎么说话的,我是没空教的,有兴趣到我论坛上看当年对四迷NC粉的回帖留底也可以。
敬请注意 私人论坛 凡有恶言 必立删除 封IP 懒得截图留证
附:相关同人版权的讨论 可参考此处http://oj2001.w2.shbiz.net/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6&ID=639&Aupflag=1&Anum=1 很早之前收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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